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是一个现代词,也是一个专有名词。
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新奇的物品层出不穷,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可是,与此同时,不法分子造假的手段,也是越来越多了。提起假货来,很多人都深恶痛绝,恨不得把制造假货的人绳之以法。有人说,在科技不发达的古代,应该就很少有假货出现了。
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在遥远的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记录在案的造假行为。而且,造假的并非是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而是地位显赫的君王。赵武灵王赵雍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君王,他曾经凭借自己的英明神武,带领赵国走向了富强。为了提高自己的威望,他命人搭上架子,登到大石头上刻上脚印,还刻上“主父常游于此”的字迹。
然后,赵雍对外宣称:“这个脚印就是我自己留下的,字迹也是自己刻上去的。”石头非常巨大,而且,表面光滑无比,若无工具,绝对无法攀登上去。赵雍不仅说自己登上了石头,竟然还说:自己在坚硬无比的石头上留下了脚印。如此一来,信服赵雍的人就更多了。赵雍虽然造假,可是,他只是找了一块普通的大石头,秦昭襄王就不同了。
秦昭襄王的造假,比起赵雍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作为秦国的君王,他造假竟然造到了泰山之上。《韩非子》中记载,秦昭襄王曾经命人登上险峻的泰山,在上面造了些棋盘和棋子。然后,他对外宣称:“自己在泰山上和天神弈过棋。”说到底,秦昭襄王如此费劲地造假,还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声望,满足自己作为王上的虚荣感。
其实,像这样的造假行为,一旦开始,后世模仿的人便不计其数。其中,宋真宗的造假可谓造到了极致。宋真宗执政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是上天授命的,竟然,命人在泰山上假造天书:“赵受命,兴于宋,付于昚。居其器,守于正。世七百,九九定。”然后,再花费重金,用了整整四十七天的时间,在泰山举行了“封禅大典”。
可笑的是,由于他造假造的太过分,以后的皇帝都以泰山封禅为耻,再也不敢在泰山上造假了。
可以说,古代君王造假,不管是如何的离谱,旁人都不敢指责。但是,如果是民众造假的话,就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
从周朝开始,便有关于造假的法令。
周朝的法令《礼记·王制》中就规定:“不成熟的果实不能在市场上贩卖。”等到战国时期,诸如此类的法令更加完善。魏国的《法经》堪称我国第一部比较正式的法典,《法经》中曾有规定:“售卖假药的人要受到惩罚,如果销售假药而致人死亡的,就要坐两年半的牢。”《秦律》更狠,这其中就规定道:“凡以假药害人的,查实后将受“五刑”惩处。”
这里,笔者就有必要给大家科普一下古代的“五刑”了
所谓的“五刑”,是由五行相克而产生的,从夏代开始就逐步确立了,最终,于西周时期写入道了吕侯编著的《吕刑》之中,是一种野蛮的、不人道的、故意损伤受刑人肌体的刑罚。这种刑罚大概了:“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节;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淫;水能灭火,故大辟以绝其生命。”
其实,这“五刑”也是分男女的,若是男人的话,则就是上文的墨、剕、劓、宫、大辟;对于女性犯人,古人则发明了另外的“五刑”:舂,拶,杖,赐死,宫。
但是,即使是有明文规定,古代的假货现象仍然是屡禁不绝。北宋的时候,假冒伪劣现象愈演愈烈,甚至,还玩出了很多花样。
汴京城作为北宋的首都,可谓是繁华无比。可是,就是在天子脚下,假货仍然层出不穷。汴京城中有一个卖花的人,她卖的花总比别家新鲜点,也鲜艳点,因此,生意很好。但是,买花的人连花带盆买回家后,看似漂亮的花朵很快就枯萎了。原来,这些花都是插在上面的,并不是载上去的。等到买花人想要找卖花的人理论时,赚的盆满钵满的卖花人早已溜之大吉了。
等到明朝的时候,我国社会的经济状况,已经由传统的农业经济转变到了商品经济的初级阶段。与此同时,市场上的造假现象越来越多,已经到了令人防不胜防的地步。据当时文人的笔记记述,市场上面的不法商贩为了牟取暴利,将酒掺上灰一起卖,甚至,还把烧鸡的肚子中塞上沙子以增加重量、在鱼肉中注水等。
如此种种,令民众苦不堪言,究其原因,还是当时的社会风气太过浮躁。当然,除了货物造假之外,某些心术不正的人还经常用各种方法来坑蒙拐骗。这里,像什么“掉包计”,“放鸽子”,“唱双簧”等等,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由此可见,在利益的驱使下,造假行为不仅在现在屡禁不止,在古代也是层出不穷。
光绪三十年,清政府为了打击市面上的假货,特意制定了《商标注册试办章程》,以便于让正规商贩申请商标。可以说,清朝自这个《商标注册试办章程》颁布后,市面上的一些造假行为,确实在一段时间内减少了不少。但是,当时清政府的统治已经摇摇欲坠,即使后来出台了一些尽可能面面俱到的法律,但是,无奈政府执行不力,假货行为仍然是屡禁不绝。
以上所说的,都是在古代发生的造假事件。当然,如今的造假行为更加猖獗。打击造假,需要民众和政府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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