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很民主吗?光武帝刘秀是如何从农夫变为皇帝的_宋朝_阴平_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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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宋朝很民主吗
  • 光武帝刘秀是如何从农夫变为皇帝的
  • 邓艾偷渡阴平,奇袭成都成功是侥幸还是必然历史上是如何评价的
  • 历史上被有些人称为一世豪杰的陈亮是怎样的人
  • 宋朝真是宜居时代吗
  • 谈谈陈亮、叶适的哲学思想
  • 邓艾抄小路偷袭成都,刘禅如果死守,然后姜维从后夹击,蜀国能得救吗

宋朝很民主吗

唐宋时期,—道皇帝诏敕的出台有着非常严谨的程序。诏敕出台之后若想真正要成为国家的法律是需要经过严格的立法的程序,文官集团同不同意还得看他们怎么商量,三省六部制度中的“门下省”就是专门约束皇帝权力的,所以并不是皇帝随便说一句话就可以成为圣旨,唐代的圣旨叫做“敕旨”。如果门下省官员不签字,这个圣旨是发不出去的,并且他们可以在圣旨上批批改改打回去让皇上的秘书们重新拟定,所以你看也并不是皇帝随便下一道圣旨就可以编为国家法律。

古代有专门的司法机关,比如廷尉,这是古代官名,秦置,为九卿之一,掌刑狱。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汉景帝中元六年改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恢复旧称,哀帝元寿二年又改为大理寺。你从上述的介绍中能看出,这么长时间内居然没有成立一个专门的立法机关。

宋朝的很多制度和法律是延续唐朝,所以这方面是差不多的,但是宋朝特殊就特殊在居然有“法制”,上一篇文章我介绍了宋朝对于女性的财产保护以及婚姻法,没看过的可以在阅读完本文后查看。从李清照离婚案看宋朝对女性的财产保护与婚姻法,女人穿越必选宋

承前朝律法,立今朝盛世?

宋朝真的有“法制”而不是“法治”,领略一 下宋朝独有的法制文明。首先我们要来讨论一个问题:古代的法律是如何制定出来的。

古代不设专门的司法机构,原因可能是因为古代的立法频率不高,一般来说—个王朝只有在立国初期才会立法,这个立法也很简单,就是组织几位皇帝的肱骨大臣一起商议,但是这个商议不是重新制定法律,而是在前朝法律的基础上应对当时社会时代的需要转而修订一部本朝的基本法,但是其中保留了很多前朝的法律。

上篇文章我讲过李清照离婚案里面的那个举报丈夫被判两年的法律就是唐朝的,宋朝人写在法律里但是不用,所以叫睡眠法律,这就是宋朝人在唐朝《唐律疏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宋刑统》;而唐朝则是在隋朝的《开皇律》基础上制定了唐朝的法律《唐律疏议》,在这之后的朝代,明朝没有在元朝的法律上修改,而是在唐朝的《唐律疏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大明律》,清王朝是承袭明朝的很多内容,所以在《大明律》的基础上制定了《大清律》。

宋刑统

还有我再另外一篇文章“为何不承秦,不足以立汉”?混混刘邦成功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讲过汉朝在《秦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汉律》。

于是你会发现,中国的王朝不需要所谓的立法机构来建立法律,很多都是开国就设定好的,—部基本法制定出来之后王朝就不需要多次立新法,其中原因就是我前面讲过的中国这片封闭地貌下的文化始终是处于农业文明的最基本样态,所以没有外来的新思想新文化社会无法产生变革,于是需要新律法的需求就不会太多,古代王朝即便要立法也不会设立一个专门的立法机构,因为一些改革派,比如宋朝王安石、明朝张居正他们利用权力去实行新法是不需要所谓的机构。

第一个立法机构诞生在宋朝

宋王朝不一样,他比较能折腾,宋朝再按照在《唐律疏议》制定了《宋刑统》之后频繁的立新法,几乎每一任皇帝都会编修法典,宋代法典之多,远远超过其他朝代。这一点梁启超做过考证,他在《饮冰室合集》立有论述。

《饮冰室合集》卷16《论中国成文法编制之沿革得失》:“宋代法典之多,实前古所未闻。每易一帝;必编一次。甚者每一改元,必编一次。盖终宋之世,殆靡岁不从事于编撰法典之业。“

以宋朝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非常独特的机构,立法机构宋朝机构叫“编修敕令所”或叫“详定敕令所”,简称敕令所,“敕令”这个词的含义是“指帝王所发布的命令、法令或立法动词。编修的意思是将以前颁布出来的敕令加以整理、修订、删定,最终编订成正式的法律文本。我们现代国家的法律,通常都是立法机关修订出来的原因是现代不断地修订法律,如果宋朝不设立专门的立法部门,就无法应对频繁的立法活动。

宋朝的立法繁密到什么程度?我给大家举个例子,生活中很多人都会突然想到一个新奇的想法,并且局的从来没有人想到过,然后查一查哲学资料就发现早在千年前哲学家们就探讨过这些问题了,在宋朝的典籍中记载一件类似的事情。

