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你怎样理解资本运作中的三大原则向上资询
- 南宁资本运作人民币是真的吗
- 资本运作拉人头交7 万元人民币商3 个高这是什么意思
- 新版百元人民币在资本运作上是什么意思
- 资本运作的五大误解
- 资本运作是什么
- 为什么有人说做资本运作是上面的拿下面的钱
你怎样理解资本运作中的三大原则向上资询
第一,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并由发起人认足或募足。
此原则体现在我国《公司法》第26条,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第59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第二,资本维持原则,即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公司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维持公司偿债能力,保护债权人利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
1、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中有4种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须进行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低估。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股东出资后,必须经过验资程序(第29、90条)(第29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三十条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第90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3、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其出资(第36、201条)。(第36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201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4、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第167条)。(第167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5、股份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股份(第128)。 (第128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三,资本不变原则:即公司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资本。《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
1、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第38、104条)(第38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104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必须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180条)(第180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3、在减少资本时,公司还应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第174条)(第174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南宁资本运作人民币是真的吗
是真的
民间资本运作符合法律规定遍是合法的,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资本运作拉人头交7 万元人民币商3 个高这是什么意思
你说的应该是那个交69800,然后可以通过2到3联赚1040的那个传销吧?这个应该是属于高起点,里面说什么高起点,跑得快,时间短,纯粹是扯淡
新版百元人民币在资本运作上是什么意思
到时如果你想换新版的,就去银行网点换就行了,不换也无所谓。新版百元人民币推出后,旧版的也不影响使用,货币退出流通领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比如你去银行存钱,存的是旧版的钞票,过段时间你取钱的时候,银行给出的就是新版的钞票了,这就是货币回收的一个过程,时间久了,自然市面上流通的就都是新版的钞票了。
资本运作的五大误解
笔者试图从企业经营与管理的角度,浅谈一下资本运作,并对时下盛行的几种有关资本运作的误解进行简要剖析。
资本运作只是资金的运作
谈到资本运作,首先必须解释什么叫做资本。在经济学的意义上,资本指的是用于生产的基本生产要素,包括资金,但又不只是资金,企业的建筑、厂房、设施、设备、原料、材料等等物质资源,也是资本。从广义上讲,资本不仅是物质财富,也包括可以创造财富的无形资产,如企业文化、人际关系、社会关系等。
所以,资本运作不仅仅只是资金的运用。当然,资金的合理与有效利用,无疑又是资本运作的主要方式。但把全部现金存入银行、从来不利用贷款,或者押宝似地把大部分资金投资于一个公司或一个项目,都是不懂得资本运作的表现。
真正懂得资本运作的企业家,知道如何最大效用地利用手头的资金,也知道如何借用他人资金做好自己的事情,更会知道利用资金作为杠杆放大现有资源的价值并撬动其它资源为自己的企业服务。
资本运作只是纯金融手段
