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司机王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弃车逃逸获刑4年6个月_滕州市_交通事故_王某

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曝光终生禁驾人员2人,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2则。

终生禁驾人员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22年01月01日16时许,严某明驾驶鲁DQ**10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滕州市木石镇振兴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独前村路段处时,与行人严某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严某德受伤, 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严某明驾车逃逸。经尸体检验:严某德系因碰摔致颅脑损伤、胸腹部闭合伤、创伤感染性休克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严某明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2022年7月8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严某明犯 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21年8月6日4时22分许,王某驾驶鲁DH**9U号小型轿车沿滕州市大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薇拉摄影店路段处时,与由东向西步行过路的马某彦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马某彦受伤, 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弃车逃逸。经尸体检验,马某彦系因碰摔致颅脑损伤、胸部闭合伤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王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2022年7月20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王某 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等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这2名犯交通肇事罪驾驶人依法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禁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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