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4日早上,重庆市江北区某派出所的门前出现一个穿着寒酸的女人,她是来自首的……
没法再从她那苍老憔悴的脸上找出动人的地方了,更难想象那发呆的双眸曾是一对会说话的眼睛。同是一个人,20年的反差竟如此之大。
20年前,重庆市某仪器厂曾因一件风流案而名噪一时。1978年末,该厂45岁的技术科长领着29岁的本科女技术员私奔了。
这位女技术员叫周琴芳,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她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丈夫很爱她,女儿也很乖。但这些都是表面现象,周琴芳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说,她是一位心理和生理上都正常的女人,对夫妻生活有着强烈的渴望,而丈夫却满足不了她,她经常为此苦恼。
周琴芳所在科的科长胡志鹏是位挺有才气且有几分风流的中年男子。他的妻子虽然贤惠,但已容颜不再,对年轻貌美异性的渴望和追求对他来讲仅仅是胆量的问题。
胡志鹏对周琴芳挺关心,周琴芳对胡志鹏也挺尊重。渐渐两人就啥话都谈了,自然免不了谈各自的苦恼。后来,周琴芳的丈夫到江城去疗养,孤独和生理上的渴望折磨着她。而胡志鹏也看出了她的心思,两人终于发生了关系。
尽管两人都清楚此事一旦败露的后果,尽管也整天担惊受怕,但任何力量都无法压制那已经燃烧起来的欲望之火了。他们像中了毒瘾的吸毒者,不顾一切地、贪婪地、甚至是疯狂地享受着那种感觉。周琴芳终于怀孕了。两人同时受到了厂里的处分,周琴芳到医院打了胎。
面对风华正茂的周琴芳和事业有成的胡志鹏,领导找其谈话,一番上纲上线后也不乏和风细雨地摆利害关系。想不到两人却王八吃秤砣——铁了心,离开厂子私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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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奔是胡志鹏提出来的。见周琴芳犹豫,他口气坚定地说:“与其让人指指点点、偷偷摸摸的活,不如换个地方痛痛快快地活。我社会上朋友多,离开厂子也能活下去。我是铁了心了,只许你灰心,不兴我反悔,因为我比你大那么多,如果欺骗了你,我还是老爷们儿吗?”
周琴芳终于同意了。两人举手宣了誓:永远在一起,海枯石烂不变心(当时挺流行这两句话)。很快,周琴芳就把离婚证书交给了胡志鹏。从此,两个人就神不知鬼不觉地失踪了。
对此,人们曾有种种传说,直到20年后的今天,这个谜才揭开。
距重庆15公里外的东北郊有一间普通的小屋,矮小、破旧、阴冷。然而从1979年年初以来,小屋开始被神秘的色彩笼罩着。左邻右舍很难看到房里的主人,甚至根本没有想到有人在里面居住,白天,这里偶尔会听到屋里传出男女的笑声。这小屋里住的就是胡志鹏和周琴芳。他们一住就是两年。
这两年太让周琴芳感到刻骨铭心了。开始还行,尽管生活异常艰苦,但毕竟是到了“解放区”,他们可以尽情地享受人间幸福了。但这里又毕竟离市区太近,一旦被熟人发现走漏了风声,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她普几次做过同样的梦:她和胡志鹏在床上“办事”时被闯入屋内的一伙人抓走了,又被挂上牌子游街,再后来被定为坏分子并关进监狱……每当从梦里惊醒的时候,她的胸口都堵得难受,白天她不敢出去,晚上也是鬼鬼祟祟的。她实在忍受不了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她对胡志鹏说,再这样下去我非疯不可。每当这时他就哄她:“别急,快了,快了。”
终于等来了这一天。1981年1月3日,胡志鹏眉飞色舞地对周琴芳说,他的离婚证书已经拿到手啦,可以远走高飞啦,他提出到山东的一个朋友那儿去。当周琴芳提出要看他的离婚证时,他说,你怎么还是信不过我呀,我把小儿子都带上啦,还能有假吗?周琴芳一想,可也是呀,不离婚能把儿子带走吗?她不怀疑了。
从80年代初期到90年代后期,在山东省、浙江省等地派出所登记簿上都有这样的记载:夫:胡志鹏,妻:周琴芳,子:胡某。现实生活中,两人更是“夫妻”了。
离开重庆后,胡志鹏领着小儿子和周琴芳首先到了山东省淄博市一个村办企业打工。胡的儿子也安排在当地的初级中学读书。由于胡志鹏和周琴芳以夫妻身份出入社交场合,人们没有理由怀疑他和她的关系。周琴芳属于那种重实际又有几分浪漫色彩的人,她认为“证书”仅仅是一种形式,“爱”才是实质。她相信胡志鹏对她的爱是真诚的,甚至是疯狂的。既然已经拥有了最实质的东西,何必还对形式较真呢?那不显得对人家不够信任了吗?既然爱的前提就是信任,又何必为已经没有实质意义的东西留个对人家不放心的印象呢?
