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一篇高考满分作文《听我的故事,别走开》获得了两万多的赞,中国现代作家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是名篇,被选入高中课文多年,两篇都是散文。
有人说,这篇高考满分作文的开头很不一般,不逊于《故都的秋》带给人的美好感觉。
《听我的故事,别走开》的作者,现在是一个人气很高的青春文学作家。她曾是哈尔滨市高考文科状元,原名刘婉荟,笔名八月长安,毕业于北京大学。这篇作文的中心是劝诫人们多读书。
《听我的故事,别走开》开头——
我透过橱窗望着你,你带着随身听滑着滑板飘然而过;我微笑地看着你,你提起公文包隐没在人海之中。我问你,可不可以听听我的故事?你摆摆手说,对不起,我没时间。可是真的如此吗?为什么我在你的眼中看到昨晚娱乐节目庸俗的搞笑,嗅到酒席上残留的味道?请不要说谎,你已将生命浪费给了空虚。
这个开头好在哪里?
首先,视角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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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书籍,从书的视角来劝人读书,真是新巧别致,任谁都会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因为99.9%的人不会想到这样来写。
其次,语言耐读。
句子骈散交错,长长短短,参差错落,有散曲的韵味;笔墨淋漓,文字有灵性,一行行的好像在纸上肆意起舞。透过这些文字,仿佛看到一个小女子在考场上拿起了笔,一气呵成,写完就摔了笔起身大步离去。
关键是,语言并不华丽,却自由吸引人的魅力。
再者,文字画面感强。
橱窗内的书和橱窗外的匆匆行人展开了一次极为短暂的对话。书在问话,人却不屑,是不是很有趣的画面?
作者把人们不愿慢下来读书的现象浓缩在一个小场景里了,客观真实又形象生动,真是妙不可言。
郁达夫故都的秋的开头——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故都的秋》的开头又有何特点?
第一、单刀直入。
标题“故都的秋”包含两个字面信息:地点,季节。
第一句前半句写秋天给人的总的感觉,后半句写北国的秋的特点,第二句写回故都的原因。
两个长句子,全部与标题直接相关。语言上,干净利落。
第二、提挈全篇。
开头说故都的秋的特点是“清”“静”“悲凉”,后文写故都的槐树、秋蝉、秋雨和果树,都体现了这三个特点。
再加上这个呼应开头、总结全文的结尾“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结构上,文章真的如妙手偶得,浑然天成。
第三、手法绝妙。
第一句运用了衬托手法。以无论什么地方的秋天的“好”正面衬托故都秋天的“好”,为下文张本,后面把秋天写得那么真切可感,原因就在于此。
第一句用了排比的修辞。三个“来得”句式连用,情感绵长,突出故都在作者心中的分量。
第四、语言质朴。
全段80个字,没有一个表修饰的形容词,读者却愿意一读再读。
郁达夫只不过用了两个名词“秋天”,一个副词“总是”,一个语气助词“啊”,还有一个表示辗转各地的长句子,就把对故都浓浓的情谊传达了出来。
化腐朽为神奇,于无色处见繁花,高手都是这样的吧。
两个开头,一个如夏天的雨,从高空肆意倾下,热烈洒脱;一个如秋天的风,在低处久久盘旋,沉郁绵长。其实两者不好比较,因为风格不一样,但是语言都不事雕琢,都很耐读。
什么样的开头大家都喜欢读?不故弄玄虚,不堆砌辞藻,自然入题,有真情实感,像这两篇一样。
你喜欢哪个开头?期待路过的你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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