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头盔的提醒函_海丰_安全带_管理人

各交通运输企业管理人、专职驾驶员:

你们好!

你们以自己辛勤的劳动,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便利,也为海丰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海丰公安交警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当前,我县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开展“安全带、安全头盔、守护生命”三年宣教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治理向主动预防,事前预防转变,有效防范交通事故发生,降低交通事故对人身的损害后果。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各运输企业管理人、专职驾驶员朋友们,海丰公安交警在这里提醒您:

一、各交通运输企业管理人,要规范落实车辆安装安全带,督促司乘人员使用安全带。提醒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员工佩戴安全头盔,只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畅行万里。

二、各位专职驾驶员,在驾车时请系好安全带,并提醒车上乘客在乘车全过程中系好安全带。驾驶过程中,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疲劳驾车、逆行、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

最后,海丰公安交警在此祝各交通运输企业管理人,专职驾驶员工作顺利,一路平安!

海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17日

来源:海丰交警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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