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童之伟的介绍
- 华东政法大学童之伟怎么了
- 童之伟的成就贡献
- 我国著名的法学家都有谁
- 国家权利指什么
- 童之伟的科研成果
童之伟的介绍
童之伟,男,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宪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武汉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任法商研究杂志副主编、主编、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所所长。童之伟还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带教导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兼职教授等职。1954年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基础理论,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要著作有《国家结构形式论》、《法权与宪政》等。目前承担的主要科研课题有:1、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符合中国情况的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研究”,经费9万元,主持人;2、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985项目子课题各一项,经费共25万元,主持人;3、国际合作项目一项,经费1万美元,主要合作者之一。
华东政法大学童之伟怎么了
童之伟教授最近没有发生什么事情,网上的都是谣传。
童之伟,男,1954年生,湖北武汉人,宪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武汉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
科研成就
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基础理论,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要著作有《国家结构形式论》《法权与宪政》等。
承担的主要科研课题
1、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符合中国情况的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研究”,经费9万元,主持人。
2、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985项目子课题各一项,经费共25万元,主持人。
3、国际合作项目一项,经费1万美元,主要合作者之一。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童之伟的成就贡献
童之伟十余年来在主流法学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并独立完成专著2部,合作完成专著3部,曾获全国性和省部级多项科研成果奖。创新性强是童学术活动的突出特点,其创新集中体现在如下方面:
1、结合法学的特点和当代中国的基本情况,在将权利和权力认定为最基本的法现象的基础上,将由黑格尔所首创、马克思加以唯物化改造的“绝对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首次运用到法学尤其是宪法学领域以展开其范畴架构乃至整个理论体系。
2、具体揭示了法定或宪定之“权”即各种法律权利、权力的利益内容和财产内容,证明了权利权力统一体的存在。
3、通过形成法权概念将权利权力统一体作为独立分析单元纳入了法理学和宪法学视野。
4、实现了对“权”和“广义的权利”的认识的范畴化,基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中外法学界的对“权”和“广义的权利”的内涵、外延不能合理确定的问题。
5、在哲学层面的方法即“绝对方法”引导下,形成了法学、尤其是宪法学层面特有的分析方法——法权分析方法,并将这种方法贯穿到了各有关论题所体现的全部论域和相关研究过程中。
6、从改善基础理论入手,较为成功的打通了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基本范畴(包括核心范畴,下同),既改进了法理学和宪法学的结合状况,又为宪法学的正常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学术保障。
7、提出和证明了国家权力分解定律并据以分析国家权力纵向分配问题,在国家结构形式研究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8、著名时事评论 《重庆逆流浸染以“红色”包装民粹主义》 的作者。
二、承担和完成科研项目情况
符合中国情况的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2002-2004),经费9万元,本人为主持人。
我国著名的法学家都有谁
1.史尚宽先生是民国时期的著名的法学家,不仅从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担任了民国时期的“立法委员“、“考选部部长“等职务,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余复从事著述“,涉猎的领域广泛,几乎包含了法学的大部分领域,其中主要有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和劳动法等。
