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双方自愿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若有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承担、给付时间及方式。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分割,若有债务、如何分担。协议达成时间、双方签字。关于和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的问题,下面由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详细解答。
一、和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1、和平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双方自愿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若有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承担、给付时间及方式。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分割,若有债务、如何分担。协议达成时间、双方签字。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和解协议书一般怎么写
第一部分:写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职业,户籍地,住址,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写明需要和解的事情的详细经过。
第三部分:双方达成的调解条件,分条详列(包括条件的内容,执行的方式、时间,调解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时间)
第四部分:和解各方签字并按手印,见证人签字按手印。
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和解协议的应用范围是非常广泛的,许多类型的民事纠纷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解决,而只要在官方机构见证下签订的和解协议往往都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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