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第五次主任会议_审议_江苏_总书记

本报讯 (苏仁轩 陈月飞) 3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第五次主任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研究落实省委相关部署要求。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信长星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主持会议,副主任魏国强、曲福田、陈星莺、周广智和秘书长陈建刚参加会议。

在学习交流中,大家一致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是党心所向、民心所盼、众望所归,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精准把脉、定向指航,极大地鼓舞和激励全省上下以当表率、做示范、走在前的果敢担当,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全国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统一到省委部署安排上来,抓好新修改的立法法贯彻实施,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聚焦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开展省市县乡人大联动监督,围绕“四个走在前”开展专题调研,在全省五级人大代表中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和人大代表作用,更好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会议研究审定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安排、省委14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决定会议于3月29日至30日在南京召开,建议议程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审议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水库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修改稿;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听取省政府关于2023年省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4件、省检察院1件有关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审查批准无锡等市6件地方性法规;审议关于提请任命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等。会议还研究审定了省人大代表挂钩联系法规项目实施办法、听取和审议交通强省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的工作方案、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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