2.肖蔚云先生是中国著名法学家,1927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留校任教。曾留学苏联4年。先后担任香港、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是北京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3.商秧,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法学家之一,同时他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功臣之一。
4.张释之(生卒年不详),字季,汉南阳郡堵阳(今南阳市方城县)人。西汉廷尉,中国历史上著名法学家。公元前179年,被选为骑郎,后成为协助皇帝处理司法事务的最高审判官。他处理案件深究事理,不枉不纵,不偏不倚,敢于用法律去限制包括皇权在内的一切特权,提出了“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
5.韩 非: 河南新郑人,战国后期著名的法学家、思想家、散文家,法家的集大成者。 中国现代著名法学家法学理论
张文显 朱苏力 贺卫方 葛洪义 舒国滢 沈宗灵 孙笑侠 卓泽渊 李步云 刘作翔 付子堂 孙国华 信春鹰 郭道晖 郝铁川 吕世伦 石泰峰 王晨光 朱景文 李林 李龙 刘瀚 谢晖
法律史
曾宪义 张晋藩 武树臣 何勤华 陈盛清 范忠信 邱远猷 吴建璠 杨一凡 杨永华 俞荣根 韩延龙 怀效锋 霍存福 刘海年 倪正茂 高恒 蒲坚 朱勇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周 叶中 许 崇德 韩 大元 胡 建淼 胡 锦 光 江 必新 姜 明安 罗 豪才 马 怀德 陈 云生 方 世荣 张 庆福 张 树义 莫 纪宏 浦 增元 童 之伟 王 名扬 王 叔文 吴 家麟 肖 蔚云 杨 海坤 袁 曙宏 张 光博 朱 维究
刑法学
高铭暄 马克昌 赵秉志 张明楷 陈明华 陈兴良 曹子丹 储槐植 顾肖荣 何秉松 梁华仁 罗大华 欧阳涛 曲新久 阮齐林 苏惠渔 康树华 张智辉 周道鸾 卢建平 王作富 何鹏 姜伟 孙谦
民商法学
江平 梁慧星 吴汉东 王利明 孙宪忠 王卫国 赵旭东 郑成思 魏振瀛 崔建远 刘春田 刘凯湘 石少侠 司玉琢 覃有土 顾功耘 郭明瑞 龙翼飞 吴焕宁 夏吟兰 徐学鹿 杨大文 杨立新 杨振山 马俊驹 沈四宝 巫昌祯 关怀 范健 尹田
诉讼法学
江伟 陈光中 徐静村 樊崇义 龙宗智 陈瑞华 陈卫东 卞建林 陈桂明 顾培东 景汉朝 刘家兴 沈达明 宋英辉 谭世贵 汤维建 田平安 汪建成 王国枢 王亚新 杨荣馨 张卫平 周国均 左卫民 谭兵 李浩 常怡 严端 崔敏
经济法学
杨紫烜 李昌麒 刘隆亨 刘文华 漆多俊 邵建东 史际春 徐杰 张守文 种明钊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吕忠梅
国际法学
韩德培 曾令良 梁西 余劲松 陈安 董立坤 龚韧刃 黄进 李双元 刘楠来 饶戈平 芮沐 张乃根 周忠海
军 事法学
丛文胜 顾德欣 李昂 图 们 张建田
国家权利指什么
国家权力的定义 定义1: 美国学者霍尔斯蒂(K.J.Helsti)给国家权力所下的定义是:“一个国家控制别国的一般能力.相比之下母公司理论对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性质的认定与我国对会计要素的定义是不相符的 源自: 文化发展与城市综合竞争力 《社会科学》 2002年 蒯大申 来源文章摘要:城市综合竞争力概念的提出 ,体现了一种新的发现 ,是我国城市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核心在于“综合” ,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应是经济、社会、文化、自然诸方面综合能力的提高。文化发展与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系可从下述方面得到理解 :文化发展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提供精神动力 ;文化发展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提供智力支持 ;文化创造经济价值 ,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所塑造的城市形象 ,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标志。 定义2: 而国家权力实质则是指国家阶级本质、国家政权性质或国家本质.在政治学和宪法学界不少学者都指出过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同国家权力实质之间的联系但迄今尚没有学者具体指出过国家结构形式同国家权力实质之间的联系这是一个缺憾 源自: 国家结构形式与国家权力实质之关系探讨 《江苏社会科学》 1995年 童之伟 来源文章摘要: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权力纵向分配和运用的制度;而国家权力实质则是指国家阶级本质、国家政权性质或国家本质。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权力实质的实现形式,它包括两个途径:容纳和影响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所有制关系和由此决定的社会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以及物质利益分配关系,并为生产力的发展服务;落实社会阶级结构中居主导地位的社会集团对国家的政治领导权。