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救我!”3名年轻人接连猝死…哪些事千万要注意呢?岁女子驾考时太紧张昏厥猝死,科目二是多少人的噩梦_培训_李女士_学员

“快来救我!”3名年轻人接连猝死…哪些事千万要注意呢


女大学生驾校学车时猝死车中



前几天,合肥一所驾校内,女学员马某因为身体不适没能及时就医,不幸身亡。当马某的同学赶到驾校将她抱下车时,她已处于休克状态,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据马露露的舅舅杨永金介绍,马露露在上车后不久,就告诉教练自己身体不适。驾校现场的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下午 5 点 10 分左右,马露露的同学郭宗涛乘出租车赶到了驾校,然后拉开了教练车的后门,将马露露抱了出来。另一位身穿黄色衣服的女性学员,也在一旁帮忙。令人奇怪的是,位于教练车驾驶座上的教练,却一直没有下车。

露露被其同学从教练车转移到出租车上的过程里,双手下垂,一直处于昏迷的状态。女孩的突然离世,让家人无法接受。他们说,小马的身体平时不错。她在练车的前一天还跟家人出去吃饭了,没发现什么异常。年轻人猝死的事件一起又一起,让人心痛!





电话求救未能跑过死神

“我在杭甬高速往杭州方向大隐附近,我心脏不舒服,希望你们快来救我!”

8月10日中午12时12分许,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接到120急救中心转来的求助电话,称杭甬高速往杭州方向大隐附近有位司机急需救助,但没有具体位置。
接到报警后,高速交警第一时间跟司机联系,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事关人命,高速交警立刻派出两路巡逻车,出发前往相关路段寻找车辆和求助人,同时协调大隐收费站工作人员对收费站内外广场进行搜寻。

终于,民警在大隐收费站杭州方向进口加速匝道294km+500m处发现了一辆停靠在硬路肩上的集卡车。

民警马上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室内躺着一位男子,呼唤拍打都没有反应,推断应该就是求助的司机。

很快,120救护车也赶到了现场,医生立即对已经失去生命体征的男子进行抢救,遗憾的是,没能挽回该男子生命。

后经余姚人民医院初步诊断,这名司机师傅属于猝死,“心源性的可能性较大”。目前事件已移交余姚大隐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集卡车司机姓宋,山东人,1981年出生,家人都在山东,他独自一人在宁波打拼。

亲属说,在两三天前,宋某就因为心脏不舒服打了120电话,后来觉得并不严重,所以前天才会继续开车上路,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高速交警提醒
健康安全和每个司机息息相关,尤其是常年跑长途的货车司机,为了能多赚点钱养家糊口不分昼夜,全年基本都在车上度过,常年熬夜,如果再加上夏季高温天气行车,可能引发身体不适。希望每位司机朋友注意身体,安全第一、健康第一。

88 年小伙突发心脏病不幸身亡



前天晚上20点左右,宁波绕城高速往保国寺方向69K+100米处,有驾驶员报警称,一辆货车的跟车人员突发心脏病,需要紧急救援。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和急救人员一起,采取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并第一时间将这名跟车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很遗憾,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还是没能挽救回他的生命。医院初步分析,死因就是心脏病。

经询问,驾驶员称,这名跟车人员姓淳,四川人,是个1988出生的小伙子。淳某之前有心脏病史,他在上车之前身体就有些不适,但准备了一些药物后,还是跟车上路了。

当车辆行至事发路段时,淳某突然病发,呼吸急促,大小便失禁。驾驶员马上喂他吃药,可是没有效果,不一会儿他就没了反应。



高速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行车不同于其他道路,出车前除了确认车况良好之外,更要保证车上人员的身体状况。如果有疾病史的人员身体不适,千万不要强行出车。




近年来,和猝死相关的消息频出,猝死事件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年轻人大多认为自己身体素质好,不太在意健康状况,有点儿难受的感觉,通常不会立即就医,一旦出现恶性病因,往往猝不及防。



征兆 1、疼痛
相比较而言,疼痛反应是猝死的发病征兆中,最易被我们抓住和感知的信号。当感到胸部出现剧烈、紧缩、压榨性的疼痛,且感到透不过气时,就要提高警惕。

征兆 2、潜在病因
除了疼痛,还要警惕可能导致猝死的潜在病因。比如,是否有易形成血栓的病史。例如一位骨折病人,他曾在一段时期内被限制运动,那么他就容易发生静脉血栓,而静脉血栓一旦掉下来,则可能发生肺梗死。

