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才有理,借贷宝电子借条更有理_借条_转账_借贷

亲戚朋友间借钱周转是常事,不打借条有隐患,借条打得不对更有隐患。借贷宝在APP上分享了三则法院判例,帮助大家避坑。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要不回钱。原告蒋某诉称,2018年,其向张某出借18万元,口头约定月息2%,虽未写借条,但提供了转账记录,要求张某偿还本息。被告张某辩称,对转账18万元无异议,但是该笔转账并非借款,而是蒋某委托其购买虚拟货币的付款。张某提供了与蒋某虚拟货币账户往来的记录。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存在频繁资金往来,总金额远大于18万元,且在转账时都未备注转账用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蒋某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与张某存在借款合意,其诉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如果资金往来频繁,借款和其他普通转账混杂,一旦发生借贷纠纷,很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败诉。

纸质借条先天不足,各种套路防不胜防。湖北十堰,林某向雷某借款12万元,打借条时使用了“消字笔”,一小时后字迹消大,百余受列日。当呆订债尤柒,将县诉至法院。幸运的是,经过法院调解,林某承认错误,偿还欠款。

纸质借条先天不足,容易被动手脚,还有比“消字笔”更难防的手法。现在是法治社会,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不能提供有力证据,就打不赢官司,非常闹心:不仅无法收回借款,还需承担律师费、诉讼费。与其费劲钻研各种反诈技巧,不如釜底抽薪,用借贷宝打借条更可靠。借贷宝电子借条具有法律效力,放心省心

2022年1月,因为台某拒不还款,张某将其诉至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以电子借条为关键证据。法官最终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依据是什么呢?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通过上述案例不难发现,只有转账记录不行,纸质借条漏洞甚多,一不注意就容易踩坑。用借贷宝打电子借条,平台自动生成规范协议,法院认可效力;债权人需要诉讼时,可下载证据材料包,让举证更省心。借贷宝持续运营8年,保存电子借条超过1.1亿份,已帮助上万债权人胜诉,案例遍布各个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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