出售银行卡赚外快?当心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_被告人_犯罪_信息网络

“帮信罪”

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截止2022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该案件已经占到了刑事案件的四分之一,是目前最常见的刑事案件之一。

日常生活中

最常见的是买卖银行卡、电话卡

架设GOIP,搭建赌博网站

发送小广告推广引流等

今天

请跟随小编一起看看

东丽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例

再深入了解一下“帮信罪”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被告人吕某强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将其名下的信用卡及配套手机卡出售给他人用于接收、转移赃款,从中非法获利2.1万元。

经被告人吕某强介绍

被告人吕某刚在明知他人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

将其名下的信用卡及配套手机卡

展开全文

出售给他人用于接收、转移赃款

被告人吕某刚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

经查

上游电信诈骗犯罪的被骗钱款中有86万余元流入被告人吕某强出售的两张信用卡,上述信用卡总流入钱款171万余元;

上游电信诈骗犯罪的被骗钱款中有19万余元流入被告人吕某刚出售的信用卡,该卡总流入钱款65万余元。

东丽法院认为

被告人吕某强、吕某刚明知他人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

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且部分犯罪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应予处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判决被告人吕某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被告人吕某刚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被告人吕某强退缴犯罪所得人民币2.1万元,被告人吕某刚退缴犯罪所得人民币4000元,均予以没收。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你需要知道的: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帮信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如下行为之一的,如果情节严重,会被定为“帮信罪”。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在实际工作中,“支付结算”是最常见的“帮信罪”行为。比如,将银行卡提供给网络犯罪者使用。

什么是“为网络犯罪人员提供支付结算”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明知他人可能从事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活动,还把储蓄卡、信用卡等银行卡提供给网络犯罪人员使用的行为,就是“为网络犯罪人员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来源:天津高法微信公众号

编辑: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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