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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湖南临武城管执法冲突事件的各方回应是什么?
湖南临武城管执法冲突事件的各方回应是什么?
湖南临武城管执法冲突事件的各方回应如下:
1、公安城管确认冲突事件
湖南临武县公安局一位周姓工作人员确认,当地的确发生了这样的一起案件。"卖西瓜的小贩和城管发生争执,最后小贩死亡",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但是否被城管打死的以及案件的具体细节,现正在进行调查。
临武县城管局也确认发生此事,称案件的当事人是执法三大队队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他们也不清楚事情的详细过程。官方称,事件发生后,当地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力做好善后处置和慰问工作,全力查清事件原因。
2、县政府将全力查清此事
2013年7月17日下午,临武县政府宣传部门发布通报称,17日上午,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该村民个人信息待查)发生争执,邓正加突然倒地死亡。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力中纤做好善后处置和慰问工作,全力查清事件原因。同时,他们已成立了事件调查组、群众工作组、维护稳定组、善后工作组等,立即开展工作。在"7·17"事件中涉事的县城管工作人员及事件的目击者已接受警方调查,县公安部门对周边群众及目击者也在进行调查。
2013年7月31日,公安部门表示,将综合尸检意见,进一步深化对知情人的调查,固定证据;进一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厘清责任;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密切配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快侦快结,及早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回应秤砣砸人
官方通报,瓜农邓正加与城管冲突后,倒地死亡。有目击者称,邓倒地前曾遭城管秤砣重击头部。网络普遍质疑,死者被秤砣砸死。
2013年7月18日下午,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在新闻发布会回应,尚无证据证明邓被秤砣砸死,具体死因还在调查中。
4、有无抢夺死者遗体
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回应,警方是在协助家属将死者遗体运回村庄。之所以运回死者村庄:首先,死者家属提出这样的要求,尤其是死者的女;其次,事发地在城区,时间久了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第三,让一个死者的遗体在大街上,我们认为是对死者的不敬。
5、有无索取100元
2013年7月17日,死者妻子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文昌路摆摊时,曾被执法的城管队员索取100元。
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回应,从初步调查情况看,还没有证据证明城管队员收了100元。还在细致调查这个事,如有,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关于尸检报告
临武县县长贺遵庆说,县里已经成立临武县纪委书记牵头的调查组,邀请了郴州纪检部门监督。正在对死者进行尸检,待尸检报告出来后,临武县官方会配合调查结果,进行责任划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贺遵庆说,若是外伤所致,尸检鉴定结果会比较快,若是因患病致死,需进行病理切片分析,时间可能要模棚长些。
7、被免城管官员
在湖南临武县"瓜农之死"一案的问责中,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昨日有媒体报道称,邹红卫还有另外一个职务--临武县法院副院长。
8、家属不接受尸检结论
对于该份报告,2013年8月1日,邓正加之子邓青强明确表示"全家人都不接受",他们正在找专业人士咨询,计划下一步维权。
邓青强表示,家属所提的对"尸检标本备份"的要求最后未获官方许可。
临武瓜农死亡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临武县瓜农邓正加被城管打死事件将临武县推上了风口浪尖。
邓正加是临武县南强乡莲塘村人,56岁(2013年),卖的瓜也是自己家种的,平时为人很老实,还曾经被临武县农业局评为种植劳模。
有网友称,湖南临武县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丈夫被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发当天下午,临武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稿称,临武发生一起群众意外死亡事件,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邓"突然倒地死亡"。
网上的说法则与官方消息在细节上大相径庭。邓正加侄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县摆摊卖西瓜,期间两次与执法城管发生争执,双方发生推搡,邓正加当场死亡。其家人正在寻找能证明城管围殴邓正加夫妇,包括用秤砣打邓头部的目击证人。邓的侄女称,已找到5-6名目击者。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昨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卖码仿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事件经过
瓜农县城卖瓜被殴打
2013年7月17日下午,死者小姨子黄女士透露,上午9点,姐姐和姐夫在解放南死亡者家属路卖西瓜,突然来了十几个城管,一句话也没说,把三轮车上的西瓜搬到城管车上,当时姐姐在一边求情让把西瓜和秤还给他们,但城管不愿意。
之后姐姐和城管起了争执,10点半左右,他俩推着剩余的西瓜转移到文昌路桥头去卖,随后城管也跟了过来,"他们一下车就抢姐夫的大秤,同时,五六名城管用秤砣和铁棍朝姐夫两人身上打去,并拳脚相加,其中一名城管嘴上说"要打就打死"。"
被打拽下打人城管胸牌
"姐夫被打的过程中,拽下了那个打人城管的工作证,后来城管看他被打死就逃跑了,在120赶赴现场证实姐夫死亡前,证件一直在他手上。"邓正加死后,家属从他手中拿过工作证,现工作证在邓正加妹妹手中。该工作证显示"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姓名:"廖卫昌",职务:"执法三队大队长"。死者侄女邓女士称,邓正加妻子"手臂、腿都肿了,而且受刺激晕过去了。"据黄女士称,姐姐被送往临武县中医院治疗,"姐姐身上有明显淤青痕迹,仍需戴氧气瓶和打点滴"。
秤砣给了致命一击
城管工作证有目击者称,发生争执后,五六名城管队员都过来殴打她姨夫,他们不但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拿出了钢管殴打邓正加,最后,一个城管拿起了秤砣砸向姨夫头部,姨夫当即倒在了地上。
邓正加倒下时,并没有当场死亡。黄素君称,发现邓正加倒下后,她和邓正加的妻子要求城管赶紧叫救护车救人,但城管并没有理会,随后就离开了。救护车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才来。但那个时候邓正加已经死了。
处理结果
法院审理
2013年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这一事件广受社会关注。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17日10时许,廖卫昌等人巡逻执法至临武县城关镇解放南路一路段时,发现邓正加夫妇未在城管划定区域内摆摊卖西瓜,在劝离未果的情况下"暂扣"了4个西瓜和一杆秤。邓正加夫妇进行阻拦,城管局工作人员告知邓正加夫妇到城管局去处理后,便离开。
当日11时许,被告人廖卫昌等人巡逻至临武大道农民自产自销指定区附近时,被转移至此摆摊卖西瓜的邓正加妻子黄某发现,黄某对廖卫昌等人谩骂。廖卫昌等人未予理睬,并到对面处理其他违规摆摊的商贩。因黄某一直对廖卫昌等人进行谩骂,廖卫昌便用手机拍摄该情况,黄某搬起西瓜作势欲砸廖卫昌,邓正加用秤杆戳向廖卫昌,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人则一起抢夺杆秤。廖卫昌首先挥拳击打邓正加头面部,然后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也动手对邓正加进行殴打,邓正加倒地后死亡。经法医鉴定,邓正加系在外力作用下诱发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
据法院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主动到临武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廖卫昌、袁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骆威平、夏际玉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案发后,四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
城管获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宣布判处涉"瓜农死亡事件"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二次审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时30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均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而上诉人袁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被害人倒地时他并不在现场。
终审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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