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违规停放共享单车将影响骑行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卢松 通讯员 陶银辉 杨潞
“《漯河市共享单车文明骑行联合倡议书》发布以来,不文明骑行停放的数量和行为逐日减少,文明骑行文明有序停放行为蔚然成风。”3月3日,漯河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3月1日,在漯河运营的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共同发布了该《倡议书》,提示广大市民,3月6日起,不文明骑行、违规停放行为将会影响到对所有品牌共享单车的骑行限制。
不文明骑行行为主要包括车位标识线外停车、禁停区域内停放、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等行为,凡在漯河市区内发生以上不文明骑行行为的用户,将由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通过其APP、官网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并被运营企业联合实施限制骑行措施。
首次发生不文明骑行行为的用户,5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当次骑行车辆品牌的共享单车;两次(含)及以上发生不文明骑行行为的用户,10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在漯运营所有发起品牌的共享单车。对已购买次卡、周卡、月卡、季卡、半年卡、年卡(统称骑行卡)的用户,凡因不文明骑行而被限制骑行时间的,骑行卡有效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长为该用户被限制骑行的时长。
据介绍,《倡议书》按照“企业自发、行业自律、共享共治”的原则发起,目的是引导广大市民文明骑行、规范停车,维护交通安全、提升漯河城市形象,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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