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不杀秦王子婴有什么目的?目光长远才能称霸天下!_刘邦_项羽_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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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也就是汉王元年(公元前206年)十月,刘邦的军队浩浩荡荡地进入关中,也比其他诸侯的军队先到了灞上。也就是说刘邦有了称关中王的先决条件,那确实是值得骄傲的事情,以刘邦的家乡流寇式的乌合之众丰沛子弟,经过沿途的投靠、吸纳、整顿和不断漂白政治颜色,加强军事管理,整顿纪律,居然也成了远近闻名的一支铁军,为其能打下江山准备了很好的政治和军事基础。

 其时,秦王子婴乘素车、驾白马,还把脖子套在了绳子上(成王败寇啊),手捧封印、符节降轵道旁,也就是请求举白旗投降。看到这个光景,有人还主张把秦王子婴给做掉,让他替暴秦赎罪,反正就是群情鼎沸要血债血偿的样子,眼看着局面就要失禁了。

 “大家少安毋躁,听我说几句,好吗?也许你们还记得当初怀王派我来收复关中,原本就是看中我能宽以待人不滥杀无辜。秦统治者是做过很多对不起人民的事,不过现在秦王已经投降,就应该给他一条生路,如果杀了他,我们和暴秦又有多少区别,这不是以暴易暴吗?不吉利也。”看到情势有失控的可能,刘邦立马登高一呼,以稳住场面。

 看到刘邦这么说,也有一定道理,因为敌人也给生路,果然够宽厚。然后,大家就不再嚷嚷,情绪平复多了,刘邦于是把已经投降臣服的秦王交给属下严加看管,继续要将革命进行到底,率部又向咸阳进发。

 面对曾经的偶像秦始皇曾经住过的金碧辉煌的壮丽秦宫,刘邦还真是有点流口水,这才叫做极品享受啊,打天下不就是要过上神仙般的好日子吗?现在荣华富贵就在眼前而不动心,那才叫冒傻气,你爷爷我刘邦永远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而不是理想主义者。也正是这一奢侈一番的糊涂思想之一闪念,差点坏了刘邦的大事,几乎在鸿门宴被如狼似虎的项羽项大王要了其小命,要不是有远见的张良和樊哙的极力劝阻,真的就出事了。

 所以说人是要经常狠批心中的私字一闪念的,换句话说,这政治颜色的漂白是一生一世的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奏效的,而且稍有不逊就会使胜利果实打水漂变没了,刘邦的很多政治对手比如曾经的好兄弟项羽就是在这些问题上吃了亏,太放纵的结果就是一败涂地也。

 因为刘邦自己也意识到当时天下远未平定,自己的力量在当时的群雄面前也没有多少优势可言,虽然自己按约定先入关中,也最有条件先南面称王,不过这一称王政治副作用也大,万一有人不服,就相当于是自己成了别人的靶子,把自己架在火上烤,后来果然是刘邦那实力超群的项兄弟第一个不服,差点开片要了刘邦的命,想起来就有点后怕,凡事确实是不能急功近利啊。

 好在最后刘邦听从了张良他们的建议,不住秦宫那超五星级帝王套间,还将秦宫中的金银财宝和所有库存全部封存,然后还军灞上。同时,为了笼络秦地的老百姓,刘邦还特意召来关中附近各县的父老乡亲和各路豪强,推心置腹地和他们说了一些心里话,让他们知道刘邦的一些做法。

 “乡亲们,大家好,我是刘邦,我也是贫苦人家出身,也知道大家长期在苛刻严酷的秦法下生活是怎样的苦不堪言,苛政猛于虎是也。比如说,秦法规定人民批评朝政就遭到灭族,相聚在一起议论国家大事也要杀头,这个就太操蛋了,这不是官逼民反吗?我和诸侯有过约定,先入关的就为关中之王。有鉴于苛酷秦法,所以今天我要在这里和父老乡亲们约法三章:杀人者处以极刑,伤人和抢劫依法治罪。其余的秦朝法律一律作废,所有秦朝属官和百姓照旧和原来一样工作生活安居乐业。我之所以领兵入关,就是为了除暴安良,而不是来侵占大家的财产,做残暴的事,所以大家也不必害怕。我还军灞上的原因也正是等待各路诸侯集结而来,以便订立条约罢了。”刘邦动情地对大家说。

 为了消除老百姓们的恐惧心理,刘邦还派专人和秦朝官吏巡视各个乡村,了解情况,并进行大力宣传。秦地老百姓也终于相信了刘邦他们不是来掠夺百姓财物的,是人民的子弟兵,于是非常高兴,然后争着拿自家的牛羊酒食来劳军,一时鱼水情深的样子,亲如一家人啊,这就是民心可用也。沛公当然是不想随便拿群众的血汗钱,刘邦对他们说:“仓库里有的是军粮,并不缺吃,请大家不要再破费了,我们的纪律也不允许。”老百姓一听到这种体己话,都十分感动,欢喜异常,生怕刘邦不在秦地称王呢,这确实是一种最有效的政治颜色漂白也。

