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听到孙维就会(有哪一件至今未破的悬案是差一点就可以破获的为什么)_南大_凶手_发现

有哪一件至今未破的悬案是差一点就可以破获的为什么

南大碎尸案啊,不仅差点能破,甚至我感觉可能差点就能当场抓获!他在南大校园附近的三个抛尸地点一定是临时起意而不是很多人猜测的为了挑衅警方,之所以抛在南大附近就是因为原本打算沿着第一次的抛尸路线丢弃尸袋的时候遇见了警方在南大天津路段布控,慌乱之中而为之。

最早(19号早上)发现的地点是大锏银巷13号垃圾桶和华侨路工地,分别是两个黑色垃圾袋包裹,大锏银巷13号垃圾桶内发现的是肉块和3根手指,重0.7公斤;华侨路工地发现的是肉块,重0.8公斤。14年有个作者茅小喵分析这个案子的时候将这一抛尸地点归为“A抛尸地”:

但随后同样是19号傍晚警方出动警犬搜查后30分钟内在小粉桥附近居民区发现一密集抛尸点,具体地点是小粉桥四个小区门口的垃圾箱,分别为:①上海旅行包内装有肉块和内脏共计5.0公斤重;②桂林山水旅行包内装有完整的肠体组织和肉块共计6.5公斤重;③黑色塑料袋装有0.6公斤的肉块;④黑色塑料袋装有0.6公斤肉块。

虽然是四个袋子装,并且在四个不同的小区门垃圾箱,但四个地点距离非常近并且是在【30分钟内先后找到】的,这显然是同一次抛下的。

同时尽管这个地点距离第二次抛尸点(也就是南大附近)较近,离大锏银巷和华侨路工地较远,但我觉得这应该也是属于第一次抛尸地,它应该归为“A抛尸点”。因为第一次抛尸时间肯定选择在晚上,他不可能先抛大锏银和华侨路后再返回住处取11.5公斤尸块出来抛。一是太麻烦,二是之前都没抛过还没被人发现,这个时候一次性带多少都“绝对安全”。所以凶手第一次出门抛尸就处理了0.7+0.8+1.2+6.5+5.0公斤的尸块。

发现尸块的顺序虽然是①大锏银巷→②华侨路工地→③小粉桥附近垃圾桶,但是抛尸的顺序应该是①小粉桥→②华侨路工地→③大锏银巷。

因为一般情况下正常人外出丢东西肯定都是先丢重的物品再丢轻的物品吧?有四袋东西要沿着近1.5公里的路线丢弃,傻子才先丢最轻的吧(18号和19号南京下大雪,即便骑自行车也很麻烦)?同时大锏银巷往南走是汉中路,96年这里是南京最繁华的地段(当然现在也是),背着几十斤的袋子来回几次穿过这个地段实在太显眼;第三更不可能是大锏银巷到汉中路中间地段(也就是现金轮大厦、中国联通、大锏银巷小区那一片)出发,因为没人会将尸块丢在第一现场附近。

所以第一次抛尸顺序只能是从【小粉桥西北面或者东北面某一方向】出发走到小粉桥抛下最重的四袋(12.7公斤)尸块后往南走到华侨路工地抛下第二袋0.8公斤肉块,再继续往南走到“终点”大锏银巷抛下最后一代0.7公斤肉块,之后返回家中。(从华侨工地到大锏银巷有可能不是走的右边豆菜巷,而是直接穿过中间的居民区走小路)

第二次抛尸,发现的时间(19傍晚或20号)顺序是:①南大校医院汉口路小门旁塑料袋,袋子破裂,内装肉块重0.8公斤;②天津路门内的计算机中心现消防大厦后树林,重量不明;③南大天津路校门口的马路边某公交站点附近,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内装人体骨架重7.5公斤;④南大体育场旁主席台旁树洞内,塑料袋内装肉块重0.6公斤。

(发现时间并不代表抛尸顺序)

第二次的抛尸地点很多人都觉得是凶手在挑衅警方,但更有可能是凶手原计划想按照第一次抛尸路线继续抛,因为他肯定觉得警方不会那么快发现尸块,毕竟第一次抛的都是肉块、内脏,一般人就算发现也不太可能马上就认出是人体组织。只不过因为事发突然临时改变了计划,大概就是因为走到南大天津路校门附近看到了正在摸排的警方。

