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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缩短暑假并增设春秋假?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梅亦建议,增设中小学生春秋假,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和推进中小学生春秋假制度,比如在3-4月和10-11月间各增设7天左右的春假和秋假,同时可以相应缩短暑假时间,保证每学年放假时间总量不变。春假和秋假如果能有效落实,将创造两个新的旅游小高峰,同时减少黄金假期旅游扎堆拥堵现状。

中国青年报注意到,教育部多次对与“春假秋假”有关的提案和建议进行答复。

2020年,教育部曾在相关答复中表示: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规定“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

我国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中小学课程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管理,考虑到各地和学校的地域特点、办学条件等存在一定差异,地方和学校依法享有合理而充分的教学管理自主权。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已分别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每学年的教学时间、社会实践、机动时间、节假日时间作出相应规定。如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游学等,节假日时间共13周;普通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 40周,社会实践 1周,假期11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三年制中职、高职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对假期的具体安排未做限制。

在保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学时长的前提下,学校放假时间包括春秋假时间由各地、高等学校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

来源:中国青年报综合自中国新闻网、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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