就国家结构形式具体类型与国家权力实质的关系而论,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一、建设和完善国家结构形式的具体类型,是促进一国国家权力实质的重要方式;二、一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不论属于哪一种类型,它的构成要素自身的发展水平和诸要素问组合的合理程度都能反映出该国政治属性的实现程度。 定义3: 而其中政治权力(笼统地讲,也可称为国家权力)在整个权力体系中,是最主要的和最具影响力的权力,甚至于很多人所谓的权力就指的是国家权力 源自: 论实然状态视野中的权力制约 《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 卢建军 来源文章摘要:以往人们对权力制约的关注视角和研究方法过于注重其“应然”性而忽略其“实然”性,使得所形成的权力制约理论并不能真正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权力制约应当从权力存在和运行的实然状态入手,在构成权力存在和运行系统的各个方面进行制约,最终保障权力的准确运行。 定义4: 一般人们总是把权力与国家联系在一起,称为国家权力,而把权利与公民联系在一起称为公民权利.所谓国家权力是指以国家名义所拥有的权力 源自: 论行业组织的权力及其规制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 邓可祝 来源文章摘要:行业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其权力的性质是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权。行业组织的权力是多方面的,对成员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因此也必须对其权力进行规范,以保护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定义5: 社会权力是指权力主体利用其某种资源而对他人的一种支配或控制的力量.而国家权力则是指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对被统治阶级内部的部分人实施统治而具有的控制力量 源自: 政治学视野中的依法治国与权力制约 《阴山学刊》 2005年 张志军 来源文章摘要:近年来“依法治国”的口号响遍神州大地,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中国对法治的重视和需求。然而,口号并不等于实际,法治口号与法治实践之间尚存较大差距,尽管法治口号震天响,公共权力腐败问题仍十分严重,如何防止滥用公共权力和遏制权力腐败,成为当代民主与法治的重大课题,因此要着重从权力制约的价值基础,权力制约在依法治国中的意义及完善我国法治的权力制约机制三方面进行探讨。 定义6: 这里,国家权力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依照宪法所享有的有关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权力的总和.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坚持人民主权原则,承认国家权力最终来源是人民,不同的是人民委托的权力如何配制 源自: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再思考——从国家权力看... 《浙江社会科学》 2001年 艾晓金 来源文章摘要:国家结构形式是一个国家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的基础 ,是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最基本的制度安排。本文试图从国家权力的角度来划分和分析国家结构及其本质特征。结合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以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 ,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 ,可以看出 ,我国国家结构与典型单一制或联邦制都有很大区别。我国在本质上是单一制 ,不过有很强的中国特色 ,可称之为复合式单一制。准确地把握我国国家结构的本质和特色 ,对于我们更好地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定义7: 这里的国家权力是指人民权力之下所划分的许许多多的具体权力如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定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重大事务的制度 源自: 论法治国家的权力制约 《法学评论》 1997年 邓传明 来源文章摘要:论法治国家的权力制约邓传明“依法治国”是中共中央不久前提出的治国方略,并已为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所肯定,成为我国广大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依法治国的最终目标是要将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法治... 