叶适的《水心别集》卷《实谋》:今内外上下,一事之小,一罪之微,皆先有法以待之。

也就是说宋朝人人可以提出立法的建议,当一个人天天热衷于于立法,成天都在想着还有哪一个领域没有被国家立法,他就拼了命的穷尽智慧去想,突然想到一个自以为新奇的,可是到衙门提立法建议之后才发现大宋法律汇编里面早已经有了类似的法律了。

我没有说错,你也没有看错,宋朝确实是人人可以提立法建议,而不是皇帝和高官的特权,而且这个人人指的就是普通平民老百姓,宋朝的很多法律确实也是这些老百姓中的智者提供的建议。

宋朝向民间开放言论,寻求立法的三个途径

第一,宋朝成立修敕所开始启动立新法的程序之后,这个事情要按照惯例在天下各个州县衙门与菜市场等地方贴出宋朝政府宣布的新立法公告,此时就是立法期间,在这个期间如果有人有立法的建议,就可以写信,古代叫投书到政府,然后政府人员会一个一个的细看,好的立法建议就会被采纳,最终讲过一道道程序落实在宋朝的法律汇编里,在《宋会要辑稿》中记载,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二月, 宋徽宗任命宰相何执中提举修敕所,开始新一轮立法,这就是平民老百姓提建议的大好机会。

《宋会要辑稿》中记载何执中领导的修敕所很快给诸路监司发公文要求诸路各个州县全部贴出公告,相当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然后各级官吏和百姓都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如果有任何立法建议都可以在两个月内前往所在州政府,这个建议是密封投状的方式,当州政府收到辖下百姓的立法建议书之后快马加鞭的送至京师。

《宋会要辑稿》

第二,不止是在立法期间可以进言,其实日常生活中也可以参与,如果一个排名认为现行法律不太适用于当前的社会,或者还可以改进,都能在任何时间向所在州政府投状,还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订立法的建议,州政府拿到之后把意见书送达中央政府,具体内容如下材料记载。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 ),诏:“宜令内外官及诸色人言见行条贯有不便及约束未尽事件,其诸色人若在外,即许经所属州府军监等处投状,缴申中书。俟将来类聚已多,即置局删定编修。仍晓示诸色人,所言如将来有可采录施行,则量事酬赏,或随材 录用。

当来自各地的立法建议书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即可成立修敕所启动立法程序。凡立法建议被采纳的平民,朝廷给予物质金钱奖励,或者录取进政府部门工作。熙宁变法期间推行的“市易法”,相当于今天的“国营企业贸易法”,这条建议不是官员所为,而是布衣平民魏继宗的上书献策。

据材料内容可以看到,立法被采纳之后还给赏金,并且有可能录用你当官,这种政策激励下,民间必定会产生一批天天钻破了头想“立法”的人,于是才能出现宋朝的法律细化到让你惊讶的程度。

第三,一部新法典制定出来后,并不是立即在全国范围推行,此时处于新修订法律的试行时间,这和今天的试点方式特别像。在试行时间内如果民众觉得这个法律不好,或者有缺陷,则也可以向朝廷奏陈立法得失提出建议修订,或者你没有建议你也可以说这个律法哪里不好,让其他人想办法去修改,我不是胡说,大家请看资料。

《宋会要辑稿》:令写录降下诸转运司发运司看详行用;如内有未便事件,限一年内逐旋具实封闻奏,以便敕令所修正。送提举详定官看详。如当改正,即改正刊印颁行。

什么意思呢?宋仁宗天圣七年(公元1029年)新编敕完成提交皇帝批准。仁宗皇帝下诏:新编修的敕令暂时不要雕印,先抄写副本,发至各路试行一年,一年内发现有问题如实汇报朝廷后再作修订,修订后才雕版印刷,最终颁行天下。

宋仁宗

为什么宋朝会频繁立法?

之所以宋朝频繁立法,原因就是我前面说的应社会需求而产生,宋朝不仅是经济发达,工商业也很发达,因为宋朝出现了世界上第一张纸质货币——交子,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旧的敕令也总有滞后的时候,需要不断修订新的敕令。试想《宋刑统》抄自《唐律疏议》能够适用于宋朝吗?肯定不行,因为许多条款与宋代社会现实脱节的,比如我上期文章举的李清照离婚案的睡眠法律,为什么会产生睡眠法律,就是因为旧的法律无法适用,需要用新的敕令来代替,于是宋朝每一任皇帝都要搞搞立法。

宋朝是一个非常重视法制的朝代,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为什么?因为皇帝权力被制约,《陈亮集》人法卷《问古今损益之道》里,南宋的思想家陈亮与叶适总结说:“汉,任人者也;唐,人法并行者也;本朝,任法者也” 。

宋太祖说过一句话,记录在《宋大诏令集》:“应朝臣、京官及幕职县官等,今后并须习读法令。”,意思是要求官员们必须熟读法律,接受法学训练;

《宋大诏令集》

宋朝的科举考试设有法学专科,叫做“明法科” ,记录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自今司理、司法,并择明法出身者授之”

《续资治通鉴长编》

新科进士授宫之前要接受吏部考试,叫做“铃试”,铃试主要考法律题。所以士大夫们还是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的。

