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百年药店“石恒春”_旌德_绩溪_药店

方集

第1272期

旌德县城解放街旌阳药店的前身,是一家闻名遐迩的百年药店“石恒春”。

“石恒春”是绩溪石家村石氏家族诚信营商的一块金字招牌。它从一个不起眼的小药摊逐渐发展为在江南一带拥有数家连锁店的名牌商号,为皖南中医药的推广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石恒春”的创立

石恒春药店的创始人是石明谅,又名耀庭,字书功,绩溪上庄镇石家村人。其父石启德,原是一位行医卖药于徽、宁两府一带的草医郎中,在民间颇有声望。石启德以后带着儿子石明谅于道光十年(1830)在宁国县尖山村开了一家小药店,取名为“石万春”。于是父子终于落下脚来,苦心经营着这家小店,一晃二十多年。在这期间,石启德言传身教,把自己行医用药的经验一一传授给了儿子石明谅。老人病故后,药店就由石明谅一人经营支撑。

旌德与宁国、绩溪接壤,从宁国步行到绩溪上庄,旌德是必经之地。石明谅是有心人,他发现整个旌德城内竟没有一家药店,便决定来此发展。于是关闭了宁国尖山村的小药店,只身一人肩背药袋来到旌德县城,摆起药摊,卖药兼行医,开始了他的艰难创业。由于城内没有药店,所以来找他求医买药的人还不少。春来秋往,几年下来,积累了一些资本。咸丰十年(1860),石明谅在旌德县城江夏街租下一间门面,正式开店经营,取店号为“石恒春”。

关于“石恒春”药店的来历有这样一个传说:

石家村的石明谅是个草药郎中,用几味药材炮制成像茶砖似的药块,疗效很好,能清暑退热,清食祛痰。用开水冲服,午前服下,午后生效,取名“午时茶”。乾隆皇帝带着一名贴身侍卫私下江南,访寻辞官隐居的陈阁老。君臣两人进了绩溪境界,走到七都,时当盛夏,暑热熏蒸。乾隆走得大汗淋漓,目眩头晕,站立不稳。侍卫急忙把皇上搀扶到近处客栈住下,请店家找医生。石明谅应邀诊治,说是中暑,给了成药午时茶。乾隆服下,第二天就感到身子清爽通泰,霍然痊愈,赞道:“一个草医,医术如此高明,真乃妙手回春。”取笔题了“石恒春”三个径尺大字,备下谢仪,命侍卫送去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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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明谅展视字幅,见字体浑厚凝重,刚柔相济,功力非凡,当即备下酒饭款待,席间,询问主人的身份、名讳、籍贯。侍卫不能直言,只好说:“我家主人是京城里‘钱运兴隆’的老板,姓褚名忠。”

“石恒春”三个大字是写在一条红绸上的。石明谅把它用绳缀着,设摊时,挂起来做招牌。一日,曾经陪伴乾隆读书的赵中元游黄山经过旌德,在街头药摊上见到这幅字,停轿仔细端详,心中好生疑惑,忍不住向石明谅打听这幅字的来历。石明谅把经过说了。赵中元又询问那病人的相貌特征,大惊道:“这是皇上御书!”他点拨道:“褚忠者,除中也。“钱(乾)运兴隆”,除掉当中,不是‘乾隆’二字吗?”石明谅细一琢磨,悄然醒悟,大喜过望。谢了赵中元,急忙收拾药摊回家。

不久,石明谅在旌德县城购买地皮,鸠工建成三进楼房,挂起“石恒春”金字招牌,经营中药材生意。招牌是皇帝御赐,一开张就名震四方,生意兴隆。

由于生意不错,一人前店后坊,又进货又加工,难以应付,石明谅便雇用了同乡曹开梓帮忙。由于店主精明能干,善于经营,伙计忠心耿耿,勤苦耐劳,“石恒春”药店生意越做越红火,影响也愈益扩大,收入自然日渐丰厚。