 总之,通过进入关中的一系列有效政治运作,不仅使刘邦的政治军事影响力大增,还比较好地整治了以前的流寇习气,加强了军队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汉军的最初的政治和军事制度的形成,对后来争天下打下了坚实基础。

 关于这一点,刘邦和项羽就有了很大的质的不同,原本是小游侠混日子出身能及时行乐的人,居然在战争的熏陶和历练下有了这么大的变化,简直是刘邦自己也有一点不相信自己的感觉,因为这变化也太大了,以至于刘邦自己后来都有点不认识自己了的那个样子。原本刘邦是如此目光远大志存高远,这一定有了信陵君那种抱负和远大胸怀的影子渗透在里面了,混从来不是我的主业,那只是表面现象,或者说是装出来的,正如刘邦父亲只会看到其年少时吃白食的无赖嘴脸一样,很多人当然也不能透过现象看到刘邦心存天下的远大理想。

 而这一点也只有项羽最重要的谋士也是十分老奸巨猾的范增看得出,刘邦和项羽进入咸阳城后的一举一动他都了若指掌,对于刘邦的“不杀子婴,约法三章,不受犒赏,秋毫无犯”的做法也是深有洞悉。据说为此范增还曾向项羽献计说:“项大王,刘邦这个小无赖进入关中后的所作所为值得我们刮目相看也,据老臣所知,刘邦原来在家乡沛县的时候,喜欢酒色与钱财,居然这样一个贪财好色的人一来到秦皇宫,看见数不尽的古玩珍宝和绝色美女,却一点也不动心,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拾金不昧秋毫无犯,性情大变,一点也不扰民,赢得了民心,一个人一下子有了这么大的克制力和忍耐力,不为眼前利益所动,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其人心胸开阔,志向远大,此人不可小觑啊,所以你要处处提防他,说不定以后和你争天下的就是他了。因为我夜观天象,发现他那边有天子之气,你要小心他啊。”

 当然,老滑头范增的话可能是对的,讲出了一部分真相,不过以当时手下兵强马壮又年轻气盛并骄傲自满的项羽来说,基本上他从来不会把刘邦作为和他一个量级的人物来对待,最多就是陪他玩陪他跑龙套的小角色而已,这个一声吼也能让地球抖三抖的天下一等一英雄,即使是他知刘邦“其志不小”又怎么样?量刘邦也不能撼动他的地位。

 而最终灭了威风一世的项羽的,还是刘邦这个在项羽眼中烂泥扶不上墙的乡村小无赖,这里面当然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问题,谁也不能一口吃成一个胖子,更加不可能一步登天,必须有一个从不断的失败中坚强站起来又变得不断强大的艰辛过程。

 其实从刘邦和项羽几乎同时进入关中的表现,就预示了双方在未来天下争夺战中的命运。与刘邦志存高远的“不杀子婴,约法三章,不受犒赏,秋毫无犯”的宽厚仁慈相比,鼠目寸光逞一时之强的项羽正好反其道而行之,“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坑杀秦兵二十多万,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不残破,简直就和暴秦的所作所为差不多,甚至于有过之而无不及。反正,英勇项羽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屠城,也就是说他每攻下一座城池,为了彻底摧毁敌人的反抗力量,喜欢把城里的男女老少全都杀掉,一个活口也不留下,也就是史书所说的“城无遗类”,简直就是杀人魔王再世。项羽还疯狂到一把火把秦王皇宫给烧掉了,火烧了三个月也不熄灭,刘邦不舍得住一晚的壮丽宫殿就这样让他付之一炬化为灰烬,心痛不已。

 而且,项羽的目光短浅还表现在有很重的地方主义色彩,他烧了宫室之后,也没有住的了,就索性收取秦宫的美女和财宝往东归去。这时候有人出来劝说项羽道:“关中之地,有山河险阻,土地肥沃,尤其是咸阳这个地方是帝王之都,可在此建都称霸。”但是这个时候秦的皇宫已经烧没了,他又是一个那么儿女情长大事糊涂小事精明的器小之人,还特别想念家乡,在遥远的秦关明月中尤其想念东方的家乡彭城,项羽便回答道:“富贵而不归故乡,就如衣锦夜行,谁能看到呢,这有意思吗?”总之他一门心思想回家去,要衣锦还乡,这也是他没有大志的表现。说客一听到他这样一说,立马大摇其头,并讽刺他说:“人说楚人是沐猴而冠,果然如此。”意思就是说楚人虚有其表什么的,不堪大造就,项羽一听十分愤怒,就把这个说客扔油锅里烹了,这么短视狭隘的项羽基本上也决定了他的政治颜色越来越黑,最后也在争夺天下中退出了有利位置直至消亡,也给刘邦腾出了有利位置,人总是要变的,变好还是变坏而已。

 从刘邦不贪一时之快且深谋远虑地不杀子婴开始,就预示了他的远大理想,并打出汉朝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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