《官法上》里记载一句话:“吾祖宗之治天下也,事无大小,一听于法”。你听这两句话不就是说宋朝是依法治国,汉朝是以人治国,唐朝是人治与法治并行,于是他们自己觉得宋朝人很进步,为什么?因为宋朝频繁立法说明国家重视法律制度,而不是重视强权。

其他士大夫都懂法律,那么司法官更是懂得法律了,必须具备相对专业的法学素养,这就不是谁来都行,不是说这个官员调任到这里就可以干司法官,因为宋政府要求,司法官必须先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当时叫做“试法官”,考试由刑部尚书与大理寺的官员们共同主持,并且还有监督,监督的是御史台负责。

宋代官员

神宗朝熙宁二年(1069 )的“试法官”这年考六场,一天一场,前五场是具体案例的判决,也就是实操技能,并且要求每场的案例里要包含10~15件刑名。最后一场考法理题五道,所有的案例试判都需要写明令人信服的法理依据,必须援引法律条文,而不是凭借自己的感觉去写。这些案情并不是全部都是确定的,很多都是有疑的,这就是考试挖的坑,别以为今天才有考试挖坑,古代就有,不过你可以在试卷上标明这起案件存疑。具体内容记载在《资治通鉴纪事本末》卷七。

《资治通鉴纪事本末》卷七五:“每日试一场,每场试案一道,每道刑名约十件以上、十五件以下,至五场止。仍更问刑统大义五道。其所断案,具补陈合用条贯。如刑名疑虑,即于所断案内声说。所试人断案内刑名有失,令试官逐场具录,晓示错 误;亦许试人再经试官投状理诉,改正其断罪。通数及八分以上,须重罪刑名不失,方为合格。”

有时候读读宋朝的律法和故事其实很有意思的,宋朝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都设有专职的司法机关,这些司法机关都要配备专业的司法官,他们一般来自“明法科”及第进士、“铃试“合格进士。

还有一些就是其他的官僚队伍中的人需要转型成为司法官,但是必须通过考试,考过才可以转型。

宋代是唯一一个有这种专门的司法考试和立法机构的,这是宋朝立法民主化、司法专业化,并且宋朝还有非常完善的司法程序,任何案件必须按照司法程序走下去,不是《包青天》电视剧里面判案结束之后龙头铡伺候,大家可以自行查阅相关资料,或者等待我后续更新相关内容。

包拯雕像

你可能会说,宋王朝的立法机制一定程度的“立法民主”,可真相当了不起,这个不仅了不起,这是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中国历史上的其他王朝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件事情,所以宋朝在这方面算是奇葩。

回顾中国历史,很可惜在宋之后,元明清三朝把“明法科”与“试法宫”的考试都取消了,并且也不复重视官员的法学修养,明朝君主专制和清朝君主独裁使得文化中宝贵的地方全部丢失。

至于宋朝还有什么比较开放和民主的,可以点击我的id看我的往期文章:从李清照离婚案看宋朝对女性的财产保护与婚姻法,女人穿越必选宋

光武帝刘秀是如何从农夫变为皇帝的

欢迎打开历史宝藏,一起来读汉朝那些事儿。(约500字,阅读需2分)

首先要说的是,刘秀可不是农夫。

刘秀画像

刘秀可是汉高祖——大汉开国皇帝刘邦的九世孙。汉武帝为了解决西汉侯国问题,实行“推恩令”,把侯国化整为零,分成一个一个的小豆腐块。

到了刘秀这一代,属于他的豆腐块在陈留郡的济阳县,即今天河南的兰考一带。

刘秀父亲是济阳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

所以刘秀的出身还是不错的,最重要的是有刘家的皇室血脉。

刘秀和南阳的关系匪浅,他幼年丧父,被南阳郡蔡阳的叔父抚养长大,因此刘秀对外便称自己是南阳人,之后刘秀还到都城长安求学读书。

刘秀像

新莽地皇三年(公元22年),天下大乱,刘秀和其兄刘縯在南阳起兵,从此开启了夺取天下的征途。

刘秀刚起兵时势力弱小,装备很差,刘秀本人无马可骑,只能骑牛上阵,因此被后人称为“牛背上的开国皇帝”。

次年(公元23年),刘玄在今天的南阳白河边被立为更始帝。王莽坐不住了,派王邑、王寻等人率四五十万兵马,从洛阳直入南阳盆地,意欲剿灭更始集团。

就在王邑大军刚入南阳盆地北缘的昆阳,双方进行了一次留名青史的昆阳大战。

刘秀一战成名,以弱胜强,以不足两万的兵力,击败了王邑四十余万人。只接将王莽的大军打的溃不成军,新莽政权经此大败而崩溃。

刘秀之名由此而被天下知。

之后刘秀忍辱负重,低调行事,被生性多疑的更始帝封为武信侯,后迎娶富家千金阴丽华。

阴丽华像

后刘秀平定河北诸州郡,势力更强,“跨州据土,带甲百万”。更始三年(公元25年),刘秀称帝,沿用汉之国号。

定都洛阳,击灭赤眉,扫平关东,得陇定蜀,最终一统天下。

东汉政区图
毛主席曾赞刘秀曰:“最会用人,最有学问,最会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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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艾偷渡阴平,奇袭成都成功是侥幸还是必然历史上是如何评价的

