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保险理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_理赔_被保险人_原件

01 保险理赔的基本资料

理赔一般需要准备两大类资料,一类是基本资料,另一类是特定资料。基本资料是不管哪类险种理赔都需要的通用资料。

(1)理赔保险金申请书,一般可以在保险公司官网下载打印或者在柜台领取。

(2)保险合同,如果是纸质合同,理赔时也需要提供合同正本,万一理赔时合同正本丢失或者破损,需要先补办纸质合同后方可继续申请理赔;如果是电子合同,理赔时一般不需要提供合同正本,所以,电子合同实际上比纸质合同更便捷。

(3)被保险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复印件,由于保单利益主要归属被保险人,因此生存保险金类的理赔需要以被保险人名义申请,提供被保险人的证件资料。

(4)出险人为未成年人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复印件、监护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出生证、户口本均可)。

(5)被保险人身故时,提供受益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复印件、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公证书均可)。

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保险理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02 保险理赔的特定材料

特定资料指根据不同险种的理赔,需要提供特定的理赔资料。

1.意外身故

(1)被保险人死亡三证(死亡证明、丧葬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2)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意外事故证明材料。

(3)抢救的病历复印件、检查报告单、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

2.疾病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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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险人死亡三证(死亡证明、丧葬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2)抢救的病历复印件、检查报告单、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

3.全残/伤残

(1)伤残鉴定报告原件(按条款约定的鉴定标准鉴定)。(2)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意外事故证明材料。(3)在医院治疗期间的病历复印件、检查报告单、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

4.意外及疾病医疗

(1)门诊发票(发票联/收据联)原件、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复印件、检查报告单。

(2)住院发票(发票联/收据联)原件、费用清单、完整住院病历盖章复印件。

补充一下,完整住院病历包含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如有)、检查化验报告单、医嘱单、体温单等,可在出院后一段时间,携带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前往医院病案室复印,复印后加盖病案复印章。

5.重疾保险金

(1)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盖有诊断专用章)。

(2)该疾病确诊相关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等检验报告。

(3)与该疾病相关的门诊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

03 其他注意事项

(1)出险人如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则无论申请任何险种理赔均需提供驾驶证和行车证。

(2)理赔申请事项受益人本人不能办理需委托他人的,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3)如申请住院医疗、意外医疗理赔时,存在出险人所发生医疗费用按照政府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取得补偿的,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机构取得补偿的情况,需提供上述赔付情况的通知书、批单及医疗费用分割单。

(4)若为意外伤害事故,需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5)如出险人为“宣告死亡”的情况,受益人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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