征兆 3、憋气、明显的紫绀、口唇发紫、血氧下降
如果工作性质是久坐或长期站立,血液循环不好,当病情发作时,除了疼痛外,若还有憋气、明显的紫绀、口唇发紫、血氧下降等,就要高度怀疑可能是肺栓塞。

征兆 4、重度的血压升高
对于主动脉夹层患者,发病征兆是剧烈疼痛,而且在疼痛的同时会伴有重度的血压升高。

征兆 5、胸痛
大家都知道,心绞痛和心梗都是包括在冠心病里面的,冠心病的猝死率最高。典型的冠心病表现是胸痛,一般发生在胸骨后方,整个边界不是很明确,它的面积会适当大一点儿 ( 跟手掌面积差不多 ) ,或者说不清到底哪疼,主要是闷痛的感觉。

岁女子驾考时太紧张昏厥猝死,科目二是多少人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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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员学车途中猝死驾校被判责任了吗

东莞一名女学员在驾校培训过程中突然晕倒,随后在教练和其他学员帮助下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诊断为心源性猝死。死者家属因此将驾校告上法庭,要求后者赔偿36万余元。

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此案认为,驾校在培训及救治过程中并无过错,驳回了死者家属的索赔请求。

案情:女学员学车途中心源性猝死

2015年4月,30多岁的李女士到东莞一家汽车驾驶培训公司大朗报名服务点报名参加C1车型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并提交了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体检证明显示,李女士不存在不符合驾驶员培训条件的健康问题。同月10日,该公司向李女士出具了学员证。

2016年8月12日上午9时许,李女士与另外三名学员到培训公司大朗报名服务点集中,由一名教练安排上述四名学员进行路考的驾驶员培训。前三名学员轮流驾驶教练车学习路考后,约9时40分许,李女士接手驾驶教练车学习路考。

不料,意外很快发生了。驾驶了约800米,李女士就说头晕,然后直接趴在方向盘上。教练立即靠边停车。停车后,教练和其他学员打开车门通风,并调整座椅让李女士往后躺,一名学员迅即拨打了120电话。救护车到达后,李女士被送往东莞市大朗医院抢救治疗,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原因(推断)意见为心源性猝死。李女士抢救费用2800多元,培训公司代为付了2000元。

事发后,公安机关对此进行调查,教练和其他三名学员均反映,他们都没有发现李女士当天有异常情况。

2016年8月13日,培训公司与李女士家属达成协议,约定由培训公司自愿出资3万元作为李女士的安葬费用,如涉及其他赔偿及责任问题,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2016年11月,李女士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培训公司,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多项损失共36万多元。

家属:

培训公司有过错

李女士家属指责培训公司存在多处过错。他们认为,培训公司大朗报名服务点不具有驾驶员培训资格,也没有专用驾驶员培训场所,培训路段靠近高速公路出口,来往车辆多,给学员造成较大心理压力。李女士突发疾病时,在高温季节进行培训时没有配备必备的救治药品和随诊医务人员,培训路段偏僻给突发疾病的救治带来不便。

法院:驾校对学员死亡不存在过错

法院经审理认为,培训公司是否应对李女士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该公司是否存在过错。

法院认为,首先,培训公司具有驾驶员培训资质,李女士的体检证明显示其身体状况符合培训条件,对李女士进行培训的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教练员,依法可以进行驾驶操作培训。

其次,李女士家属称培训路段较为偏僻、一个教练指导的学员多等存在过错,但案涉驾驶员培训过程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再次,事发当天,根据教练和其他学员反映,李女士事发前并不存在任何精神或身体异常,她进行路考驾驶培训后晕倒属于突发情况,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原因亦显示属于突发疾病。事发后,教练和其他学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包括调整座椅让李女士进行身体放松及呼叫医疗救护等,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李女士家属主张培训公司没有配备救治药品及随诊医疗人员,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规定的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条件来看,该要求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故培训公司对李女士的死亡不存在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李女士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下达后,双方均无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虽然驾校很黑!但是很反感那些一沾点边然后就狮子大开口要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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