(世间万物都有其两面性,说到邓艾的偷渡阴平也是如此。)

感谢三国迷的好问题。坦率讲,这里既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必然性是指刘禅后期“亲小人,远贤人”,蜀汉必然要在他的手里断送掉;偶然性是指邓艾偷渡阴平、奇袭成都是一系列可一不可再的偶然性的叠加。正因为邓艾的奇袭成功,后世对他的评价普遍比较高。

蜀汉灭亡的必然性:从两个“带路党”说起

对邓艾而言,偷渡阴平,是灭亡蜀汉的关键行动。然而一路上却是险象环生,阴平偷渡成功了,可接下来全军就面临断粮的险境。而阴平一带偏偏又是“野无散谷”,毫不夸张地说全军命悬一线。就在他们毫无指望地外出“因粮于敌”时,捡了一个大便宜:荒郊野外居然有炊烟数十起,原以为是村落,结果居然是数千蜀军在此扎营,而且他们还没放警戒哨。于是偷袭得手,更不可思议是这伙蜀军的头人田章,就因为邓艾把自己的外衣披给他、还说了些好话,就做了“带路党”,带着他们避实击虚,一路直捣成都。如《三国志-邓艾钟会传》所载:

未至百里,章先破蜀伏兵三校,艾使章先登。

如果说邓艾是灭蜀的首功,那么无疑,田章就是邓艾的首功。遇到敌国将领带路,这无疑是可一不可再的大好运气。无独有偶,钟会也遇到了这样可一不可再的大好运气,而且还是个“开门党”。如《三国志-姜维传》所载:

蒋舒开城出降,傅佥格斗而死。

蜀汉蒋舒为什么做了“开门党”呢?裴松之所做的注中引述了《蜀记》的记载:

蒋舒为武兴督,在事无称。蜀令人代之,因留舒助汉中守。舒恨,故开城出降。

因此,我们得出一个结论,钟会和邓艾的伐蜀大业是在蜀汉将领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完成的

(凡是一分为二,“带路党”不能一概否定,要是这种的,不得点个赞啊?!)

征伐它国,能遇到来自敌国阵营内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本来就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幸事。关键是钟会和邓艾这两路居然在关键时刻和关键地点都遇到了,而且远不止他们这两位,刘禅身边有黄皓和阎宇等“无事党”,马邈又是个“开门党”,到了成都城下又有谯周这个“劝降党”。只能说这不是偶然的。其实在最初动议伐蜀的时候,以司马昭的视角就看透和指明了这种必然性,如《三国志-钟会传》所载:

蜀为天下作患,使民不得安息,今其内部已腐,大臣失信,我今伐之,如执掌耳。

如《晋书-文帝纪》所载:

以刘禅之暗,而边城外破,士女内震,其亡可知也。

这时就不得不让人想起《出师表》中诸葛亮结合后汉衰亡的教训,给刘禅提了一个醒,那就是: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可惜,随着诸葛亮和蒋琬等一批贤臣的逝去,刘禅对这个教诲早已抛掷脑后。大敌当前在宦官黄皓和阎宇的怂恿下,居然干起迷信鬼巫“敌便不至”、“求仙做法退敌兵”的荒唐事。

邓艾偷渡阴平、兵临成都的种种偶然性

(偷渡阴平的起点。如果姜维不撤防,这里都够邓艾好好喝一壶的。)

其实对于邓艾伐蜀成功的偶然性,无论在当时还是后世,古人就已经有了讨论和判断,如宋代陈亮就指出了其偶然性,如《陈亮集》卷七《酌古论三-邓艾》就指出:

吾尝论之,使瞻能拒束马之险,则艾将不战而自渚;禅忍数日不降,则艾将束手而就缚。彼艾特以侥幸而成也,何足道哉!---自古幸而成功者多矣,死而论定,未有如邓艾之欺于后世者也。

不仅如此,邓艾伐蜀成功简直就是一系列偶然性的叠加,至少有以下七个。

偶然性1:邓艾参与伐蜀。

当司马昭决计伐蜀的时候,邓艾认为不可伐,上书陈异不奉命。司马昭感到很麻烦,就派身边的人主簿师篡来作他的司马,其实就是监督他,由此邓艾才作为其中的一路参与伐蜀。对比之下,为什么司马昭任命从未有过西线作战经验的钟会为主帅呢?如《三国志-钟会传》所载:

众人皆言蜀不可伐。夫人心豫怯则智勇并竭,智勇并竭而强使之,适为敌禽耳。惟钟会与人意同。

照此,正常情况下,司马昭都不会让他参与伐蜀。但只是因为一点,率领蜀军主力的姜维就在他的对面。所以给他的任务是牵制住姜维。所以,如果邓艾要发表感言的话,第一个要感谢姜维才对。