从此,周琴芳再不想“证书”的事,同时也对现实非常满足。再苦再累,毕竟告别了那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毕竟有了一个港湾。她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并决心尽最大能力做一个好妻子。所有家务几乎是她一个人包下了。
3年后,胡志鹏又领周琴芳到浙江省余姚仪表厂打工。该厂为其在当地公安机关办了夫妻临时户口。
90年代初期,在山东等地漂流了十多年的胡志鹏领着周琴芳回到了重庆某地。此时的胡志鹏已是接近退休年龄的老人了,周琴芳也已是40多岁的妇女了。谋生的艰辛和走南闯北的经历使两人过早地衰老了。尤其是周琴芳,那张诱人的充满生气的脸已变成了干干巴巴的马脸,身上也是除了皮就是骨头。至于那最妙不可言的感觉已记不清从哪天开始渐渐淡化以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苦恼和无奈。
如果不是私奔,胡志鹏不是今天的胡志鹏,而周琴芳也肯定不是今天的周琴芳。如今,工作没了,家庭没了,连个正经的住处都没有。两人反思过去的同时免不了相互指责。但两人都知道,后悔药是没处买的,尤其是周琴芳,时间也不允许她后悔了,只能面对现实了。
1993年6月8日,周琴芳和往常一样,准备好了晚饭,便叫胡志鹏过来吃饭,喊了两声也没有反应。过去一看,胡志鹏坐在炕上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周琴芳被这突如其来的情景吓呆了,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将胡志鹏送到了医院。
胡志鹏患的是脑血栓,而且病情十分严重。医生说这病没有太好的办法,除了吃药关键是养。这就需要患者的身边有人细心照料。从此,周琴芳就担当起这个角色。从胡志鹏患病到年末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大小便失禁,屎尿经常便到床上。每当这时,周琴芳都是不厌其烦地收拾洗刷。
奇迹出现了。在周琴芳的精心护理下,胡志鹏站了起来,然而,胡志鹏并没有太多的兴奋,相反却变得越来越沉默。
1998年10月22日,胡志鹏满脸愁色地对周琴芳说,他在重庆的大哥病得挺重,他要去看看,三四天就回来。三四天过去了,胡志鹏没有回来;又过去了两天,还是没有音信。周琴芳有点为胡志鹏担心了。然而,周琴芳得到的却是一个非常意外的消息:胡志鹏回到他前妻那里去了!
她同时还得知,胡志鹏跟前妻根本没有离婚,虽然20年没在一起但在法律上仍是合法夫妻。此信息是胡志鹏的儿子用电话通知她的。他口气相当严厉:“20多年了,你把我们挺和睦的家搅得不像个家。以后不许你再破坏我们家庭啦,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
放下话筒,周琴芳像丢了魂似的,木呆呆地在那里站了许久……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家——那间潮湿、阴冷的小屋。小屋的门是开着的,屋里乱七八糟,值点钱的东西全翻走了,连个半导体收音机都没给她剩下。正在发呆,房主告诉她,是胡志鹏的儿子来拿的东西,并说,小屋的租期只有3天,要继续租就先交半年的钱,不然就请走人。
好一阵,她才如梦初醒,继而嚎啕大哭起来,哭得天昏地暗死去活来,她在炕上不吃不喝地躺了两天。当她知道再躺也不会有人来照顾时,就艰难地爬了起来。再说,她也交不起房租,她连吃饭的钱都没有。
1999年2月3日上午,周琴芳在“家”终于见到了胡志鹏,并得知回到前妻那里确实是他的本意时,她仍然要求和胡志鹏在一起过个年。当这个小小的要求被拒绝时,她动了杀心。她请求胡志鹏和他一起吃个分手中饭,胡志鹏答应了。周琴芳去买菜的路上,买了一包鼠药。中午胡志鹏吃完饭后就中毒身亡,周琴芳陪伴了胡志鹏的尸体一夜后,次日早上投案自首……
悲剧已经酿成,那么胡志鹏和周琴芳同居20年为什么要选择“回家”呢?
胡志鹏的大儿子给出了答案。一天,胡志鹏在重庆遇到了多年不见的大儿子,他对胡志鹏说:“爸,你太可怜了,回家吧。妈现在孤身一人住着两室一厅的房子,很孤独,我们都能原谅你、理解你。”
胡志鹏的大儿子接受记者采访时,讲述了胡志鹏曾对他说的一段话——我跟她的行为是不正当的。当年组织对我处分是正确的。然而我没有反悔,竟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不能再错下去啦。我欠老伴儿的太多了,我们都没有几年活头了,我想补偿一下。我也恨她(指周琴芳),如果不是她的出现,不是她跟我眉来眼去,我不会被她弄得神魂颠倒,以致丧失理智而干出了一系列荒唐的蠢事;不错,她确实对我挺好,尤其是我瘫在炕上她屎一把尿一把地照顾我更是难能可贵的,但冷静下来又感到如果不是私奔,不在那人不人鬼不鬼的恶劣环境中我也不会得病,我的一切不幸都是她造成的。
在胡志鹏看来,一方是理解自己的妻子和一个宽敞的家,另一方是把他引入歧途给他带来苦难的“第三者”。跟那个早已容颜不再且已病魔缠身的周琴芳流浪,其结果只能是客死他乡,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于是他终于做出了回到妻子那里的决定。
1999年6月,周琴芳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男女之间的事可不是儿戏,胡志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看来当初那妙不可言的感受不是没有代价的。
胡志鹏把当年的“私奔”归罪于周琴芳,再次反映出其道德品质的恶劣低下。后来,胡志鹏的“迷途知返”,是建立在伤害他人的基础之上,对此,并不值得同情和赞赏,胡志鹏与周琴芳的事实婚姻,使胡志鹏实际上犯了重婚罪;但周琴芳绝望之余毒杀胡志鹏,更为法律与道德所不容。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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