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施工意外死亡,法院判房主赔60万,可是卖掉房子也不够赔_房主_法院_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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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点评研究】第081例

今天我在法拍网上又看到一例法拍房的悲剧案例。结合法拍网上法院的描述和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的内容得知,装修工王永忠受雇于房主马珍福在目前法拍的这房屋装修施工。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王永忠死亡。装修工王永忠家属上诉到法院要求房主赔偿,最后法院判定房主赔偿总金额为:604834元。具体意外事故是怎么发生的,法院没有公开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从法院判定房主需要赔偿给装修工60万推测法院认定房主负主要责任,导致意外事故发生。装修出意外事故一般都是安全方面没有做好。这能够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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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感觉这个马姓房主挺冤的,他的房子还没有入住,各方面条件肯定不到位包括安全措施方面也一样不到位,不安全因素肯定存在的。装修工相当于是专业人士。在处理装修施工的时候首先对自己的安全负责。现在出事了,房主卖掉房子也就35万左右,如何够赔偿法院判赔的60万呢?法院判赔也将业主一家推向了破产的边缘了!

在农村,大多数家庭最值钱的就是房屋,房屋现在法拍35万起,因为是集体土地的,就算成功拍出估计也是底价35万成交,毕竟是发生过意外死亡的房子,价格不会高,而且35万距离赔偿的金额60万还有25万多的差额,该怎么办?这一场意外事故,把两个家庭推向了末路!

回过头来,我们先看法院对这被强制拍卖冲抵赔偿金的房子描述:

标的物介绍

标的名称:山东省平度市旧店镇洼子村二层住宅三间带后院平房三间(共计九间,西临于良谭房屋,东邻胡同)的房产一套

房屋产权证:无

房屋用途:住宅/居住

是否已腾空:腾空

权利限制情况:平度市人民法院查封

建筑总面积:180平方米

标的评估总价:350000元

特别提醒:

1、案情说明:2022年02月27日,本案申请执行人家属王永忠受雇于被执行人马珍福在上述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王永忠死亡。

2、涉案拍卖房屋位于山东省平度市旧店镇洼子村集体土地上,因未经审批,目前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竞买方参与竞买应具备法定的购房资格,且自行承担房屋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及被认定为违建而拆除的风险。

有时候真的很同情这个法拍房的业主,这算的上是真正的无妄之灾,平白无故就让自己的家破产了,无法赔偿巨款,自己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群,自己的孩子将来不能够参军不能够考公务员等......

出现类似这样的意外事故死亡的房子,属于凶宅吗?如果属于凶宅了,这个房子更难转手出售了!

法院既然判房主赔偿装修工60万,业主肯定是哪个方面没有做好才导致意外事故如此严重。现在我们不去追究谁的对错,现在我在考虑的是,如果这个房子还是卖不出去,毕竟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房子,算是宅基地房子,只有本村人才有资格购买,买家群体十分狭窄。底价35万还卖不出去,房主无法支付法院判赔的60万的时候,这个房主能够怎么办?去坐牢代替赔偿吗?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哪怕是去坐牢,赔偿属于民事纠纷,还是要继续赔的!他能够怎么办?

【法拍点评研究】总结:

很是同情这个法拍房的房主,也同情那个装修工,但是意外事故已经发生了,而业主又没有能力赔偿60万巨款,房子算是“凶宅”不好出手。陷入了这个死循环了,该他们该如何破局?

如果这房子价格足够便宜,比如价格从35万降到25万甚至15万,你们会去买一栋这样的农村凶宅吗?

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留下你们的看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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