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国自诩第一强国,抓华人当奴隶,明朝皇帝:杀尽此贼,救我子民_荷兰人_明朝_荷兰

公元1566年,尼德兰地区爆发革命,脱离了哈布斯堡王朝统治,建立了荷兰共和国。当时,尼德兰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地区之一,他们凭借着发达的海运和强大的金融体系,以一弹丸之地,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由于海运发达,荷兰也被称为海上马车夫,而他们的战船和商船更是横行四海。

在贪欲的驱使下,亦商亦海盗的荷兰人四处出击,开始大肆抢夺老牌殖民国家——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殖民地。同时,荷兰人还组建了臭名昭著的东印度公司,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东亚。公元1601年,万历二十九年,荷兰商船第一次到达中国,而荷兰人的凶狠与蛮横也引起了明朝人的警觉。

首先,明朝从外貌上,发现荷兰人似乎于西洋人不一样。学者王临亨在《粤剑编》中写道:

“辛丑九月间,有两夷舟至香山澳。通事者不知何国人,人呼之曰红毛鬼。其人须发皆赤,目睛圆,高丈许!”

此外,明朝人不仅发现荷兰人长得人高马大,还发现他们的战船异常庞大,而他们的火炮更是凌厉无比。凭借着坚船利炮,荷兰人很快便占据了大洋,他们以爪哇为据点,在明朝沿海横行霸道,他们甚至还想突袭葡萄牙人,夺取我国的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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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年,荷兰人以晾晒货物为借口,占据了我国的澎湖。为了制止荷兰的入侵,明朝官员沈有容率领50艘战船,与荷兰人进行了严正的交涉,要求他们立即退出澎湖。然而不可一世的荷兰人,从不把亚洲人放在眼里。他们纷纷拔出剑,反要沈有容立即滚蛋。

然而沈有容并没有屈服于荷兰人的淫威,他冷冷地说道:

“中国甚惯杀贼,第尔等既说为商,故尔优容;尔何言战斗,想是元怀作反之意。尔未睹天朝兵威耶?”

简单翻译来就是,中国杀得就是你们这样的强贼,如果再不滚蛋,就等着尝尝天朝的天威吧!同时沈有容还表示,不久前,明军刚刚击败一群倭寇,杀得“海水尽赤”。如果荷兰人想步倭寇后尘,那就继续留在澎湖吧。

荷兰首领韦麻郎见沈有容有备而来,便也不再坚持,他命手下拿出一些枪炮赠送明军,然后灰溜溜的离去。然而一时的挫折,并未吓倒荷兰人,相反他们心中还滋生了一种更加邪恶的计划。那就是抓华人当奴隶。

1622年,荷兰人卷土重来,占据了澎湖。由于人手不够,荷兰人在中国沿海四处抄掠,虏获人口帮助他们修建要塞。其后,荷兰人逐渐发现,中国不仅吃苦耐劳,而且心灵手巧,比东南亚人以及黑人强多了。

因此,东印度公司的头子——库恩总督一再下令:“尽可能地掠夺中国的男、女、儿童,充实巴城、安汉和万丹。”然而,明朝真会让荷兰人得逞吗?

在库恩的命令下,荷兰强盗变本加厉地在中国沿海烧杀,同时他们还威胁明朝福建政府,要求他们与自己通商。此外他们还得寸进尺,要求得到中国贸易的独占权。1622年10月,荷兰人在虎头山附近突袭明朝水师,,摧毁中国帆船80艘,俘获中国人80名,缴获炮60门。

荷兰人猖狂的行动,最终引起了明朝的警觉。1622年,天启皇帝下令,立即将荷兰人驱逐出澎湖,即如荷兰文档案所称:“中国皇帝已下诏令与我们宣战。”

在明军的强大压力下,外强中干的荷兰人被迫退出了澎湖。然而他们抢掠中国人为奴的邪恶计划,并没有因此而终止,荷兰战船仍在中国沿海横行霸道。于是崇祯皇帝下达《剿红夷誓师》,要求福建水师“天讨罔赦,王法必诛”。说白了,就是杀无赦、毫不留情。而真正实施的,却是明朝沿海的大海贼——郑芝龙。

崇祯六年,即公元1633年,郑芝龙率领150艘战船,迎战荷兰9艘巨型战舰。战斗中,郑芝龙灵活运用火船,以火攻战术大破荷兰与中国海贼——刘香的联军。荷兰人被摧毁四艘战舰,还有一艘被俘,上千人在海里淹死,光首级就被斩了183颗。自荷兰进入亚洲以来,从未遇到如此惨重的失败。

此战之后,荷兰人再也不敢在明朝面前耀武扬威,而掳掠中国人为奴之事也就不了了之了。不仅如此,荷兰人还被迫向郑芝龙签订“不平等条约”,每年需向其进贡12万银元。对于自诩为世界第一强国的荷兰来说,这是一种极大的羞辱。

由于荷兰屡战屡败,因此明朝人对他们非常轻蔑。在《明史》中曾提到明朝人对荷兰的评价:“而其人又不善战,故往往挫辱”。在明朝人看来,牛的没边的荷兰,不过是一群弱鸡。

其后荷兰趁明朝衰弱之机,占领了澎湖和台湾。然而在民族英雄郑成功的打击下,不得不退出中国的神圣领土,荷兰的弱鸡之名,算是坐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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