偶然性2:有机会偷渡阴平。

在司马昭的作战部署中,作为西路的邓艾和中路的诸葛绪,任务就是牵制住姜维。而且诸葛绪早已率主力扼守了咽喉要道:阴平桥头。一个在前面堵、一个在后面追,按常理也牵制住姜维。这样邓艾就没有机会偷渡阴平了。可是这时又有了变化:让姜维给跑了。

(邓艾进军路线图。这里有一处错误,就是田章的来路。这是事后钟会为了抢功才谎报的,实际是邓艾刚出阴平就俘获了田章。)

救援汉中心切的姜维来了一个调虎离山,首先攻击诸葛绪的老巢武街,诸葛绪带兵回援。恰在此时姜维突然掉头南下,通过了桥头。等待诸葛绪赶回来的时候,整整迟了一天。这时,面对远去的姜维,邓艾和诸葛绪就成了“观众”。就在这时,邓艾发挥了主观能动性,看准了时机,邀诸葛绪一同涉险度阴平,可是诸葛绪以没有命令为由拒绝了。然后两人就分开了,邓艾独立度阴平,而诸葛绪去与钟会汇合,可是他刚一到钟会找了个理由就把他槛送京师,解除兵权、并其众。(因为钟会出师时,“假节”,有这个权力。)如果不是这样,诸葛绪的职业生涯更长久,历史肯定会留下了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和事迹。

偶然性3:偷渡阴平居然会成功。

首先阴平本来是有蜀汉布防的。蜀汉建兴七年(公元229年)诸葛亮平定阴平(今甘肃文县),北至武都,谓“全蜀之防当在阴平”,因而置戍。这就是蜀汉之前是在此设防的,如果这样,就谈不上“偷渡”,就得首先是强攻了,以阴平的险要地形,邓艾怎么会轻易攻克呢?关键在于姜维对诸葛亮、蒋琬和费祎一直以来的“实兵诸未以御敌”,改为“敛兵聚谷,诱敌入平地”。阴平恐怕就在此时撤防,这就和司马昭所说的“边城外破”产生了呼应。

边防戍所的撤销,使得邓艾在偷渡的过程中可以舒舒服服、毫无阻碍地:

“行万人地七百余里,凿山通路,造作桥阁十二处。”

偶然性4:偷渡之后居然有“带路党”的配合。

(按照原定计划。邓艾是辅助的,是牵制姜维大军的。)

偷渡成功之后,还是一片无人区。邓艾的部署是一万人前行,两万人做后勤,保障供应,可是到了无人区谁都没辙了,马上就要被饿死,突然如前所述遇到了田章,这个“带路党”。具体前面已经说了。尤为关键的是,田章在那里扎营,并且有“伏兵三校”,说明即便撤了阴平的防守,但是蜀汉对这个方向仍然是有防御的。可是来自蜀汉内部的“带路党”发挥了关键作用,如果没有田章,很可能邓艾就会败于处处伏兵。

无独有偶,到了江油关守将马邈又做了“开门党”。倒是他的夫人很刚烈,自杀了。后世几乎是历朝历代都对供奉马邈夫人的庙做了修缮,可见对她的怀念和尊重。

偶然性5:诸葛瞻居然不守城池,打野战。

到了绵竹,遇到了诸葛瞻的抵抗。前面宋人陈亮已有论述,不再赘述。

(诸葛亮的儿子和孙子为蜀汉都战死在绵竹之战中,一同阵亡的还有张飞的孙子、刘禅的侄子张遵。)

偶然性6:蜀汉宫廷的“鬼巫退兵”。

当邓艾杀进成都平原的时候,蜀汉百姓已经一批批地进山避祸了。进犯的消息早已在民间传开了。可就在这时刘禅在身边人宦官黄皓和阎宇的怂恿下,居然干起迷信鬼巫“敌便不至”的荒唐事。相反,不做任何防御上的部署和调度。这种事发生的概率,简直是彩票头奖啊。

偶然性7:蜀汉朝堂的“劝降党”。

即便是邓艾杀到了成都城下,真实的处境是他也很难赢。除了陈亮的论述,不妨看看同为曹魏官员的袁准的判断,如袁准在《又诸葛公论》中所论:

方邓艾以万人入江由之危险,钟会以二十万众留剑阁而不得进,三军之士已饥,艾虽战胜克将,使刘禅数日不降,则二将之军难以反矣。故功业如此之难也。

当邓艾率领万余人马兵临成都城下时,在蜀汉朝堂上发生了下面这一幕,如《三国志-谯周传》所载:

后主使臣群会议,计无所出。或以为蜀之与吴,本为和国,宜可奔吴;或以为南中七郡,阻险斗绝,易以自守,宜可奔南。惟周以为:“自古以来,无寄他国为天子者也,今若入吴,固当臣服。且政理不殊,则大能吞小,此数之自然也。由此言之,则魏能并吴,吴不能并魏明矣。等为小称臣,孰与为大?再辱之耻,何与一辱? 且若欲奔南则当早为之计然后可果今大敌以近祸败将及群小之心无一可保恐发足之日其变不测/何至南之有乎!群臣或难周 曰:“今艾以不远,恐不受降,如之何?”周曰:“方今东吴未宾,事势不得不受之, 受之后,不得不礼。若陛下降魏,魏不裂土以封陛下者,周请身诣京都,以古义争之。” 众人无以易周之理。