有人认为,资本运作只是纯粹金融层面上的操作,是由一群经过专业金融训练的尖端人才进行的业务,企业家不必懂得资本运作。
在企业上市、融资、并购和整合等专业资本运作手法中,确实需要金融专业人员的实际操作。如果企业缺乏上述专业人才,可以外包给专业人士或机构,而且,有些工作也必须交给专业机构办理,比如审计、尽职调查、资产评估、上市承销、财务疏理、法务治理、税务规划等等。
但是,企业领导人必须懂得一些资本运作的常识,以便科学决策并防范风险。懂得越多,决策效率也就越高,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除去专业内容外,足够用于决策方面的资本运作知识,其实是可以较快学到的,比如说,如何进行多元化投资以分散风险、如何从宏观角度进行企业估值、怎样读懂公司财务报表以及在企业规划中预估资金使用量等。
我们可以说,资本运作是资源运作的终极方式,绝不是纯金融的运作,只不过主要表现在金融手段上而已。既然是资源的运作,企业领导人就必须有所知晓。
资本运作影响实业发展
有人说,我国资本运作过了头,以致虚拟经济超过实体经济,这种局面很容易造成泡沫,会给我国经济带来巨大风险。
我认为,资本运作是促进实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在我们大力发展实业的同时,一定不要忘记资本运作。举例说,我国许多企业都有良好的沉淀资产,但他们却“捧着金碗要饭吃”,因为他们不知道如何利用现有资源,更谈不上资本运作,不知道如何将沉淀资产盘活、变现。其实,这些企业的领导人只需略懂资本运作,企业的发展将会走上截然不同的良好发展道路。
此外,我国的资本运作是经济发展的一个短板。就国家层面讲,我国并不是实体企业少了,恰恰是许多实体企业因为不懂得运作资本手段而制约了自身的发展。我国并没有出现美国金融产品过多的情况,相反,金融垄断的局面却长期没有改变。因此,我国当前的.情况是如何打破金融垄断和让地下资金阳光化的问题,决不存在金融泡沫或者虚拟经济过度的情况。
而在海外资本运作方面,普华永道近日发布报告指出,2011年,中国企业并购交易数额创历史新高: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交易数量达到创纪录的207宗,同比增长10%;交易总金额达到429亿美元,同比增长12%。2012年1月,大宗的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包括:三一重工3.24亿欧元收购德国普茨迈斯特、广西柳工斥资3.35亿元人民币并购东欧最大的波兰工程机械企业HSW的工程机械事业部、山东重工3.74亿欧元获得全球豪华游艇巨头意大利法拉帝集团75%的控股权,以及国家电网以3.87亿欧元收购葡萄牙电力21.35%股份等等。所有这些并购也都会为国内实体企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金融危机情况下勿谈资本运作
最近,有一种声音说,金融危机下谈资本运作不合时宜。但商圣陶朱公范蠡曾说过:“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经商乃至成就大业,须有自己独到的眼光,不能随波逐流,否则,就只能永远跟在别人的屁股后面。全球金融危机下,资本市场上大部分优质企业的价值都被严重低估,此时正是低价对外投资、收购兼并,业务重组的绝好时机,这对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大有裨益。
以事实为例,沃尔玛虽然选择在美国通货膨胀严重的1972年上市,但上市之后仅仅用了25年时间,公司市值就增长了4900倍。中国航油是在2001年9·11事件不久上市的,它能够促成航油集团成为世界500强,也主要是得益于资本运作。诚然,市场低迷时期,通过上市等手段筹资比较困难。但是,市场不景气时,并购资产的对价也相对便宜,更容易并购。这方面,需要根据企业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去判断。以中国航油为例,如果当年因为9·11事件放弃上市,其后的发展步伐就会大大放慢。这是因为,2001年,母公司对上市表现出巨大的阻力,而且,西班牙CLH项目和上海浦东机场航油并购项目都已谈妥。如果取消上市,以后可能无法上市,那两个项目也就不可能成功收购。
资本运作是个潘多拉盒子
资本运作虽然具有广泛的内涵和外延,但并不是说什么内容(尤其是那些导致企业亏损或经营失败的内容)都可以往里装。有个所谓的经济学家,在批评中国航油事件时,就曾将中国航油的石油期权贸易与资本运作混为一谈。其实,前者只是纯粹的石油贸易,是以国际石油作为基础产品的一种常用交易,而资本运是一种以金融为主要手段的资源整合行为。
那么,资本运作到底是什么呢?基于企业实务方面的理解,我比较认同这样的说法:所谓资本运作或称资本运营,就是指企业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存量资本通过流动、裂变、组合,优化或整合等各种方式进行有效运作,使其变成为可以增值的活化资本,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本增值的目标。资本运作包括上市、投资、融资、并购、重组、变现未来价值等等金融手段,但也包括充分发挥资本杠杆的作用,以小博大、以弱搏强、以少胜多,实现资源的优化和资本的增值。
资本运作是什么
法律分析:所谓资本运作,即利用有限的一切可以产生价值的资源,运用市场法则,通过资本本身的技巧性运作,达到资本创利的最大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十三条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为什么有人说做资本运作是上面的拿下面的钱
为什么有人说做资本运作是上面的拿下面的钱?资本运作实际上就是老百姓把自己的一部分钱拿出来放到信托投资的公司。因为这类公司的理财利息比国有银行的要高出来一部分。所以资本运作的时候实际上相当于老百姓的钱给资本运作公司去投资,最终资本运作公司要拿大部分的利润,剩下小部分的利润当做理财利息返还给老百姓。所以有人说资本运作是上面的拿下面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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