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因双方当事人均在新疆,到庭不便,为尽快解决纠纷,法院采取网络庭审方式抽取鉴定机构,实现了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
本次网络庭审与往常开庭抽取鉴定机构一样,在宣布法庭纪律、确认各方当事人身份等程序后,通过吉林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对鉴定机构进行随机抽取。网络庭审抽取鉴定机构的过程中,程序完整规范,画面清晰流畅,各方意见表述清晰明确,互动性丝毫未受空间距离和网络技术影响。
庭审结束后,双方查阅电子庭审笔录并签字确认,一场同步录音录像的互联网庭审抽取鉴定机构顺利结束,不仅保证法院工作的正常进行,还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又解决双方当事人到庭不便的困扰,更好地兼顾人民群众的诉求。
在日常工作中,龙潭法院一直注重与鉴定机构的衔接沟通,对未结委托评估、鉴定案件进行每日调度,努力缩短鉴定周期,及时更新对外委托鉴定案件情况。今后工作中,龙潭法院将继续探索多元解纷工作新模式,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程序,积极推动司法技术工作和智慧法院建设相融合,用更快、更便捷的司法鉴定服务助力审判工作质效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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