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近期,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因门诊慢特病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应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视同备案后,参保人员区域内发生费用的医保报销待遇不变,执行参保地相关政策。
多省推进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在年初,从2月10日起,河北省就实施医保新规,取消参保人员到京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这意味着,河北参保人员在京津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免备案直接结算。
我国实施异地就医备案制度初期,参保人员不仅需提供医院转诊手续以及个人暂住证和工作证等材料,而且必须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备案手续。
从去年开始,全国各省市相应出台了省内异地就医取消备案登记政策,已有多省市在今年全面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大大方便参保群众。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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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贵州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规范住院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贵州省内住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取消备案登记!
>>陕西
陕西省于 2023年2月完成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相关配置,并发布通知在3月9日正式上线运行,即日起执行“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不再办理备案手续,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住院、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凭本人电子医保凭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直接进行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仍需履行备案登记手续,出院结算前可补办。备案开通后,在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住院、使用个人账户、门诊统筹及购药时直接结算,无需往返报销、垫资负担。
>>广东
2023年1月,广东发布通知,即参保人临时外出在省内联网医院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出院时可以直接联网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山东:2022年起取消省内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2022年1月1日起,山东省全省范围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全面取消证明材料。对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材料;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全部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湖南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取消备案登记
湖南从2022年4月7日起省内异地就医取消异地备案,同时同步医保待遇,不降低报销比例,但是跨省就医的还是要进行异地备案。
>>内蒙古取消省内异地备案 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内蒙古医疗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规定,自治区内异地就医、跨省门诊就医、跨省药店购药等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综上来看,取消前——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住院备案,身份仅限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工作及异地转诊转治人员,办理需携带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窗口或本地所属社保APP上传资料备案,受理后还须等待3个工作日;未报备人员报销比例会降低,非常不利于省内异地就医人员。
而取消后——凭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直接在省内异地办理就医住院,出院结算时可在异地医院直接结算,如因特殊情况回参保地结算不降低报销比例。
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新政策的出台后,大大方便了参保群众,增强了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但跨省异地就医仍需履行备案登记手续,随着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向前推进,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不断完善,未来跨省异地就医取消备案登记也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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