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共享单车乱停放!我市拟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办法_互联网_停放_租赁

为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中心城区北区(金平区、龙湖区)实际,我市制定《汕头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坚持属地管理、企业主责、社会参与、多方共治的原则,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保持良好市容环境和正常公共区域秩序。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放数量。市城管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牵头组织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调整配额,对违规占道停放、破坏城市容貌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放主体和停放秩序的责任主体。市城管部门应结合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点布设方案合理划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点, 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盲道、轮椅坡道、绿化带、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天桥、过街通道以及其他影响公共交通、人员通行的区域。

共享单车给群众出行带来便利,同时衍生的车辆违规停放、维护管理不力等问题也一直备受诟病。 《办法》指出,各运营企业要配合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按照一网统管整体规划,建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平台、电子围栏等设施,利用电子围栏、电子地图、定点还车等技术手段,规范用户停放行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通过智能管理技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配置精准卫星定位系统,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到划定的区域内。

《办法》指出,各运营企业的管理平台数据应逐步纳入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利用信息化手段,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对车辆违规停放、出现大量堆积等情况自动提示报警,自动发送调度指令,并由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自动形成评价结果。网格监督员巡查发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违规停放、公用设施损坏等影响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的行为或者状态,应当自行处置或者及时传送至各运营企业予以处置,记录处置数据。

根据《办法》,我市还将建立企业信用惩戒制度。对停车秩序混乱、线下运营服务不力、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区域秩序,经督促整改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 城管应当公开曝光相关问题,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运营企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配额动态控制的依据。

据悉,《办法》适用于金平区、龙湖区区域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停放管理工作。本市其它区域参照执行。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编辑:嘉嘉

校对: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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