后主犹疑于入南,周上疏曰:“或说陛下以北兵深入,有欲适南之计,臣愚以为不 安。何者?南方远夷之地,平常无所供为,犹数反叛,自丞相亮南征,兵势逼之,穷乃 幸从,是后供出官赋,取以给兵,以为愁怨,此患国之人也。今以穷迫,欲往依恃,恐 必复反叛,一也;北兵之来,非但取蜀而已,若奔南方,必因人势衰,及时赴追,二也; 若至南方,外当拒敌,内供服御,费用张广,他无所取,耗损诸夷必甚,甚必速叛,三 也;昔王郎以邯郸僭号,时世祖在信都,畏逼于郎,欲弃还关中。邳肜谏曰:‘明公西 还,则邯郸城民不肯捐父母,背城主,而千里送公,其亡叛可必也。’世祖从之,遂破 邯郸。今北兵至,陛下南行,诚恐邳肜之言复信于今,四也。愿陛下早为之图,可获爵 土;若遂适南,势穷乃服,其祸必深。《易》曰:‘亢之为言,知得而不知丧,知存而 不知亡;知得失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惟圣人乎!”言圣人知命而不苟必也,故尧,舜 以子不善,知天有授,而求授人;子虽不肖,祸尚未萌,而迎绶于人,况祸以至乎!故 微子以殷王之昆,面缚衔璧而归武王,岂所乐哉,不得已也。

当时,刘禅和群臣拿不定主意,但是谯周的劝降却无比坚决。于是,刘禅就投降了。

(后人立德邓艾墓。其实邓艾的死,细思极恐。恐怕出征前,司马昭已经为钟会和邓艾二人设计好了人生结局。)

邓艾的身后评价:普遍很高!

尽管邓艾伐蜀是把至少七个偶然性给串联起来的,但是仍然得说:他,是个优秀的将领。在陈寿的《三国志》中就开始为他鸣不平。后世对他的评价都很高,特别是公元782年(建中三年),礼仪使颜真卿向唐德宗建议,追封古代名将六十四人,并为他们设庙享奠,当中就包括“魏太尉邓艾”。 同时代被列入庙享名单的只有张辽、关羽、张飞、周瑜、吕蒙、陆逊、陆抗而已。

尽管偷渡阴平,是偶然性的叠加,但是他敢干!尽管刚开始想不通,不敢进兵,但是一旦执行就奔着终极目标而去,这对于一个将领来说,是非常难得的,甚至是最可贵的品质。其偷渡阴平一役,堪称中国战争史上历次入川作战中最出色的一次,已作为军事史上的杰作而载入史册。的确,从进兵的效率和效果来看,除了解放战争时一野和刘邓大军两路入川,其他人难出其右。

以上的偶然性那么多,并不是要否定他,反而彰显出他战略眼光和意志品质的可贵。邓艾,很有一套!

历史上被有些人称为一世豪杰的陈亮是怎样的人

陈亮(1143~1195),字同甫。号龙川,原名汝亮,南宋淳熙五年(1178)上书宋孝宗时改名为“同”。出生在两浙东路婺州永康县前黄(今永康市四路口镇西南)。南宋绍熙四年(1193)春,中进士;是年五月殿试,状元及第,成为婺州首个状元。他被授佥书建康军判官厅公事,不幸未至任病逝。

陈亮是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又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和杰出的文学家。他的学说,注重事业功利,有利国计民生的事功之学,和当时专讲“正心诚意”的朱熹学派取对立态度,为南宋婺学永康学派的创始人。他的反理学斗争,对当时及以后的思想界都有重大影响,为中国思想史上唯一留名的状元。

陈亮的著作,旧称《龙川文集》,四十卷;今为《陈亮集》,存三十卷(1974年12月,中华书局出版本)。

宋朝真是宜居时代吗

谢邀。宋分北宋与南宋。北宋大趋势是积贫积弱,三大矛盾异常激化,虽然商品经济较发达,市民阶层崛起;而南宋只是偏安江南一偶,国力较弱,因而,若从国强则民强角度而言,北宋非宜居时代!

谈谈陈亮、叶适的哲学思想

陈亮(1143~1194),字同甫,原名汝能,后改名陈亮,人称龙川先生。婺州永康(今属浙江)人。著有《龙川文集》、《龙川词》。 1974年中华书局 出版校点本《陈亮集》。

陈亮将遇事退却的情况成为“的从弓矢”,“弓矢从的”就是要发挥然的主观能动性,用于行事格物,“深信力行”。陈亮认为,必须实际践行治国平天下之教,批朱熹“事功之学有害于世道人心、三纲五常”的谬论,以汉唐之君王霸并用批朱熹“三代以天理行、汉唐以人欲行”的历史观。而且认为,汉高祖、唐太宗的假借王霸之道而行私好功,治国平天下仍需“义利双行”落于实处。