资本充裕后,石明谅便想购地建店房,谋求进一步发展。据说当时为购买陈家祠堂地基建药房还惹来一场官司。原来陈家祠堂门前有一对旗杆石,石氏购下地基后,觉得此石有碍交通,想将它处理掉,但陈氏家族的人不同意,他们认为旗杆石是陈家祖宗功名荣誉的象征,不得损毁,双方互不相让,后上诉衙门,直至京城。当时,“石恒春”管事曹开梓的姐夫胡宝铎(绩溪宅坦人)在北京任某部主事,石明谅期望能得到帮助,谁知京城久不下文,后由旌德知事亲临现场调解裁定:旗杆石象征陈氏宗族功名,不能随意毁掉;而“石恒春”建店房做生意,门前交通也不能阻碍。因此,旗杆石应就地覆埋,与路基持平。这样既能保留陈氏功名之石,又解决了店前交通问题。经调解,双方自愿息讼,了结此案。

“石恒春”当年建造店房的木材主要取自梓山,结实坚固,店屋坐北朝南,店面临大街,后屋靠城墙,整座楼房共有三进,前面是店堂,后进为加工炮制药材的作坊,楼上是药材贮藏地。店面有两道门,第一道是厚实的木板门,第二道是玻璃门,门檐前挂有四块木牌,上书“虎鹿仙胶,参茸桂燕,丸散膏丹,道地药材”。店堂内木柱上悬有当时旌德知县熊祖贻写的一幅金字黑底对联:“呼童共采山中药,访道因传海上方。”店堂上方悬挂一块匾额,上有旌德名笔程寿春书写的“石恒春号”四个苍劲大字。

二、“石恒春”的发展

石恒春药店自开业后,店主石明谅为保证货源质量,经常亲自到广东、香港采购药材。由于留店时间少,店中之事托付管事石攀之全权处理。石攀之及同事石韵清见药材生意有利可图,就瞒着老板,另外合股于同治元年(1862)在旌德县城张家坦新开了一家药号“涵春堂”。“涵春”与“恒春”读音相似,容易误导顾客,难以分辨。不久,“涵春”业务蒸蒸日上,而“恒春”生意却日见萧条。店主石明谅见事态严重,经反复考虑,决定采取措施兼收“涵春”,双方谈判商定,合并后在“涵春”前加一“石”字,利润以“资七工三”比例分成(资方占七成,职工得三成)。从此,“石恒春”与“石涵春”成为两片齐名的兄弟店。

后来,“石恒春”创业者石明谅年事已高,就将店业一分为三,由三房子孙各自管理经营,自己则还乡养老。石明谅在分割家产时,因老人偏爱长子(长子当时已去世),遂将资金充裕的“石涵春”产业分给长孙石齐富,而将“石恒春”分给二、三房子孙继承。因二房无子,便由三房长子石筱山顶继二房,三房是次子石齐样与三子石齐华。

“石恒春”第二代在药业经营中,发展扩张较快,年营业额达一万元之谱(银圆),民国元年(1912),先在芜湖设分店——“满江春”,后又在泾县等地增设分店。

民国十三年(1924),石家村人石瑞麟在旌德县城下正街又创设国药号“石涵春”(祉记堂)。抗战期间,芜湖分店被日军飞机炸毁关闭。到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1月重新复业。1954年芜湖发洪水,药材被水浸淹,资产受损,业务停顿,导致再次歇业。旌德运去的药材,除抢运回来少部分外,其余皆消耗殆尽,店员则全部撤回旌德老店。泾县的几家分店,如“恒升泰”“石恒益”“石恒春”,同样是在抗战期间被迫停业,新中国成立后又重新开张,直至“文革”期间被更改店号。

