殇指早夭,不特指男女;古代官方对“薨”的用法:古人对身故的有多种方式的描述,常见的就是“卒”了,早亡一般用“殇”,帝后级别用“崩”,还有就是对一些特殊地位或者特殊方式死亡的描述,比如“殉”、“没”、“自尽”、“弑”等,这里专门谈一下“薨”的用法。下面66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礼记·曲礼》:“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薨”【说文】公侯卒也。【白虎通】薨之言奄也,奄然亡也。又【集韵】呼宏切,音訇。众也,疾也。【诗·周南】螽斯羽薨薨兮。【大雅】度之薨薨。在古代主要针对地位高的人士所用,一般是皇帝的高等级妃嫔和所生育的皇子公主,或者封王的贵族。《唐书·百官制》:“凡丧,二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庶人称死”。清代皇室成员中,皇帝皇后和皇太后等身故称“崩”,皇贵妃以下到嫔称“薨”。
按照《八旗通志》,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长子,贝勒,贝子,都是用薨。公主和亲郡王福金、贝勒贝子夫人也是薨。清史稿和会典也有相关内容。顺治九年,定亲王丧闻,辍朝三日。世子、郡王二日,贝勒一日。后改贝勒以下罢辍朝。康熙五十二年,定贝勒生母薨,治丧如嫡夫人,遣官读文致祭。乾隆四十年,定凡侧福晋为王等生母,获请赐祭,降嫡福晋一等。
道光二十四年,定公主薨,内务府请旨,如命官为治丧,一切典礼,即会礼部具奏。《清世祖实录》“修纂凡例”部分如次:“丧葬礼仪及上尊谥并册宝文,皆书;凡亲王郡王贝勒贝子薨,……,立碑之类,皆书”。
乾隆二十二年四月初八日,礼部题奏:“本月初七日卯时定太妃薨逝,应照定例于薨逝日为始,皇上辍朝三日,本月初七日起大内以下宗室以上,不报祭、不还愿、穿素服,相应移会内阁典籍厅一体遵照”; 对于清代妃嫔和亲王郡王身故用“薨”,没有什么争议,但是其他那些身份的人也可以这样,有很多争议,比如外藩蒙古王公,未受封的皇子们,还有就是贝勒和贝子等级是否可以用“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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