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法

1、陈亮肯定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认为“道”存在于“事物之间”。 “夫盈宇宙者无非物,日用之间无非事。” “夫道,非出于形气之表,而常行于事物之间者也。” “道之在天下,平施于日用之间”。(《陈亮集》)

2、陈亮肯定事物的可知性,强调人们可以“明理”而“有为”。 “《易》有理有数。数,出于理者也。得其理足以知百世之变.明其数足以计将来之事,而又何怪焉?”(《陈亮集》)

3、陈亮十分重视发挥“人谋”和“有为”的作用。 “天下大势之所趋.天地鬼神不能易.而易之者人也。自有天地,而人大乎其中矣。人道立而天下不可以无法矣”。 “时者天之所为也,法者人之所为也。法立而时不能违,则人谋足以定天命,盖自然之理,而未有知其由来者也。”(《陈亮集》)

4、陈亮朴素的辩证观念。

一是“文”与“武”应当是统一的。 “文武之道一也,后世始歧而为二,文士专铅椠,武夫事剑楯。 “文非铅椠也,必有处事之才;武非剑楯也,必行料敌之智。才智所在,一焉而已。”(《酌古论序》)

二是“攻守之道”。 “用兵之道.有攻法.有守法,此兵之常也;以及为守,以守为攻,此兵之变也。攻专用攻法、守专用守法,其败也固宜。然守专地攻法,攻专用守法,亦焉得而不败哉?”(《酌古论》)

三是提出了“奇正之说”。 “兵有正有奇,善审敌者然后识正奇之用:敌坚则用正,敌脆则用奇;正以处之,奇以掩之、均胜之道也。“ ”计里而行,克日而战,正也。“

叶适(1150年5月26日-1223年2月21日),字正则,号水心居士。温州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南宋思想家、文学家、政论家、官员。生于瑞安,后居于永嘉水心村,世称水心先生。

叶适系统完善了“永嘉学派”的事功之学。在政治上重新追问立国之本,立国之本在“礼法”,礼法完备而统治稳定、百姓安康;军民一体,以实事功利考察官吏,裁汰冗官。经济上,重视财用,以发展生产,增长社会财富为要。军事上,以战御敌,不可偏安。独具特色的浙东事功之学,在中华思想史上具有不可抹杀的重要价值。

“物”是天地间最根本存在的唯物主义思想

1、叶适的这些唯物主义观点,尤其可贵。叶适并没有系统的哲学著作,也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哲学体系,但从他对历史上和当时哲学上所讨论的一些重要问题所发表的思想来看,他是一位唯物主义者。他在哲学问题上所表述的思想比陈亮多而深刻。在当时朱、陆唯心主义弥漫思想界的状况下,叶适的这些唯物主义观点,尤其可贵。

2 、在当时讨论的哲学基本问题上,叶适进一步发展了薛季宣关于道“舍器将安适”、“常存乎形器之内”的思想。他说:“古诗作者无不以一物立义,物之所在,道则在焉,物有止,道无止也。非知道者不能该物,非知物者不能至道。道虽广大,理备事足,而终归之于物,不使散流,此圣贤经世之业,非习为文词者所能知也。”(《习学记言序目》卷四十七)

3、叶适通过讲诗作者必须要借一种具体事物才能表达一种思想,说明了只有“物在”才有“道在”,道“终归之于物”才不致“散流”,这样一个普遍的、根本的哲学道理。在另一篇论诗的文章中,叶适又说道:“夫形于天地之间者,物也;皆一而有不同者,物之情也;因其不同而听之,不失其所以一者,物之理也。坚凝纷错,逃遁谲伏,无不释然而解,油然而遇者,由其理之不可乱也。”(《诗》,《水心别集》卷五)

4、叶适更明确地表示了“物”是天地间最根本的存在的唯物主义思想。物有其统一性,又有其多样性,这都是物本身所固有的“物之情”,而所谓“理”亦即“道”,也就是指物的这种统一性和多样性所以不至混乱的内在的条理性。理不是离开物,更不是在物之外、之上而与物相对待的另一个存在。

5、他在评论老聃思想时也说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老氏之言道如此。按,自古圣人,中天地而立,因天地而教、道可言,未有于天地之先而言道者。”(《习学记言序目》卷四十七)正是在这个基本前提下,叶适对程朱理学和陆氏心学离开实事而空谈性命道德之学,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说:“书有刚柔比偶,乐有声器,礼有威仪,物有规矩,事有度数,而性命道德未有超然遗物而独立者也。”(《大学》,《水心别集》卷七)

邓艾抄小路偷袭成都,刘禅如果死守,然后姜维从后夹击,蜀国能得救吗

邓艾偷渡阴平,直接导致原本蜀、魏双方对峙的局面变得异常复杂。那么邓艾真的有把握能够迫降成都吗?未必。如果在邓艾围困成都时姜维从后面夹击,那么邓艾必败。为什么这样讲呢?我为大家分析一下!

