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租房职工经济负担,根据我市住房租金水平的变化和职工支付租金实际需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3年3月22日对外发布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新政,对租房提取额度调整如下:
一、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8000元/年,调整为26400元/年;县(市)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2000元/年,调整为19200元/年。
二、此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另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政策发布之日前,已办理过租房提取的职工可补提差额部分。
转自 |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黑龙江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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