“石恒春”在扩张中,还购买了上海益兴祥皮革厂的产权。此厂原是绩溪上庄人胡卓林开设的,专营皮革制造,坐落在上海天主堂街49号。胡卓林同时也与“石恒春”合伙经营丝茧。当时绩溪的茧丝行业,大部是其股东。后来胡卓林经营失利,亏欠“石恒春”一笔为数不少的茧款,只得将上海皮革厂抵账转给“石恒春”。该厂后来成为“石恒春”在上海的办事处和皮革经销店。“石恒春”药店在旌德等地也介入丝茧业,开设了“恒记”丝行,代客户收丝,生丝远销浙江湖州,江苏苏州、无锡等地。与此同时,它还在旌德城郊下东门购买了大片桑园,作为养蚕基地。

“石恒春”产业不断扩大,利润日丰,经营资本也越来越雄厚,它除了在外地继续开设分店外,也与其他徽商一样,把富余的资金投向不动产,在旌德和绩溪老家分别购田买地、建造楼房。在石家村,石明谅及其子孙造了村中品质一流的楼房。

三、“石恒春”的经营

“石恒春”的创始人石明谅在经营过程中,始终遵守“诚信”二字。他经常规劝子孙及伙计:修合虽无人见,存心自有天知。药店与病人息息相关,在制药和配药当中,丝毫马虎不得。所有药材(包括丸散膏丹)都必须严格按古法炮制,绝不能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配药时,更要谨慎细心,不能出一点差错;店员对顾客要热心和气,做到和气生财;坚持薄利多销,细水长流,货不停留利自生;平日对药材要重视管理,防止霉蛀变质,避免浪费。由于“石恒春”历来以“货真价实,老少无欺”的经营宗旨取信于民,所以它的药品远销宁波、兰溪、芜湖及徽州各县。尤其是它自制的两种传统药品——百补全鹿丸和驴皮胶,更是畅销皖南各地。

“百补全鹿丸”遵古法炮制,它是由整只野山鹿和四十味药依方配药,精工制作而成,是冬令补品。当年“虔修十全大补全鹿丸”的大幅广告张贴徽州各地,年事稍长的人都耳闻目睹。1943年的《旌德导报》第61期还特别报道:“旌城石恒春药店,开设一百余年,为本县第一老药店,货真价实,生意颇为发达。年前购得活鹿一头,饲养肥大,定于本月二十八日宰杀,自制全鹿丸药。”

为了向全社会展示全鹿丸的货真价实,“石恒春”对宰鹿场面做了精心安排,意在渲染。宰鹿那天,药店敲锣打鼓,鸣铳放炮吹喇叭,将鹿披红插花,装在木笼里,抬着游街示众,像出庙会一样,一直游到宰鹿场(城内体育场),当众把鹿吊死,然后抬回洗净,除去毛屎,全身入药,故谓之“全鹿丸”。

“石恒春”熬制的驴皮胶也很有名。驴皮胶越陈越好,“石恒春”熬制的驴皮胶要存放两三年才卖,这样既无腥味,药效又好,为妇科调经补血佳品。

“石恒春”还经销旌德一种特产,名为芮枣。它产于旌德碧云石井里,该枣与其他枣不同,枣内有两个仁,俗称“双仁枣”,营养极为丰富,是一种贵重的中药材。

“石恒春”货源来自汉口、上海、杭州、苏州、宁波等地,药品销往屯溪、芜湖、宁波、兰溪及徽州各地。由于商业信誉好,购销都是赊销方式为主。进货时,一般是店里委派收购员驻地收货,由旅外同乡汇解就地交付后,到旌德领取现金;销货方面,先付货后结算,一般在“三节”(端午、中秋、年关)结算清账。每到年终,总店可存储现金几千元,作为次年春茧收购款。

“石恒春”还利用传统节日慰问职工、款待名医、回报老顾客,内聚人心,外塑品牌。例如:农历四月二十八日,相传是药王神农氏生日,每逢这一天,店内就张灯结彩,备办丰盛酒宴,款待全店职工,以示祝贺和慰劳。同时还特邀县城名医赴宴,表示医药一家。每逢“端午节”,盛夏将至,正是皖南山区蜈蚣、蛇蝎、毒虫繁殖的旺季,店主抓住这一时机,将平时筛选下来的药头、药末配一些雄黄,装成小包,分送给老顾主。

