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浙江、湖南三省发布干部任前公示通告_汉族_中共_党员

山东、浙江、湖南三省发布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

王其峰,男,汉族,1966年2月生,大学,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拟进一步使用。

王继东,男,汉族,1970年8月生,大学,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拟进一步使用。

刘为民,男,汉族,1966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拟进一步使用。

徐文谋,男,汉族,1966年9月生,研究生,文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山东开放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拟进一步使用。

孙起生,男,汉族,1969年2月生,研究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枣庄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杨 丽,女,汉族,1971年8月生,研究生,经济学博士,无党派。现任威海市副市长、市工商联主席,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张连三,男,汉族,1966年1月生,大学,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兼职),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赵 峰,男,汉族,1969年2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毕可志,男,汉族,1966年3月生,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烟台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拟任省属高校正职。

吕晓黎,女,汉族,1968年11月生,大学,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省医学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拟任省属高校正职。

曾庆田,男,汉族,1976年1月生,研究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山东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拟任省属高校正职。

王俊冰,男,汉族,1969年12月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副局长(副厅级),拟任省管企业正职。

李 波,男,汉族,1968年4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日照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拟任省管企业正职。

胡元桥,男,汉族,1966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拟任省管企业正职。

栾 健,男,汉族,1966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拟任省管企业正职。

谢 宁,男,汉族,1974年10月生,在职研究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省管企业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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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涛,男,汉族,1968年11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部主任,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对上述人选如发现有影响任职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省委组织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公示期限至2023年2月20日。

受理单位:山东省委组织部举报和信访工作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举报电话:0531—12380

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3日

浙江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经研究,决定对沈建明等3名同志予以任前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受理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网络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反映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查核反馈。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举报,将不予受理。省委组织部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2、公示时间 从2月13日起到2月20日止。

3、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举报中心)

联系网站: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3日

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名单

沈建明,男,汉族,1966年6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嘉兴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二级巡视员,拟提名为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杨思骏,男,汉族,1967年10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潘超英,女,汉族,1977年5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诸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三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长候选人。

湖南省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提名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0日

受理举报单位: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

受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一号省委大院四办公楼

举报网址: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3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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