此时的警方肯定是从大锏银巷往北排查,重点应该就在小粉桥到天津路段那条直线上,而凶手还是想由北往南向下抛,且这一次更能证明由北往南这一路线了,因为最重的、也是最明显的7.5公斤人体骨架别说看见警方了,就算没看见他也一定会先出手掉,这袋实在太危险了,所以这次的抛尸路线应该是:

从南大西北部或者东北部往天津路校门口行走,在抵达后发现前方不远处有警方正在排查,于是为了躲避警方追查,只能先将最明显、最重的7.5公斤骨架包丢在公交站旁,随后带着剩余总共不超过3公斤的尸块由南大天津路校门进入往西走到现消防大厦后抛下重量不明的尸块,再继续往西走到体育场抛下第三袋尸块,最后从南大汉口路校门出来走到南大医院汉口路小门抛下最后一袋。

凶手大概是在天津路占道停车场到鼓楼公园停车场这段130米的路上发现前面有警方的,就差那么一点,让他从南大天津门溜了…

正是因为过早被警方发现,凶手只能提前抛掉剩下的尸块,也就是水佐岗的头颅和衣物以及部分肉块。

为什么凶手在看到前面有警方排查的时候不直接将所有尸块都丢在天津门马路边公交站还要冒险带着3包进入南大校区抛?我猜一个原因是正如耿连海教授在《杀人碎尸案件地理画像侦查法》一文中所描述的凶手习惯“多点抛尸”的共同特征;第二就是为了误导警方的侦破方向,想让警方以南大校园为侦查重点从而为他出手剩余尸块争取时间。2008年凤凰卫视采访当年侦办此案的一位刑警时也说了当时他们确实是以南大校园为圆心开始排查的…哪怕只是多半天时间也为凶手争取了半天时间,已经足够他去抛第三次。

而且第二次抛尸完以后应该马上就进行第三次抛尸了,袋子不够,也来不及买,所以在水佐岗的头颅是用床单包裹的,并且这次也是计划好了抛在那里。

至于案发的第一现场,即便第一次抛尸顺序有误,你说凶手就是喜欢先抛弃轻点的尸块再背着重点的多行走几公里,那第二次也一定是先抛骨架再抛小块。发现前面有警方排查你还敢背着骨架走?我看各大论坛的作者推理都是由南向北抛,都是认为最重、最容易被发现的尸块最后抛…我很难理解这样的逻辑!这么大件的东西,7.5公斤、15斤啊?就算隔着几十米被看到并对你产生怀疑你觉得跑得了?

另外我们发现①和②甚至③的抛尸地点都非常接近、很密集,这只能说明凶手当时是非常急于抛尸,多带一袋都多了一份危险。最后剩下一袋只有0.8公斤又是大冬天的,羽绒服里也可以包裹,多行走了一段路发现实在没有隐蔽的地点后才在南大医院汉口路门出手。

所以因为第二次的顺序一定是由北向南,而第一次结合先抛重物再抛轻物的“正常逻辑”,那凶手两次的抛尸路线一定都是由北向南,因此真正的第一案发现场一定是在南大西北面或者东北面。头颅是在西北面水佐岗发现的,虽然有“埋”的痕迹,但是我猜他不会那么胆大抛在第一现场附近。很大可能是在距离水佐岗较远的地方也就是南大东北面玄武湖的西南方向:

这个地方和A、C两个凶手【计划中】的抛尸点正好成“等边三角形”形状,假如不是因为B点的“突发情况”,A、C点也是最符合“远抛近埋”抛尸规律的。而在这两个区域里也确实有好几处居民小区,而且我看了一下有许多建造年代挺久了。

为什么不抛在玄武湖呢?因为那是死水,而且96年的时候玄武湖不是开放公园,2010年10月1日才免费对外开放,在那个时候想进玄武湖抛尸难道背着那么多东西不会引起别人怀疑?一旦事发警方马上就可以通过园区人员对凶手做出基本画像了…

还有一个区域就是河海大学到南京艺术学院之间,也就是A、C点的另一边区域。但是这个地点接近秦淮河,如果住在这里他为什么不丢秦淮河里?那里也不是死水,你都不知道丢下去漂到哪去,比丢在闹市区安全多了,凶手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所以我觉得只能是玄武湖西南角的两个小区。

不过我相信随着刑侦技术的突飞猛进,这件案子迟早还是会破的,只要凶手没死。到时候一切的谜题都会有答案。

  • 补充一下:凶手的交通工具?

