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新春 促消费 城管局组织开展“年货一条街”活动_年货_摊点_消费

迎新春 促消费 城管局组织开展“年货一条街”活动

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促进消费,助力经济繁荣,营造浓厚节日氛围,着力培育消费热点,打造夜市地摊经济,城管局利用春节消费的旺季,积极推进“点靓泗洪、小城嗨购”主题活动。结合泗洪县城区实际,围绕大中型商业广场、街区等重点区域,利用商业综合体特有的大型场地打造地摊经济及夜市经济,重燃城市烟火气。一是提前谋划,合理设置。按照“相对集中、合理规范设置、方便群众”的原则,各执法中队调查摸底,听取民意,以不影响交通安全、不占用消防通道、不侵占他人利益为前提,根据小区入住密集度、人流量以及疏散便捷等因素,在步行街、花园口、绿洲广场、明发水韵桃源广场等大中型闲置场地由各商业主体举办集美食、服装、小商品展销、儿童游艺、网红直播带货等多种形式的休闲娱乐消费活动;在尖沙咀、君悦公馆广场、东方花园北区西南角广场等部位设置春联、灯笼、年画等集中展销区;城区部分主次干道两侧的商超、服装、水果等店铺利用门前闲置区域在不影响交通出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适当出店摆放部分展销商品,线内规范经营。经营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月5日。二是规范管理,维护秩序。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监管相结合,做好年货摊点群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年货摊点群经营户履行文明经营承诺,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销售春联、灯笼、中国结装饰品等年货。实行摊群点自治,设摊群长一名,配合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经营户自觉遵守公约,做到摊在地净、人走场清。实行严格进出机制,对经营户第一次违规给予责令整改;第二次违规进行处罚;第三次违规给予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提前将摊点群设置信息向辖区商户宣传,经营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书面申请到城管局登记,并签署“文明经营承诺书”,规范佩戴口罩,严禁兜售烟花爆竹及大盘香等物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平台,宣传年货摊点群设置地点,引导市民消费,激活“年味经济”,满足广大市民节日需求,营造欢乐、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城管局 梁玮娜 审核 王晓玲 责任编辑 刘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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