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喂李哥,您近期有购房需求吗?”“您的小孩儿快上小学了吧,我们有一对一辅导…”“是张叔吗?我们公司针对老年人群体推出了新保险…”互联网时代给人们生活提供了便利,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也如影随形。近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出个人信息保护“组合拳”,全方位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秦州区男子宋某利用自家移动业务服务部的便利,私下收集老年顾客的手机号和验证码进行非法出售,导致公民个人信息存在透支消费、后续违法使用等风险,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于 2022年12月19日对宋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一方面要求当事人以违法所得金额为基准承担赔偿责任,对当事人的侵权行为进行有力惩罚与威慑。另一方面要求行为人协助各被侵权人注销相关账户,消除侵权行为不良影响,全面保障本案中受害人群体的个人信息权益。
“在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中,侵权人多为行业从业人员,往往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受害人群体的个人信息后,再违规出售给买家从而获得不法收益。”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检察机关通过实地调查,了解侵权行为影响范围,核查违法所得数额,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截止目前,共对9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人提起公益诉讼,增加了个人信息保护手段,以经济制裁提升违法成本,彻底打消此类案件的侵权人以低成本换取高收益的侥幸心理,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
除此之外,秦州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秦州区某行政职能部门在公示房屋申请人名单时未隐去身份证号等私密信息,且对已过公示期的信息未及时删除,存在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的风险。随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优化操作规程,对于已过公示期且已实现目的的个人信息及时进行删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审查职责,保护公众个人信息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单位严格按照检察建议逐条落实,消除了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实现治理效果最大化,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充分体现了诉前程序的价值功能。
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承载着不可比拟的商业价值。不法分子面对利益驱使,盗取个人信息高价出售牟利,导致公众频繁收到骚扰。在此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新路径,为受害人群体提供了坚实的公权力后盾。连日来,天水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充分发挥内部办案一体化优势,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规范处理个人信息,以民事公益诉讼追究侵权主体赔偿责任,深挖案件线索溯源治理,堵住个人信息监管漏洞,打出一套个人信息保护“组合拳”,切实守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个人信息不再“裸奔”。
“下一步,我们将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持续探索,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预防不法分子乘借互联网发展浪潮兴风作浪,制止个人信息侵权行为‘狂飙’,为公众个人信息筑牢‘安全堤’。”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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