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台联理事、青岛市台联会长林青
加快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
“随着公益诉讼观念深入人心和时代赋予公益诉讼的使命越来越重要,现行的法律依据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实践的需要。在此背景下,制定单独的公益诉讼法日显迫切,同时也具备了相应的实践和理论基础。”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台联理事、青岛市台联会长林青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
林青代表表示,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经历了两年的局部试点和五年的全面推行,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不断推进的同时,理论界也对检察公益诉讼展开了深入研究。他们立足我国国情,在诉讼主体资格、诉前程序、惩罚性赔偿、案件范围和诉讼请求等内容上做了大量研究,为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指引。
林青代表说,公益诉讼制度的运行是不断深入的,实践中人民群众日益强烈的公益保护需求与公益诉讼立法供给不足制约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问题愈发突出,亟待出台符合公益诉讼制度发展规律和司法实践需要的专门立法。
因此,林青代表建议,对现行涉及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进行归纳总结和提炼升华,结合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尽快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作为实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特别法。(检察日报 要闻版 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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