先看当时的战争态势,钟会率领十万大军入汉中后,绕过汉城、乐城直扑剑门关,此时被千里急行军奔赴过来的姜维所阻挡,双方对峙于剑门关。剑门关虽然是险关,但是山势连绵几百公里,想要守住还是需要很多兵力的。

当时双方的兵力布置是这样的,钟会原本率领十万大军,其中围困汉城、乐城留下了一万大军,只剩下了九万人。后钟会以畏敌不前的罪名夺了诸葛绪的兵权,获得三万魏军,于是钟会增兵至十二万人。

姜维率领蜀兵主力滞留沓中时兵力为五万左右,后刘禅派张翼、廖化支援姜维,带过去兵力约为一万人,后双方合军据守剑门关,总兵力达到六万人左右。因此,总体来说,姜维以1:2的兵力劣势,凭借剑门天险守住了通往蜀中的唯一门户。

这时,邓艾提出一个新的破蜀方案,这个方案与后来发生的情况不完全一致,大概意思是这样的。看下图,经汉中入蜀有下面几个地方可守,剑门关、江油(涪附近)、涪县、绵竹。剑门关是最重要的,这个众人皆知。其次就是距离剑门关以西约一百里的涪(不是涪县),即靠近江油这个地方。换句话说,虽然阴平很难通过,但是其实蜀兵还是有防备的,在江油这个地方就驻留有蜀兵,邓艾的计划就是打江油的主意。

艾上言:“今贼摧折,宜遂乘之,从阴平由邪径经汉德阳亭趣涪,出剑阁西百里,去成都三百馀里,奇兵冲其腹心。剑阁之守必还赴涪,则会方轨而进;剑阁之军不还,则应涪之兵寡矣。军志有之曰:’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今掩其空虚,破之必矣。”

邓艾计划的核心就是夺取江油,因为江油立剑阁很近,既可以防守阴平山,也可以支援剑阁。但是因为阴平山很险,所以驻兵很少,这是个极易突破的点。一旦江油突破,那么姜维必然来援,这样剑阁天险就有机可乘了。

邓艾的计划到这里其实已经结束了,但是后期的发展出乎他的意料,也出乎所有人意料。邓艾率军经过艰难行军抵达江油,江油守将马邈不战而降,没有一丝抵抗。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邓艾通过马邈了解到蜀汉的兵力布置状况和实情,这才是最要命的。

于是邓艾没有按照原计划向东行进,从背后偷袭防守剑门关的蜀军,配合钟会的十万大军夺关,而是直接南下,抢夺涪县。为什么呢?两个原因,一个是邓艾想独吞军功,因为此时邓艾知道蜀国守卫成都的士兵不多了,自己带领的士兵很有希望独自完成灭蜀的重任。其二、而且此时蜀军也在诸葛瞻的率领下抢占涪县,过了涪县就是平原地带,蜀军将无险可守。因此,邓艾率兵快速进军,直接击溃了诸葛瞻的前部探哨。

也是邓艾运气好,诸葛瞻在快要抵达涪县时率兵返回,驻扎在绵竹城外,列阵等待。邓艾没有客气,第一次冲击蜀军失败,第二次自己亲自擂鼓鼓舞战士,终于击溃蜀军,顺便斩了诸葛瞻,自此成都近在眼前。

那么就如同题目问的那样,此时如果姜维率一部分蜀军返回,而刘禅坚守成都,蜀国能得救吗?答案是能。为什么呢?

此时成都内守军不到一万人,而姜维能抽调回来的士兵也不会超过两万人,如此少的兵力如何抵挡邓艾虎视眈眈的大军呢?况且剑门关离成都约有四百余里,时间也成问题。

其实此时的成都不是在单独作战,只要刘禅能够团结成都众官员和士兵,坚守城池,那么就有希望。在成都的南方,霍戈已经准备好了镇守南中四郡的士兵前来增援。在江州,也有罗宪率兵走在增援的路上。

此时成都之外的重镇雒城还没有失守(当年庞统就是死于攻击雒城,可见雒城之坚固),东吴的丁封、孙异也在救援的路上。因此只要争取时间,一旦邓艾的军队在成都城外受挫,而姜维和霍戈等军的援军到达,到时邓艾就会变成瓮中之鳖。

很可惜的是,得到诸葛瞻兵败的消息后,蜀国一片大乱,军民都丧失了抵抗的信心。而在朝中,主降派占了上风,于是在谯周的极力说服下,蜀国上下达成了一致意见,那就是投降。

刘禅投降时,姜维尚领着几万蜀军在艰难奋战,而霍戈也匆匆忙忙的走在支援路上,东吴的援军也正马不停蹄的赶路,然而一切都没有刘禅的速度快,刘禅不但自己投降了,也亲自写下诏书让四周边疆将士就地投降,不得抵抗,至此,蜀汉最后一丝希望彻底灭绝。

最后正面回答问题,邓艾抄小路偷袭成都,此时刘禅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还有姜维在剑门关坚守,姜维一定会派一部分士兵回援。而霍戈也带着南中四郡的援军前来增员,吴国丁封、孙异也正马不停蹄的赶往川蜀。因此,如果此时刘禅坚守,邓艾必败。可惜,刘禅和谯周等大臣没有军人的骨气和勇气,将刘备亲手创建的蜀国拱手送人,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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