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追诉期的简单介绍_南大_碎尸案_家属

本文目录一览:

  • 1、“南大碎尸案”已经过去了25年,现在还能追责吗?
  • 2、南大碎尸案会不会就是杭州杀妻碎尸案的凶手许姓人士干的?
  • 3、南大碎尸案家属时隔25年起诉学校,25年是否已经过了追责时效期?

“南大碎尸案”已经过去了25年,现在还能追责吗?

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 刑法 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尽管的确有“20年追诉期”的相关规定,但对“南大碎尸案”并不适用。

当然,如果受害者家属能够找到南京大学存在着重大的过错,学校自然有会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但是如果没有证据,校方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则会很小。

已过追诉期的案件是可以立案的,立案调查的目的是查清事实。即使凶手到案,走完程序就可以回家了。

南大碎尸案一晃过去25年,受害者刁爱青的家属正式起诉学校,要求学校承担相关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并赔偿162万元赔偿金。这么多年来家属才正式起诉学校,个人觉得他们不能得到这么多赔偿。

南大碎尸案会不会就是杭州杀妻碎尸案的凶手许姓人士干的?

不过还真是有可能,南大碎尸案和杭州杀妻碎尸案以及南医大杀人案之间似乎具有一定关联性。南大碎尸案疑案未破,倒是南医大杀人案已经破获,2020年2月23日南医大杀人案专案组已经成功抓获了当年的杀人凶手麻某,麻某今年54岁,江苏某集团司机。

综上所述,同样是碎尸案的南大案,按照杭州案来破解是破解不了的,南大案没有如今的先进科技,也没有明确的作案动机,作案范围,不过我相信,南大案警方一直在持续关注,此案一定会成功告破,凶手必将绳之以法。

杀害妻子后如果将案件的性质转移为失踪案,他可以名正言顺的占有妻子的房产与钱财。成为最大的受益人,所以他有足够的动机和动力去杀害妻子。而在南大碎尸案中,我们看不到任何杀害分尸女孩的动机。

南大碎尸案家属时隔25年起诉学校,25年是否已经过了追责时效期?

1、从新闻报道来看,死者家属在 1996 年当然有理由知道权利收到了侵害,距今已过去了 25 年,除非法院认为存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不然光是诉讼时效这关就很难过去。

2、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方面,不存在过了追诉有效期的问题。但民事诉讼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期有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3、也许是时隔太久,这个案子一直没能破案。受害者家属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为了讨回一个公道,受害者家属决定正式起诉学校,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还要求承担162万元的赔偿。

4、南大碎尸案一晃过去25年,受害者刁爱青的家属正式起诉学校,要求学校承担相关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并赔偿162万元赔偿金。这么多年来家属才正式起诉学校,个人觉得他们不能得到这么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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