假如说第二次抛尸顺序推理是正确的,那么凶手到底骑了车没?骑了车的话能进南大吗?据我了解是可以,一直都可以。所以很有可能第二次抛尸完成后发现沿着原路返回住所太危险,于是丢弃完最后一袋(南医大小门那袋)后沿着汉口路往右走途经(现)青岛路(受害人最后消失点)→陶谷新村→汉口西路→宁海路→牯岭路→西康路→水佐岗,确定最后一批就抛在此后才返回去。也就是第三次抛尸点虽然是事先设计好的,但属于“临时设计”。所以比较匆忙,一下就被发现了。因为这段路行程约3公里,16分钟(以现在的路况来算),他当年或许走了半小时。那这肯定是有交通工具的,不可能是搭车!很多人推测是搭公交车,可搭公交车你带这么显眼的包看到的人太多了。所以一切的抛尸活动我都排除了步行以及搭车的可能。但究竟是三轮车?自行车?还是摩托车?我也不知道……

所有抛尸路线、“踩点”路线好像都远离猜测的第一案发现场,是为了保护那?估计第二、第三次抛尸时间间隔大概不超过8小时。

话说南大那一堆东西确实成功拖延了搜查时间。要不是20号南大附近又发现这堆东西(公交站台的骨架和南大校医院门口这两处还显得特别扎眼,都不掩饰一下),当天估计就扩大排查范围了!

所以凶手确实心思有点缜密,看似大胆的抛南大行为实则属于“急中生智”?

而如果推测的第一现场是对的,那么这第三次抛尸地点也很有“调虎离山”的手法,水佐岗当年一被发现后马上警力就部署在这附近了,他们只能将重点放在南大和水佐岗查,实在没线索后才扩大范围,可此时即便排查到那两个疑似地点也因为①警力不够;②时间足够他清洗第一现场。所以错过了发现时间。(这也不能怪JF,你只能这么查,你不可能这两个点没彻查完就去排查其他地方吧?我们只不过是站在事后诸葛亮的角度去猜测)

中国有哪些像韩剧《信号signal》那样的久未结案件吗

本猫苘想到中国有十大未破的案子,比如白银市连环杀人案,但它经过8年的时间已经结案了,至今没有结案的应该有朱令铊中毒案。

朱令铊中毒案

一名清华大学大学生朱令在校出现离奇的症状,经过医院负责朱令的大夫检查称不一定是铊中毒,只是对朱令家人说了她的症状类似于60年代的一例铊中毒案件,耽误了朱令的病情,最后通过朱令中学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贝志城利用互联网来求救才被人发现是铊中毒,但时间太长了,已经对她的身体造成了损坏。

父母得知后报案,但从中毒到立案的时间太长了,现场已被破坏了,据传闻警方从朱令曾经的好朋友孙维床下搜出了一个彻底洗干净的朱令的咖啡杯,孙维说:“在朱令住院期间,怕杯子落灰洗干净了收藏好”;据说当时警方公开搜查朱令的宿舍的时候并没有带走朱令的咖啡杯,而且当年清华大学曾经证实“孙维是校内唯有机会接触到铊的学生”,所以可以知道孙维是有嫌疑的,据说1998年8月25日,公安机关宣布“超过法定期限″为由结案,解除孙维作为嫌疑犯,可能是因为权利才不了了之,但无语的是,公安机关没有告知朱家此案已结,直到2008年才得知。

据说1995年3月底朱令的一名女同学给朱父吴承之打电话,告诉他“朱令还剩下的面包,我们几个分了吃了,“很明显,有人在销毁证据”,如果当时能保存那些面包就能很快便能査出中毒来源;据说天涯曾经有个帖子称刚刚开始是要鼓动全宿舍一起作案之后宿舍的人怕了,她才会二次投毒;据称“2013年6月底,朱令家人收到一封写自美国洛杉矶、寄自拉斯维加斯的信件”,落款“冬冬”在信中称,“如果不是朱令影响别人休息,也不会被同宿舍人集体毒残”,所以有可能是同伙作案,很可能已经在国外逍遥了。