定义8: 他们只是将全部社会·3·权利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国家机关行使,这部分权利通常称为国家权力,但严格地说只是国家权力的行使权,并不包括国家权力的所有权 源自: 宪法学研究方法之改造 《法学》 1994年 童之伟 来源文章摘要:《正》 在现实生活中,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早已完成了从阶级斗争为中心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移,但是社会科学,尤其是宪法学,从学科体系上看却并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化,其所使用的学科专门分析方法从根本上说仍然是阶级分析方法。虽然已有学者认识到宪法学的这种状况跟不上社会现实包括我国宪法典本身的发展,提出了本质分析法的概念来修正传统的阶级分析法的偏颇,但毕竟尚未系统化、尚未论述其要点,无法全面取代阶级分析方法的学理功能。这种情况在宪法学学科建设和研究中造成了两种后果:一是不再将 定义9: 这种权力的拥有者若是国家,就称为国家权力.是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就是社会权力.”(第59页)权力与权利的最基本区别是,权力能够运用自己所掌控的资源对权力对象施加命令或者影响,而权利只是拥有可以对其对象产生影响的资格 源自: 社会的三元结构与民间法的命运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 王月峰 来源文章摘要:民间社会是一个以地域和权利为纽带,具有自己独立的内在运行逻辑和规则的自治体。现代社会存在一个三元结构:民间社会、官方社会和中立社会,与社会的三元结构相对应的是法律的三元结构:民间法、官方法和宪政法。以社会和法律的三元结构为背景,民间法必须具有社会权力属性才可能发挥应有的效力;从民间社会自身建设看,必须依照现代市场规则的要求整合民间法资源;民间法还应当建立起向国家法主动输送制定法“半成品“的机制。 参考文献: google
童之伟的科研成果
论文
1.国家权力分解定律作用形式之宪法学透视,武汉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独撰,10000字;
2.宪法学社会权利分析模型的思想蕴含,法律科学1996年第4期,独撰,13000字;
3.单一制、联邦制的理论评价与实践选择,法学研究1996年第4期,独撰,28000字;
4.论构建成熟的马克思主义宪法学,法商研究1996年第4期,第一作者,另一作者为刘茂林,13000字;
5.论测定民主发展水平的宪法学标准,政治与法律1996年第4期,独撰,6000字;
6.宪法学社会权利分析方法的认识论基础,法学1996年第7期,独撰,7000字;
7.“良性违宪”不宜肯定,法学研究1996年第6期,独撰,6000字;
8.论市场经济社会的宪政秩序调整,法商研究1997年第1期,独撰,9000字;
9.论阶级分析方法在宪法学中的合理定位,中国法学1997年第4期,独撰,9000字;
10.论有中国特色民主集中单一制,江苏社会科学1997年第5期,独撰,11000字;
11.宪法实施灵活性的底线,法学1997年第5期,独撰,7000字;
12.论宪法学新体系的范畴架构,法学研究1997年第6期,独撰,30000字;
13.面临21世纪的宪法学:评析与前瞻,法学评论1997年第6期,独撰,15000字;
14.关于治宪法学的几个问题,法商研究1997年第6期,独撰,7500字;
15.理顺关系,摆正位置——评人大代表质询法院引起的争论,法学1997年第10期,独撰,8000字;
16.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不同看法,法商研究1998年第6期,独撰,11000字;
17.论法治民主,法律科学1998年第6期,9600字;
18.权利义务法理学方法论缺陷剖析,法学评论1998年第6期,独撰,9000字;
19.论法理学的更新,法学研究1998年第6期,独撰,28000字;
20.再论法理学的更新,法学研究1999年第2期,独撰,28000字;
21.论法理学的基本范畴,法学1999年第7期,独撰,6000字;
22.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前进的根本保证,法商研究1999年第3期,独撰,4500字;
23.审判权的属性与审判独立,法制日报1999年8月5日,独撰,3000字;
24.法律关系的内容重估与概念重整,中国法学1999年第6期,独撰,13000字;
25.以“法权”为中心系统解释法现象的构想,现代法学2000年第2期,独撰,10000字;
26.关于宪法学体系革新的几个基本观点,法学家2000年第3期,独撰,3000字,
27.执政党模范守法是实现法治之关键,法学2000年第7期,独撰,8000字
28.20世纪上半叶法本位研究之得失,法商研究2000年第6期,独撰,9000字;
29.权利本位说再评议,中国法学2000年第6期,独撰,28000字;
30.“议行合一”说不宜继续沿用,法学研究2000年第6期,独撰,15000字。
31.宪法司法适用研究中的几个问题,法学,2001年11期,独撰,15000字。
著作和教材
个人专著:
1.国家结构形式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独撰,共421页,34.2万字;
2.法权与宪政,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3月底版,独撰,共689页,54万字。
合作著作或教材:
3.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宪政建设,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副主编;
4.中国当代宪政与人权热点,昆仑出版社2001版,作者之一;
5.宪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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