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春临近
大家也颇为关心“过年能不能放炮”这个话题
12月29日
定州市东亭镇发布了“严查烟花爆竹私售”
的通告:
事关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定州一乡镇最新发布,
举报有奖!
12月30日晚,定州市李亲顾镇、周村镇
相继发布了有关“排查烟花爆竹”的通告
李亲顾镇联合多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排查行动
12月30日,李亲顾镇人民政府及派出所邀请市公安局搜爆大队,到本镇排查烟花爆竹。期间,李亲顾镇综合执法队、派出所等抽调精干力量,联合市公安局,对辖区村庄内的小卖部、超市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情况,根据《定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将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罚。
春节临近,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加强对物流企业配送车辆及储存库房的治安检查,防止非法储存或配送车辆非法运输、夹带烟花爆竹,摸清辖区易制爆原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做好备案、流向登记和实名登记制度,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非法烟花爆竹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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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倡导文明节俭新风,移风易俗,加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人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李亲顾镇人民政府及派出所按照《定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通过现场讲解,街道宣传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及违法性。
周村镇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全镇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定州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我市将继续实施全年全域禁燃烟花爆竹的政策,严禁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为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活家园,让我们的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辖区更安全,现发出如下告知:
一、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请广大居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定州。
二、积极宣传禁燃禁放规定。请广大居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监督落实禁燃禁放规定。请广大居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举报违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的,经公安机关查证核实后,视情给予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312-2641110,0312-2647195,
提醒广大居民朋友,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非法从事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活动,共同守护美丽蓝天。
周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然而就在12月30日晚
石家庄某个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消息
引起了小编的关注
该公众号发布了一则“跨年烟花秀”的信息
时间为12月31日晚24点
此消息一出
网友纷纷提问“不是不让放烟花吗?!”
作者回答称为
“电子烟花,经批准可以燃放”
我们都盼望着再次感受
“爆竹声中一岁除”的年味儿
但是相信大家并不想再次经历几年前
被雾霾支配、每天关注PM2.5指数的日子
近几年,在政府和人民的努力下
空气质量得到优化
可我们依旧要认识到
雾霾没有走远,随时可能“返场”
希望大家不要被一些“阴谋论”误导从而走向极端
回归事实、尊重现实、理性讨论
部分来源:走进李亲顾、卓美周村、石家庄本地宝、澎湃新闻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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