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心学与特殊教育——第三届东南阳明学高端论坛听会有感_良知_罪犯_自得

李勇

阳明心学有三大核心理论:“心外无物,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其中,最核心的概念就是“良知”。何谓“良知”?王阳明认为:天理的昭觉灵明处便是良知。

明代大儒 王阳明

在第三届东南阳明学高端论坛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次论坛的联办单位之一)女老师荆晶提交了一篇将致良知学说应用与罪犯改造的论文,她阐发了王学对于罪犯教育改造的意义。她的论文收入《阳明心学与特殊教育》文集。

如何理解致良知对罪犯的帮助?矫正其思想,消除危害性,助其复归社会。心学认为,人人皆可为圣人,罪犯也是人,也可以成为圣人。唤醒罪犯的良知良能,教育改造罪犯。德润人心,如果罪犯能够有道德自信地觉察,外化为守法行为,破心贼,察过恶,改造就易于达成。

荆晶老师的论文是对王学致良知的再寻味。以良知为宗,应对万事万变。罪犯的问题,在于良知的失守和泯灭,叫做“良知坎陷”。在罪犯改造这个特殊教育领域,阳明心学有助于找回良知,标本兼治。

“心上磨”是阳明学的工夫论。人有“天性,秉性,习性”,这“三性”在事变中,体现功夫。修养工夫到家了,外化的行为“皆中节”。

作为一名社工和法律人,我凭借个人师范大学教育背景和公益慈善从业经历,深感监狱这所特殊教育学校需要阳明学的理论,更需要荆晶老师们结合实际的不懈探索。最后,我想引用儒家心学第一人孟子的话作结。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作为教育者,先自得,而后施教,这是为学次第。故此,东南阳明学高端论坛对于教育者“欲求自得”提供了交流平台,功莫大焉。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