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真的有江湖吗 在江湖上边真的可以随意杀人吗_江湖_游侠_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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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不了解:古代江湖的读者,下面66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古代真的有江湖吗,真的可以快意恩仇随便杀人吗?

  答案一定是——非也。

  人类学、考古学、社会学和史学等等,总之一切有关“人”的研究都证明——人,是社会动物。

  所谓“社会动物”,一是说所有人,都离不开特定的“社会”;二是说,凡是人,都具有社会性。

  换个角度说,人,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元素;社会,是由人结成的一张“大网”。

  美国有一个著名的人类学家叫埃尔曼.塞维斯,他有一个很有影响的观点——即,人从一开始,就是群居的。而群居的人群,由小到大最后形成了国家。这个过程经历了四个阶段:游团—部落—酋邦—国家。

  中国的考古学泰斗苏秉琦先生,毕生着力于中华文明的形成及发展的研究。他认为,中国的国家起源,经过了古国—方国—帝国这样三个阶段。“三代”之前是古国阶段;三代属于方国;秦汉进入帝国阶段。中华文明,是在古国阶段就具雏形的。

  中国现在的绝大部分人类学、考古学和史学学者,亦将“国家”初步形成,作为“文明”形成判定标准。

  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认同这一观点。良渚文化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认定为“典型的城市文明”,是很好的例证。

  绕了一个大弯儿,想要说明的是,比如在中国,自“古国”开始,这大约在距今7000年前后,当时的人,已经被“编织”进“古国”这样的“大网”里面了。在此之外,并不存在“江湖”这样的“平行宇宙”。如果说“平行”,那也是另外的“古国”“方国”或“帝国”。

  那么7000年之前呢?从约距今9000-8000年的舞阳贾湖遗址看,现在尚难确定其时是否已具有“国家”的雏形,因此被称为“新石器时期文化”,但龟甲刻符、骨笛、稻作遗存等等遗存,证明其已具有不少“文明社会”的特征。可以肯定的是,即便当时仍属于“部落”或“部落联盟”的“酋邦”社会形态,每一个具体的个人,也是生活在这样的“小网”或“中网”中的,而不可能另有一个“平行宇宙”的“江湖”,任人们“快意恩仇”。

  再往前,就是“旧石器时期”了,可以不必说了吧。

  可是,怎么就出来了个“江湖”说法?

  中国最早创造“江湖”一词的,大约是庄子。

  《庄子.大宗师》曰:“泉涸,鱼相处于陆,相呴(xū)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庄子说,泉水干了,鱼们困在在陆地上相互依偎,靠大口哈气取得一点湿气,各自用口水滋润对方。“不如相忘于江湖”的理解不同,有说庄子的意思是讲,(尽管这样很高尚),还是比不上在江湖之中相互不记得更好;亦有认为是说就把过去在“江湖”里的生活忘了吧。

  但无论庄子是何意,这个“江湖”,指的都是“江河湖海”之水域。

  这是“江湖”一词的本义。

  《史记.货殖列传》:“(范蠡)乃乘扁(piān)舟浮于江湖。”司马迁,亦在本义上使用“江湖”一词。

  后来,“江湖”含义,有所引申。

  南朝梁慧皎《高僧传.竺法汰》曰:“与道安避难,行至新安,(道)安分张徒众,命汰下京。临别,谓(道)安曰:‘法师仪轨西北,下座弘教东南,江湖道术,此焉相望矣。’”

  这里的“江湖”,既包含庄子之原义,但更多的是泛指“五湖四海”的“各地”之义了。

  唐朝,“江湖”有了“社会底层”之义。

  杜牧《遣怀》诗曰:“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比杜牧稍小几岁的李商隐,在其《赠郑谠处士》诗中云:“浪迹江湖白发新,浮云一片是吾身。寒归山观随棋局,暖入汀洲逐钓轮。越桂留烹张翰鲙,蜀姜供煮陆机莼。相逢一笑怜疏放,他日扁舟有故人。”

  这大约是“浪迹江湖”一词的最早出处。不过,也用上了《史记》中范蠡的典故。

  宋朝,“江湖”成了与“朝廷”对称之词。

  范仲淹《岳阳楼记》云:“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庙堂”,指“朝廷”;“江河”,则指“民间”。“庙堂之高”,指天子位尊;“江湖之远”,则云介民人微言轻。

  南宋,还形成了一个“江湖诗派”,由南宋钱塘书商陈起所刊《江湖集》、《江湖前集》、《江湖后集》、《江湖续集》等诗歌总集而得名。其主要以功名不遂而“浪迹江湖”的下层文人构成,如刘过、姜夔、敖陶孙、戴复古、刘克庄等等。

