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3月3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本次收益分配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5)本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修改在某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本基金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7)本基金的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8)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或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展开全文
关于长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3月27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68-666
公司网站: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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