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唐代医药学家孙思邈曾说过:养生之道,常欲小劳,但莫大疲,及强所不能耳。在现代生活中,生活节奏变得越来越快,很多年轻人因为工作的原因在办公室中一坐就是一天,下班之后就乘坐交通工具回家,闲暇时也不愿意去锻炼身体,导致我们的身体越来越差。
在这种情况之下,很多组织都自发鼓励工作者能够抽出时间来锻炼身体,甚至举办一些比赛或者活动,让他们可以在活动中认识更多的人,也可以让他们的身体得到锻炼。因为白天的时候都会工作,夜跑成为了许多人的最佳选择,但是这种活动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问题。
2019年,有一名男子在参加夜跑比赛的时候意外溺水而亡,事后家属将组织方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支付120万余元的赔偿,而法院又是怎么判的呢?
王某生活在江苏省苏州市,他在这个城市的一所重点大学毕业之后便留在了这个城市工作,随后他也找到了能够相伴一生的伴侣,在工作上也是十分顺利,可以算是家庭美满事业有成。但是他的身体却因为年轻时拼命工作留下了隐患,经常会腰酸背痛。
他的妻子知道了这种事情后经常提醒他注意身体,可是他的工作内容十分劳累,平时根本抽不出时间外出锻炼身体。有一天他的一名同事得知他的苦恼之后,向他推荐了一项很适合他的锻炼方式,那就是夜跑,并给他推荐了一个俱乐部。
起初王某只是抱着试试的态度参加了这项活动,但是随着他夜跑的次数增加,他的身体状况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不仅不再像之前那样腰酸背痛,甚至平时工作的精力也多了起来,而且他在夜跑的过程中也认识到了很多朋友,这让王某对夜跑产生了极大地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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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他的跑友表示6月29日左右,苏州的郊外会举办一场长达15公里的夜跑活动,想要拉着他一起参加,到时候看看谁更快。这句话也激起了王某的好胜心,毫不犹豫的就在网络上报名参加了比赛,并购买了活动提供的安全保险。
等到2019年6月29日晚上,王某和他的几个朋友来到了现场,他们发现当天的天气似乎很不好,甚至有预报称会有暴雨。但是几人并没有因此放弃比赛,在此之前几人也有在恶劣天气夜跑的经验,而且比赛方得知天气恶劣也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不仅给他们准备了防雨设备,而且在路上也会有反光灯拍和手持荧光灯棒的志愿者指引方向。
随着一声哨响,所有参加比赛的人瞬间都冲了出去,王某和他的朋友也是在一起朝着目的地奔跑。在返程的时候,他的朋友们却发现王某突然不见了,他们心想可能是王某因为体力不支掉队了,便继续比赛了。
可是等他们回到起点,甚至都已经修整完毕了也没有发现王某的身影,这让几人十分疑惑,担心他出事的同伴找到了相关人员反映了这件事情。直到活动即将结束,天都要亮了的时候,王某也是没有出现,随后几人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过警方的不断搜寻,终于在6月30日下午于一个距离赛道不远的小池塘里面发现了王某的尸体。警方对现场进行了勘查,法医也对尸体进行了鉴定,最终确定王某是因为自己不小心坠入池塘,导致不幸溺水身亡。
这让王某的家属和妻子悲痛欲绝,事后她们认为举办活动的相关公司没有组织体育赛事的资质,加上他们明知道当天的天气十分恶劣,仍是没有暂停比赛。而且在比赛中也没有尽到保护选手的义务,便将他们告上了法庭,要求相关公司支付120万余元的赔偿。
这起案件中,王某亡的主要原因是他脱离了赛道,在一片漆黑之中不慎跌入了池塘里面,如果他遵循比赛规定的赛道的话,他是不会发生意外的,所以说这起案件之中王某需要为自己的亡承担主要的责任。
在2014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中已经取消了很多举办体育活动的限制,两家公司事后也证明了自己的确具备相关资格。
因为当时《民法典》并没有颁布,根据当时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赛方在比赛之前就向所有选手反复强调了赛事中存在的风险,而且在各个地方都配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并准备了各种防止意外发生的装备以及各种医疗保障,在准备方面不存在任何过错。
王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有能力来判断比赛中的风险,他也签订了如果在比赛中发生意外风险时需要依法理赔,并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也向家属赔偿了应支付的赔偿金。
比赛方唯一存在的问题是,他们在得知王某失踪之后并没有及时进行搜救,也没有报警,所以法院认定比赛方也存在着一定过错,需要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最后经过法院的判决,认定相关公司需要赔偿王某的家属13万元,剩余的部分由王某家庭自己承担。
王某为什么会出现在小池塘里面我们谁也不知道,但是如果他能够遵循比赛方规定的赛道奔跑的话,或许这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我们在生活中也一定要量力而行,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合理的考量,这样才能让我们的健康得到最大的保障。
(《男子参加夜跑比赛溺亡,家属起诉主办方索赔120万,苏州法院判了》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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