  至此,似乎“江湖”,就是一个与“朝廷”共存的“平行世界”。

  这种变化,为后来清朝的“侠义公案小说”奠定了重要基础。

  自古以来,逐渐发展的对“侠”和“狭义”之崇拜,对“江湖”成为“朝廷”的“平行世界”,作用甚大。

  《说文》曰:“侠,俜(ping)也。”又曰:“俜,侠也。”段玉裁《注》:“轻财者为甹,然则甹俜音义皆同”。又,“立强于世者为游侠”。

  概括地说,古人认为的“侠”,就是重义轻财,不畏强权,力折公侯。

  《战国策.齐策》所载之“齐人有冯谖者”,应该是“游侠”的最早记载。

  《史记》有《游侠列传》。司马迁还说了一段很重要的话,译成白话的大意是——

  韩非子说:“儒生以其经典来破坏法度,侠士则以勇武来违犯法令。”他对这两种人都加以讥笑,可儒生却多被世人所颂扬。至于以权术谋取得宰相卿大夫权位,辅佐天子,功名都被记载于史书中,这没什么可说的了。而像季次、原宪,是平民百姓,用功读书,秉持特立独行的君子德操,坚守道义,不与世俗苟合,世俗之人也讥讽他们。所以,季次、原宪一生住在空空草屋之中,着粗布衣服,粗饭也吃不饱。他们死了四百余年,而其世代相传的弟子们,却从不倦怠地怀念他们。现在的游侠者,其行为虽然不适合道德法规的准则,但他们说话一定守信用,做事一定果敢决断,有诺必应,以示诚实,肯于牺牲,去救助别人的危难。经历了生死存亡考验,却不自我夸耀,也羞于宣扬自己功德,大概这也是很值得赞美的地方吧!

  司马迁接着说,况且,危急之事,是人们时常遇到的。太史公说:“以前虞舜在淘井和修廪时遇到了危难,伊尹曾背负鼎俎当厨师,傅说亦藏身傅岩服苦役,吕尚也在棘津遭困厄,管仲曾经戴过脚镣手铐,百里奚曾经喂牛当奴隶,孔子曾经在匡遭拘囚,在陈、蔡受饥困。这些人都是儒生所称扬的有道德的仁人,尚且遭遇这样的灾难,何况是中等才质而又遇到乱世的人呢?他们遇到的灾难怎么可以说得完呢!”底层的人有这样的说法:“何必去差别仁义与否,已经受利的就是有德。”所以伯夷以吃周粟为可耻,竟饿死在首阳山;而文王和武王却没有因此而损害王者的声誉。盗跖和庄蹻凶暴残忍,而他们的党徒却歌颂他们道义无穷。由此可见,“偷盗衣带钩的要杀头,窃取国家政权的却被封侯,受封为侯的人家就有仁义了”,这话并非虚假不实之言。

  他进一步说,现今拘泥于片面见闻的学者,有的死守着狭隘的道理,长久地孤立于世人之外,哪能比得上以低下的观念迁就世俗,随世俗的沉浮而猎取荣耀和名声的人呢?而平民百姓之人,看重取予皆适合道义、应允能兑现的美德,千里之外去追随道义,为道义而死却不顾世俗的责难,这也是他们的长处,并非随便就可做到的。所以读书人处在穷困窘迫的境况下,愿意托身于他,难道这不就是人们所说的贤能豪侠中间的人吗?如果真能让民间游侠者与季次、原宪比较权势和力量,比对当今社会的贡献,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总之,从事情的显现和言必有信的角度来看,侠客的正义行为又怎么可以缺少呢!

  太史公的话说得有些长,但讲的道理太棒了。

  可以说,《战国策》提供了“游侠”的原型;司马迁建立了“游侠”可敬的“理论根据”,并提供了“侠义小说”的“范本”。

  汉代以后,就不乏“游侠小说”陆续出现。至清朝的“狭义公案小说”,达到了新的高度,如《施公案》《三侠五义》《彭公案》《李公案》等等。

  就此,“江湖”也正式成了与“朝廷”并存的“平行世界”,尽管这些小说中,都是游侠被名臣大吏的“清廉刚正”所折服,保护辅佐其铲除奸逆、除暴安良。

  现代武侠小说摒除了“公案”部分,“江湖”平行和独立性就更强了。

  题目所问“古代真的有江湖吗,真的可以快意恩仇随便杀人吗?”其实就是受这些小说影响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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