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超联赛刚刚结束,德班世乒赛参赛名单已经出炉。教练组虽然忙着抢饭碗,但运动员们一刻也没有闲着。在海南,他们进行着严密的冬训,积极备战明年开始的各项重大赛事。种族。
可就在这样一个幸福祥和的时刻,网络上突然充斥着一篇国乒报道,称陈梦支持青岛某房地产公司烂尾楼,联名认领业主和一群人。最重要的是,谴责,攻击、咒骂、发泄个人恩怨,有逼迫国乒交出陈梦、就地执法的潜质。
作者觉得很不可思议。奇怪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这件事在九月份就被曝光了,还被谴责了?笔者当时还专门发文回应此事,记忆犹新。
明明是过去式,为什么2个月后突然又出现了?笔者搜索“陈萌烂尾楼批文”严谨。自12月28日起,网上突然出现了多篇关于此事的文章。当然,最活跃的还是二郎贵先生。这些文章的内容、图片、事件描述与两三个月前完全相同。为什么这么多自媒体账号突然重复2个月前的旧闻?
作者看了很多文章,内容和几个月前一模一样,图片也一模一样。限于篇幅,无法一一发布。这里我仅以二郎贵先生为例进行分析。自己找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训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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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三个月前炒得沸沸扬扬的旧新闻翻出来重述,这很难理解,但让一圈自媒体同时谈论一件几个月前发生的旧事,就太不正常了。时间。俗话说,出事必有妖。
笔者通过自己的人脉和渠道查询得知,前几天,沙芬和孟芬在某博客上发生了一场巨大的交锋,此后便有了好戏。因此,笔者可以放心地说,这些营销号在发送前收到了一封表达感谢的私信。
当然,营销号背后的动机不是本文的重点。陈梦同意了吗?支持应该对问题负责吗?
根据各方掌握的信息和现场传回的图片,陈梦并没有对该房产做广告,只是在该房产上买了一套房子。改变本质,它们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郎贵先生在这一点上很少实事求是(上图)。
很多餐厅都会有活动。例如,如果您帮助在商店中发布广告,您将获得餐费折扣。但其他顾客因菜品问题与餐厅发生纠纷,要赔偿顾客吗?这不和陈梦买房的理由一样吗?她的父母是否从买房中受益?大概率是有利的,比如房价打折,但她没有收代言费,所以她不必承担说话人该有的责任。
东京奥运会后,包括杨千、陈雨菲、邹静远、黄东平、李发斌、侯志辉、王曼昱等在内的众多奥运优胜者。
不止一组新晋羽毛球女单冠军陈雨菲、射击冠军杨倩等人。
山东威海的企业家郭斌、王楠甚至为每位奥运冠军、国乒教练赠送了一座价值500万元的二层小院(据笔者了解,价格并没有那么高)。注意,陈梦可能花了两块钱买了房子,捐房子的运动员一分钱都不用出。当然,房地产开发商也不傻。冠军得让公司做商业推广,有的公司甚至限制交易,就是你只能住这个房子,不能转手。
平心而论,它其实有认可的意思,但又与认可不同。原则上,公司无需支付代言费,明星也无需承担责任。试想,如果郭斌和王楠的财产出现问题,樊振东、王曼昱、孙颖莎和马龙会被追究责任吗?
此外,运动员不同于娱乐明星。他们是国家培养的,国乒还要承担备战费用。因此,他们的大部分代言必须获得批准,代言费必须转回。擅自接受引荐,即使是田亮、张国伟这样的顶尖人物,也会被毫不留情地处罚。
当然,对与错根本不必那么难,因为每个人都心知肚明,包括这些购房者。他们用了半辈子的时间买房,但房子没有完工,通过合法渠道推销也没有效果。拿奥运冠军陈梦做文章,就是为了引起社会的关注。难道他们不知道如果物业有问题,应该找发展商吗?你明明知道,但牵扯陈梦就算错了,也是无奈之举。甚至有些人买房的时候,陈梦根本就没有在小区买房,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利用陈梦维权。
作者并没有隐瞒,如果是我,我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即使我心里不赞成我的行为。
在这起事件中,陈梦购房被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和宣传。如果陈梦是一个普通的房主,房子买对了,那些户主知道了还会用她(大家都是勤劳的人,借用吧),题材就是为他们发明的,《陈梦购房遭遇烂尾楼,奥运冠军的权益谁来维护?》
笔者对购房者的行为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但这并不代表他认同营销号的恶意诽谤和群殴。
许多人为了小利而贬低自己的良心。笔者曾多次表示,2016年孙颖莎和王艺迪加入深大俱乐部时,他们才16岁。她的能力,甚至是性格的提升,都或多或少受到了比她大6岁的陈梦的影响。两人在俱乐部都是队友室友,在国家队也是队友姐妹。很多人都知道孙颖莎和孙铭阳、何卓佳的关系很好,但相信她最感激的队友还是陈梦。如果问陈梦最喜欢的妹妹,大概率是萨沙(陈梦和王曼昱俱乐部队友才一年,和萨沙在一起五年)。
两人更是登上了封面,获得了“情侣情侣”“一起飞翔”等代言。
笔者不认同体育圈被粉丝圈毒害感染的说法。球迷之间发生争执无可厚非,但不要伤害无辜的为国献身的运动员,尤其不要为了三个西瓜两个枣杀人。
笔者常想,如果有机会和陈梦、孙颖莎、王曼昱聊聊,我一定会建议他们像男乒的樊振东那样来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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