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退休老人,对于他们最重要的事,就是每月发放的养老金,这关系离开工作单位,失去工资后,能否正常维持基本生活的重要问题。这部分到手的养老金,每年不是固定不变的,今年网上就又掀起了一阵讨论,以下这几类退休人员尤其要注意,你的养老金将要补发,是真的吗?原因是什么?发放时间、怎么发、能发多少又与哪些条件有关呢?为了不让退休人员们一头雾水,今天我就来给大家一次讲讲清楚,别忘记收藏,还要记得转发给家里人:
第一,上一年度及以前退休的人
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规律,今年养老金上调后,调整人员范围就应该是对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人。以现有的信号来看,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已无悬念:
1、物价持续上涨。2022年全年CPI上涨2%,高于2021年的0.9%,并且2023年依旧保持上涨,1~2月继续上涨,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物价和工资上涨后,要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
2、目前已经有包含上海、四川、北京、重庆、河南等多地,在本地官方的会议上明确宣布要上调基本养老金的计划;财政部印发《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对今年的计划中,也要求适当提高养老金。
从调整时间上,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先由人社部公布今年是否调整的文件,并确定调整幅度,以什么方式进行调整;之后就是由各省发布本地的具体调整细则,紧接着就是实际进行补发。疫情之前,我国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在4月由人社部发布方案,5~6月各省陆续调整,因为疫情的出现,调整时间延迟到6月及之后。如今,全国全面放开,不少人也预测今年养老金调整可能会恢复到4月,到各省落地发放的时间,应该在5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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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调整方式上,一般都是按照定额、挂钩和倾斜调整进行的,定额调整,是基础调整,只要满足符合参加养老金调整的资格,不管月收入、年龄、缴费年限等条件差距是多少,基本是按照统一标准加发的,但仅是对本省退休人员,目前全国没有统一定额标准,各省按照养老金收支、经济水平等条件确定到底涨多少,不同省份之间,各有差异,目前是西藏和上海保持前两名。
挂钩调整现在全国31省均是按照双挂钩的形式进行调整,首先,对缴费年限调整上,主要看的是两个因素,一个是实际缴费年限,另一个是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说,工龄越长的人,视同缴费年限越长,可以在15年的基础上,再按照其他档次增发养老金。其次,对月养老金水平上,除了北京之外,其余省份都是按照百分比形式调整,在本地调整百分比一致的基础上,本人的月养老金标准越高。
最后,倾斜调整上,高龄倾斜看的是本人在去年的年龄,除了上海、河南、浙江调整最低门槛在年满60周岁和65周岁外,其余省份目前需要满足70周岁才能参加这一项的资格,低龄老人目前只能参加定额和挂钩调整,与高龄老人在今年调整后,将拉开差距。
倾斜调整对高龄老人的调整是针对本人年龄进行的,年龄越大的老人,每月增发的养老金越多。
由于调整发布的时间不是从今年1月起进行的,所以,实际这部分加发的养老金,1月份起是不能跟着本月养老金到账的,但真正操作时,仍要从退休人员今年第一个月的养老金开始调整加发,就涉及到补发这项工作,与今年养老金调整时间挂钩,如果是从5月各省开始调整,那就是补发1~4月的增加的养老金,如果仍按照疫情期间的调整时间,在6月开始的话,就是补发1~5月份的养老金,之后将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按月发钱。
第二,今年新退休的人
今年才满足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的人,虽然不符合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资格,但正常退休后,基本都能从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也就是说,今年最早在1月退休的人,是从2月起开始领取人生中第一笔养老金的。不过,部分人的这笔月收入一开始发放时并不一定是足额的,职工基本养老金要经过对每个人核算后,才会发放,核算方式是按照:
职工基本养老金=基础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账户养老金=本省当年养老金计发基数×(1+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账户余额÷计发月数
属于本地改为按照计发基数核算养老金的地区,一般每年不会在1月起公布此数据,像去年就是在9月份起,包括北京等地才陆续公布这一数据,开始重新核算的,计发基数也是通过本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得出的,因此,按照每年上涨的现象,今年计发基数大概率还是会高于去年,所以,在今年计发基数未公布前,新退休的人员,需要先按照2022年的计发基数核算基础养老金,当前到手的养老金,重新核算后,还需要补发差额。属于退休越早的人,补发月份越长,一次性补发的数额越多。
上调补发和重新核算补发有所不同,重算补发看的是从发放养老金的月份之后,到今年计发基数发放后开始调整的时间之前,这几个月内,而不是对所有人都是从今年1月开始计算,按照一般发放时间,今年退休最早的,从1月退休,2月份发放养老金,补发也是最早从2月份开始核算的。
不过,不管是上涨养老金,还是发放养老金,需要退休人员在在职期间,是走正规渠道参保的,因为国家目前在严查养老金发放工作,今年人社部还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对属于伪造资料、违规一次性参保、丧失领取社保待遇资格仍违规领取的个人或家属等的,将面临被举报和处罚的结果。
如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人群不只有在职职工,还有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受参保范围扩大的需要,一些人瞅准了参保限制的松绑,通过挂靠进行代扣代缴的形式缴纳社保费,这种方式,需要中介伪造个人资料,甚至有的人,为了多拿养老金,通过中介篡改年龄,参加工作时间,来延长缴费年限,这都属于骗取国家社保待遇的违规行为,一旦被发现,养老金可能面临被清退违规补缴费用的时间,或者停发养老金。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处罚,属于违规领取的要退还领到的养老金,还要按照领取数额的2~5倍处罚款,属于一部分退休时间长,高龄老人,如果被停发养老金,又无法在这个年龄去打工,晚年生活将是个大问题,有前车之鉴在,现在正在参保中的人,属于违规缴费的,要及时止损,或找份稳定工作,让单位堂堂正正参保,要么,以灵活就业身份,虽然只能参加职工养老和医保,但至少是合法合规的,不至于退休了,领到养老金后,还得有退还和被罚钱的风险,将得不偿失了。
第三,事退中人
目前多省的企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基本是统一比例的,都是按照单位负担16%,个人负担8%,事业单位职工由单位全部缴费的时代可能将成为历史,这也是为了缩短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差距,提高公平性。
可是,要彻底将这一制度统一,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我国从1992年就实施了个人账户制度,统账结合后,事业单位到2014年才实施并轨制之前,还是单位在帮忙全部缴纳养老保险费,部分人在实施前,已经退休的和并轨制实施后参保的人,可以按照新办法直接实施更替,但属于在并轨制前参保,并轨制后才退休的人,处于一个中间范围,为了让这部分人完成过渡,实施了长达10年的过渡期。
在此期间,对于这部分人应领取的养老金,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正常计算基本养老金,另一个就是计算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按照:计发基数×(1+缴费指数)÷2×并轨制实施前缴费年限×缴费系数
要注意的是,虽然要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但并不是能一次性发放完,按照新办法计算的低于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仍然按照老办法的标准发放;属于按照新办法计算后,高于老办法的,高出部分,从2014年10月1日起,每月发放10%,到2024年,每年递增10%,也就是说,到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每月增加至90%,到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将是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过渡性养老金发放标准将达到100%。
由于发放数额上涨,可能会因为需要核算增加的钱,在当月无法直接增发,比如今年要在10月起发放100%,相比9月份提高了10%,那么10月不一定能直接发放,各地发放时间不一定相同,如果之后11月才实际发放的,11月可能还要补发10月应增加的那10%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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