据悉2003年时候,好像有一个帖子《贝志诚为什么要撒谎?》得知贝志城在撒谎,大概就是说他把朱令的英文病例说成是找美国朋友翻译,但朱令的英文病明显是英语水平不高的中国人写的,这让本猫苘觉得出现一个贝志诚是不想让朱令死,只能说作案者的良心发现了。

从一个受人瞩目、多才多艺的清华女生变成如今只能靠着已近七十岁高龄的父母照料生活起居,据医生说朱令有可能活不过其父母,嫉妒真可怕。
本猫苘觉得可能是宿舍的人集体作案,毕竟朱令的私人物品都在宿舍,而且二次作案之前,朱令几乎都在宿舍度过,所以在宿舍被投毒可能性很多。

朱令的父母的愿望很简单,希望是朱令能够康复,希望公安能够缉拿凶手。

具体的分析内容可以去看看网上或者天涯,本猫苘只是简单明了叙述一下。

你知道哪些轰动一时的悬案

既然是悬案,那肯定就是没有破的案子,在我心中就是日本的“福岛便池藏尸案”。

该悬案在很多排行榜中,都列入了“日本十大悬案”之一,引发了各路侦探爱好者的广泛讨论,最终也未能得到答案。案件大致如下:

1️⃣发现受害人

案件发生在1989年,当时福岛市的一名女教师,下班后是住在学校的教工公寓内的。到了晚上,她去公共厕所准备方便的时候,在便池中看到了一个男人的鞋,然后好奇的她跑出去从外面坑道里看,发现有一个男人的脚在里面。吓得她惊慌而逃,尖叫声引来了学校里的其他人。

当大家壮着胆子,看清楚里面真的是一个男人的脚时,意识到可能发生了命案,于是报了警。就这样,“福岛便池藏尸案”浮出了水面,进入人们视线。

但是,警察连夜赶到后,第一时间就是勘察现场,在拍摄了些取证照片后,就开始将该名男受害者往外拉出来。可是,便池的尺寸特别小,一大帮人怎么啦也拉不出来。最后,求助于当地的消防部门,利用重型机械把整个便池都拆解了,才将男受害者从里面拉了出来。

经过法医判断,该名男受害者已经去世3天,给出的死亡原因为:长时间身体卷曲,曹成胸腔压迫,以及长时间的受冻等多种原因。

2️⃣分析受害经过

后来,警察也根据当时受害者的被发现时的姿势,绘制出了一张图纸,进行分析:

就是如上的姿势,当时图片爆出后,人们纷纷议论纷纷,再加上是在女厕所发现的,所以最开始警方猜测说,该男性受害者是个偷窥狂,自己怕入女厕所偷窥,最后又出不来被活活冻死和憋死了。

这样的说法,让受害者的亲人很难接受,而也有不同的人开始怀疑这种说法。因为当时受害人被发现时,一只鞋是在厕所便池中,另一只鞋则在距离案发地点有一段距离的河床上被发现。

更蹊跷的是,当时受害者的车子就停在学校院子里,连发动机都还没有熄灭。而一般人只有在下车快速办理某件事,会很快返回的情况下才会不熄灭车子的发动机。一个偷窥狂,肯定希望周围安静,怎么可能让自己的车子发动机就那样开动者。

后来,这件案件传遍了日本全国,所有的人都开始分析案件。人们从受害人身高170cm,而那个便池的管道直径只有36cm,怎么分析都是很难进入,即使进入也需借助外力,靠自身很难进去。

且发现时受害者,蜷曲的身体,逛着身体抱着衣服的姿势也是很不寻常。

3️⃣成为悬案

虽然,之后陆续有人提供一些线索,例如该名发现受害者的女教师男友和受害者是认识的,关系还不错。该女教师在案发前不久,因为遭到骚扰还报过警。

还有人猜测是跟当时的村里的选举有关,在受害人的帮助下,村长顺利竞选成功,可能引来了别人的抱负。

等等,各种消息真假难辨,警方也是很头大。

最终,因为受害者家属提供证明,该男性受害者为人老实和善且并没有偷窥经历,警方的证据一时间也不能以偷窥案件定论,所以最后就按悬案处理,暂时搁置了。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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