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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9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
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对新研股份处以三百万元罚款。
律师提示,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目前,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后认为,暂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股民(包括机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在2016年4月19日至2021年11月7日期间买入新研股份股票,并且在2021年11月8日卖出或者仍持有该股票而产生损失的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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