“石恒春”不仅在诚信为商、经营策略方面独具特色,在内部人事、财务、分配管理方面也自有一套。“石恒春”首先在员工配备方面非常合理。如新中国成立初(公私合营前),店里设管事1人,中药柜(包括西药)营业员7至8人;后坊中成药加工4人,学徒2人,半作1人,炊事员和粗工各1人。员工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石恒春”的学徒、员工几乎都是来自石氏家族,即亲戚本家。一般来说,没有族亲关系的人是不能入店的。

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老职员耿荫生。他是怎么入店的呢?原来耿的父亲耿实斋,应旺川萃升小学校长胡宜铎的招聘,在该校任教,两人关系非同一般。当时,“石恒春”店主石筱山是胡宣铎的女婿,岳父大人出面主荐耿荫生进店谋职,女婿只好应允。

“石恒春”的店规是学徒进店后,须干满三年勤杂工,打杂、认药、拣药、洗晒药等;待后三年转为“半作”,才允许上柜台、撮药、切药、炒药、上柜台抓药配方。经六年观察,期满后店主再按各自的工作能力及实际表现进行分工。“石恒春”的人事权完全掌握在店主手里。每年正月初四为定事日,由店主决定职员的留用与辞退。但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随便辞退员工的。据老职员耿荫生说:民国二十三年(1934),由于大旱,家乡颗粒无收,向店主商借干谷百斤。次年正月定事,药店虽也经营亏损,但还留耿续职,体现了店主对老职工的关心和重视。

“石恒春”员工的年工作时间定为300天,60天为假期。如果假期未休完,可奖励20天工资。员工(包括经理)的年薪,高的可达五十至六十两银子,低的则为三十至四十两。学徒头三年是没有工资的,最多给点剃头费;在后三年“半作”期间,才能领取很少的薪金。第一年为银子六两,次年为十二两,第三年为二十四两。年终分红是员工们比较可观的一笔收入。

每到年终,店里将全年赚到的钱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作为“官利”,其余的则作为“红利”分配。一般是以三三四分摊,三成按职工工资总额平均分摊,三成为公积金,作为企业发展资金,四成归店主。为稳定员工的情绪,凝聚人心,店主还会拿出一小部分余钱不要利息供伙计们做小买卖,经营项目与药业相关,如桂圆、荔枝、莲子、冰糖、枣、葡萄干等等,赚的钱由伙计们自理。城边下东门的大片桑园,平时请粗工管理,每到三四月药店业务清淡,店里的员工(包括老板)就轮流采桑养蚕,所得大家均分。当年“石恒春”能制定出这样以人为本的分配方案,也算是用心良苦。

“石恒春”员工的伙食标准不差,每月有六次荤食,如果不吃,可折算现金归己。店里每天备办客饭一席,供猪肉一斤,专给来往客商、主顾及本店员工的一些亲朋好友食用。

“石恒春”不仅平时周转资金比较充裕,店底比较厚实,店内资金一般有两万元左右(银圆)。究其原因,主要是店里所有存货不按当时成本或进价计算,一般要打七折,通过打折之后,账面资产必然低于实有资产。所以,当年石恒春药店就是3年一文钱不进,全店职工生活也无问题。

新中国成立初期,“石恒春”被划为私营工商业。到1956年通过改制,实行了公私合营。合营时,“石恒春”与“石涵春”入股资金为13526元,两店职工30人;合营后,店名改为“公私合营恒春药店”;1966年转为国营,更名为“旌阳药店”。

“石恒春”药店从石明谅创业到其子孙继业发展共经历了5代100多年,其间风风雨雨,世事沧桑,商海浮沉,几起几落……岁月无痕,雁过留声,“石恒春”长期以诚信为本,以药业为宗,治病除疾,普济众生,其表现出的种种善德义举应该铭记在地方史册上。

(本文选自方光华主编《旌德记忆》,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5年)

制作:童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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