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婚的简介
对偶婚,亦称对偶家庭。指原始社会时期,不同氏族的成年男女双方,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实行由一男一女组成配偶,以女子为中心,婚姻关系不稳固的一种婚姻形式。对偶婚为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约束而稍有固定的成对同居形式。从多偶婚(伙婚)向单偶婚过渡的一种形式。对偶婚不像多偶婚那样根本无固定的性伙伴,但又不像单偶婚那样有严格而固定的单一性伙伴。对偶婚最初萌发于关系形成的伴侣。一个女人可以有多个稳定的伴侣,但男方只有在女方家过夜权而无约束权,女人的伴侣可以更换。同样,男性也有几个伴侣,也可更换伴侣。虽然对偶婚男、女的多个伴侣中,有相对稳定的一个,但双方不成严格的固定关系,未形成个体所有制的家庭经济。这样的经济条件决定了夫妻间仍无排他性和嫉妒心,夫或妻可以和其他的异性交媾。子女仍然属于母系的氏族,与本氏族成员关系亲密的原因是由经济上的联系造成的。对偶婚以族外群婚作为自己的母体,是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桥梁和媒介。它在不同地域的人类历史上都流行过,必须克服群婚的强大惰性,跨越群婚设置的重大障碍,因而历程显得漫长而曲折。它产生于母系氏族的全盛时期,直至个体家庭经济出现才告终结。
什么叫做对偶婚
在群婚制向一夫一妻的个体婚制转变过程中,对偶婚由此产生。它产生于原始社会蒙昧时期和野蛮时期的交替阶段,盛行于野蛮时代,即原始社会晚期。原始社会时期,对偶婚区别于群婚的特点是成对配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较稳定的两性同居生活。即不同氏族的成年男女,以女子为中心,在一定的时间段内由一男一女组成配偶,婚姻关系不稳固。
对偶婚为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约束而稍有固定的成对同居形式。一对夫妻之中,双方各自都拥有多个配偶,但其中,主妻、主夫有别于其他配偶。主夫妻在一定程度地脱离群体过着相对稳定的同居生活。这种成对配偶相对稳定的结合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逐渐演变为个体婚。
对偶婚和一夫一妻制的区别
1、伴侣不同
对偶婚制的典型表现形式是成对配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较稳定的两性同居生活,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丈夫,主夫妻之间一定程度地脱离群体过着相对稳定的同居生活。这种成对配偶相对稳定的结合演变为常态化的对偶婚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形成发展过程。
一夫一妻是指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妻子,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丈夫,无论男女,不论其地位高低,财产多少,都不许同时有两个或更多的配偶。
2、生活背景不同
对偶婚是在母系族外群婚的基础上,不同氏族的成对男女长期或短期在一起同居,构成相对固定的婚姻关系。在这种婚俗中,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正妻,而这个正妻在她的许多丈夫中把这个男子视为她的主夫。只有正妻和主夫之间可以同居,而其它婚姻同伴之间可以发生性的关系,但不能在一起同居。
群婚是族外群婚的典型形式:
人们普遍认为普那路亚群婚是母系氏族瓦解时期族外群婚的残余形式。这两种认识都是不正确的,普那路亚群婚应该是族外群婚发展到对偶婚的过渡形态,在上世纪早期有一位英国学者也持类似观点。
拿“从妻居”来说,有外来男子“嫁”到本氏族家庭后,这一氏族家庭中照顾怀孕期女子以及幼小子女的任务自然主要是落到了外来男子的头上因为女子在生产中起主要作用。而如果是“伙婚”,将会因是由谁来照顾的问题而容易产生矛盾,只要男女比例趋于平衡必然会形成对偶婚。
根据前苏联学者谢苗诺夫的研究剩余产品的出现是对偶婚形成的必要条件。而前面所说的一对一的对换,由于不同个体有着劳动能力的差异,只有在用剩余产品消除了这种差异才有可能得以普遍进行。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