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鸥告诉杨幂粉丝,“夜光文字”另有隐情?_律师_法官_两人

最新一期娱乐少女笑话合约,就是杨幂对黑粉的宫斗。

给评委科普饭圈词汇既可耻又可笑。

让我们有一些美好的时刻:

问题一:杨幂整容了吗?

法官问杨幂方律师:你不同意杨幂整容吗?

杨幂方律师:沉默ing

法官:整形手术!(等待杨幂回应X2)

杨幂方律师:默默翻料

法官:原告!(等待杨幂回应X3)

杨幂方律师:我们这里的主要目标是“被告说杨幂是秃头鸡”

法官:秃头鸡,嗯?

杨幂方律师:这个词是贬义词

评委:秃头鸡,这不是整容吧?

杨幂方律师:嗯!

法官:不提倡整形,是吗?

杨幂方律师: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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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杨幂插刀了吗?

法官:是的,被告(杨幂插刀了吗)

被告律师:对,没错。

律师科普“插刀”ing:插刀主要是指杨幂在刘诗诗和唐嫣演戏的时候抢了一些角色

法官:这是否意味着窃取唐嫣和刘诗诗的角色?

被告律师:对!不要邀请他们结婚

法官(苦笑):你不会请他们结婚吧?

被告律师:是

反正全程围观的娱乐圈妹子都知道如何打名誉官司:双方找出对自己有利的字眼,然后围绕着字眼努力。

最终被告方律师和法院机关被迫当面辟谣:只是开庭审理,尚未宣判。

王鸥→杨幂,事情变得有趣了吗?

看完整个庭审,玉梅为大家总结了高光时刻:

王鸥方律师:

“欧贱,欧三,你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吗?你是个好人,别把人弄脏了”,这是被告人辱骂的内容;

“王鸥与刘恺威有染,王鸥是情妇,王鸥出轨刘恺威”,这些都是对被告人的诽谤;

请注意,从法律上讲,侮辱和诽谤是有区别的。

侮辱是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开贬低自己,损害他人名誉;

而诽谤则是蓄意编造、传播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人格。

这是王鸥第二次对网友说她出轨了刘恺威。

换句话说,法律承认“王鸥没有欺骗刘恺威”,以后谁再敢胡说八道,就要想想后果。

王鸥如此自信,这让玉梅很好奇:当年“夜光文字”事件的真相究竟如何?

先跟大家回顾一下《夜光剧本》亮面的知识。

王鸥和刘恺威三度被拍到同处一室。

对于这三个视频的真实性,大家都存疑。

但这还是不能解释为什么两人三度被拍到一个房间独处?

虽然当时给出了“看剧本”的解释,但鱼妹也搜索过其他剧组是怎么看剧本的?似乎没有人说您必须在晚上阅读剧本。

于是疑惑2又来了:两人一个人吗?

不幸的是,两者都...

也是在这一年,网上开始频繁出现杨幂和刘恺威离婚的传闻。

有很多证据表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淡化:

难怪卓伟公开表示,发布“发光剧本”是为了逼迫杨幂和刘恺威正面回应离婚传闻。

事件中的三方是如何处理的?

此时,摆在他们面前的有2条路:

2、坚决不承认分手,就得牺牲第三者

回想当年的雯雯出轨案,马伊琍和雯雯联手的结果是:姚笛名誉扫地,事业尽毁。

杨幂选择了支持。

首先是表明我的立场:我完全信任我的丈夫。

但当媒体“两人不熟”的新闻头条一出,两人被送往机场时态度大变,互动明显增多。

很显然,如果杨幂和刘恺威选择“互保”,那么口水就要全部喷到王鸥身上了。

王鸥的反应是什么?

那么当年“夜光文字”最有可能的真相是什么?

该协议由两部分组成:

2、实际控制人、核心艺人、核心管理人员不得辞职、解约、上线。

如果嘉兴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那么嘉兴原股东(包括杨幂)需要回购285万股,合计3.42亿股。

当时,杨幂是嘉兴的“核心资产”。如果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回购协议必然会被触发;

那么,“夜光剧本”到底有没有真相呢?

玉梅不这么认为。我们能看到的只是被资本咀嚼后吐出的渣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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