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通过“四不放松”工作措施,强化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等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审核场地”不放松。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及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与住宅区安全距离、房屋耐火等级、警示标识、灭火器材等进行现场审核审查,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和坚决取缔关停。
二是“安全考核”不放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爆竹法律法规规定和贵州省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定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举办了丹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培训,所有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安全知识培训资格证书。
三是“责任落实”不放松。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今年以来,签订安全责任书95份,督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95家,发放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等宣传材料30000余份。
四是“巡察督查”不放松。由县应急部门牵头,整合各乡镇(街道)力量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开展常态化督查。同时,建立举报热线,鼓励群众举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经营等行为。
供稿 丹寨县发改局
一审 敖乃霞
二审 石开恒
三审 陈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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