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肥还田怎样才算规范?竟成无解的题……_养猪场_粪肥_生态环境

养猪场粪水漫田

臭气熏得村民苦不堪言

粪污消纳谁来监管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该农业农村局管

农业农村局:该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管

近日,三台县芦溪镇广华寺村的村民反映,当地一家养猪场经常向外排放粪水,臭气弥漫,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

“养猪场每次往外排粪水的时候特别臭,臭得我们饭都吃不下去。”村民杨女士说。

据了解,村民们反映的这家养猪场采取了种养循环的模式,除养了一万余头猪外,公司还在当地承包了数百亩土地种植农作物,养殖产生的粪水会还田利用。

村民们说,与普通农家浇肥不同,养猪场是用粪水漫田,在短时间内大量排放,土地无法及时消纳,漫在田里的粪水不仅产生恶臭,还会渗入地下,污染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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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当地养殖行业主管部门了解到,近年来,政府鼓励种养结合,合理利用养殖粪肥浇灌农田,但施肥之前,必须全量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把粪污变成粪肥,达到排放标准,才能浇灌农田。

对此,养猪场负责人表示,他们的粪污在排放前,都会经过干湿分离、进入沼气罐发酵、储粪池沉淀等步骤,达到农灌标准,才会还田。

记者在养猪场附近确实也看到了干湿分离装置、沼气罐、储粪池等设施。但处理后的粪肥怎样排放,排放多少才不会污染环境,这有没有人来监管呢?

记者首先联系到养殖行业的主管部门——三台县农业农村局。该局高级畜牧师王思国告诉记者,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条例》第五条规定,应该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养殖污染的统一管理。

对此三台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魏然表示,如果畜禽养殖企业存在恶意排污,生态环境部门会进行监管。目前,他们没有发现该养猪场存在恶意排放的行为。

虽然三台生态环境部门没有发现养猪场存在恶意排放行为,但芦溪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养猪场可能存在粪污消纳能力不足的问题。

对此,养猪场负责人声称,他们自己承包的土地,加上与附近农户协议进行粪肥还田的土地面积,一共有四千多亩,消纳能力是充足的。

养猪场粪污消纳能力上,镇政府与企业的看法不同,这个问题又该由谁来判定呢?生态环境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似乎没有达成共识。

魏然

三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消纳面积足不足够,是哪一种土地在消纳,这些都是农业部门在监管。

王思国

三台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畜牧师

环评文件要求企业配套4562亩土地用于消纳,文件上写明“请绵阳市三台县生态环境局做好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这是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的原话。

针对双方的监管责任分歧,记者也咨询了两家单位对应的市级部门,咨询的结果是都认为该对方监管。

记者发稿前,接到三台县农业农村局发来的消息称,他们已与三台县生态环境部门再次到养猪场查看粪污处理及消纳情况,发现养猪场在落实粪污消纳时,除了自身承包的数百亩土地有管网用于排粪外,其它与农户签订消纳协议的三千多亩土地,尚需农户自行到场运粪。

因为这种方式并不方便,可能存在农户没有实际到场运粪的情况。

对此,他们建议养殖场与粪肥回收企业签订协议,由专门的企业来回收利用粪肥。

不过,对于粪污还田利用是否规范,到底该由谁来监管,两家单位依然没有达成共识。

小直快评

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不仅要靠企业自觉履行义务,也需要相关部门明确责任! 小编查阅资料发现,有关测量粪污还田施用量的标准是有参考办法的。想要让粪污还田达到理想的效果,就得用科学的办法。指导、监管不缺位,才能让绿色不“变色”!

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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