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只要一天没执结,我们定会找到你!”_被执行人_执行_法院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江西法院执行干警

全力以赴

执行一直在路上

我们从未停歇……

01

安义县法院

执行干警赴昆明拘传两人,促三案顺利履行

4月12日,安义法院干警赴云南昆明开展执行,在昆明市晓东派出所干警的协助下成功拘传两人,促三件案件部分履行。

案情缘由

万某甲、万某乙系两兄妹,安义县人,早期在昆明市开办钢化玻璃厂, 欠下百万货款后闭厂离开,安义法院受理两兄妹多起案件,均 在判决生效后迟迟不履行,两人一直未回安义县,也不配合法院申报财产情况,一度导致执行陷入瓶颈。

执行经过

4月12日上午7:10,四名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经营的门窗加工店外围蹲守。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等待,终于等到被执行人前来开门营业。当即,在昆明市晓东派出所的协助下, 顺利拘传万某甲、万某乙两兄妹到官渡区人民法院,并 扣押到万某甲宝马汽车一辆、万某乙本田汽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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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干警严明法律后果之后, 两兄妹现场对本院执行的三案各履行一万元,同时。在获得申请执行认可的情况下,针对剩余款项作了详细还款计划。

02

井冈山法院

坚“执”到底  25年欠款终追回

“真没想到过去了25年,这钱还能拿回来,真是太感谢法官了。”拿到执行款的某瓷厂负责人激动地说道。

近日,井冈山法院顺利执结一起25年前的欠款旧案,成功追回所有案款,让申请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案情回顾

1994年申请执行人原宁冈县某瓷厂与被执行人廖某签订产品销售专用合同,瓷厂如约交货后,廖某拖欠部分货款,经催要后亦迟迟未履行。1998年6月,井冈山法院(原宁冈县人民法院)判令廖某应在判决生效后一次性支付原宁冈县某瓷厂货款17536.06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案同时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暂时予以结案,全部货款均未执行到位。

时间一晃到了2023年,该瓷厂在清理账目时发现该笔未收回的货款,遂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当即启动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冻结。账户被冻后,廖某随即联系法院了解情况。

“25年前的案子,法院还会执行?”廖某表示不解,连自己都遗忘的欠款竟然法院还在追讨。

“案件只要一天没执结,我们都会一刻不停的追着你;欠款只要一分没还完,我们都会坚持不懈的催着你……”承办法官表示。

廖某深知还是无法逃避执行,最终与申请人达成合意,廖某当场支付所欠货款及利息共计50000元,申请人对剩余利息表示放弃,该案至此执行完毕。

03

袁州区法院

法院大力出手,“老赖”慌忙腾房

“被执行人陈某,现向你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这名往日将法律抛之脑后的被执行人在收到预告书后,再也没了往日的嚣张气焰。

案件详情

申请执行人宜春市某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等人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因被执行人陈某等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宜春市某建设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袁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陈某所有的住房一套,并依法评估拍卖了上述房屋。在执行过程中,袁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在其住处张贴腾房公告,并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与被执行人陈某沟通要求其主动腾房,但被执行人陈某不予理会,安排年长亲属居住在上述房屋内,自己则想到外地过着“逍遥日子”。

最终结果

由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陈某沟通无果,同时为了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告知被执行人陈某若不主动腾空房屋,则将相关涉嫌犯罪的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眼见将要面临法律严惩,被执行人陈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终于“回头”,主动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了买受人,这起执行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04

金溪县法院

兵分三路,拘留2人,执行到位126.7万元

近日

金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火力全开”

组织十余名执行干警

兵分三路前往

浙江海宁、江西南昌、江西资溪

寻找被执行人

海宁篇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余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执行立案后,双方多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查封,但被执行人却未按期履行。

近日,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人余某某在执行过程中将名下房产转移,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是, 执行法官赶赴浙江杭州,辗转萧山区、临平区、海宁市等地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

同时,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督促被执行人余某某及时自觉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余某某得知其涉嫌犯罪后,惊觉事态严重,立即从嘉兴市赶赴杭州市,积极主动地向执行法官表明其履行义务的强烈意愿。

最终,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销了对该案的申请,和解金额171万元。

南昌篇

4月10日上午11:30,金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称一直行踪不定的被执行人胡某某出现在南昌市某小区,于是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奔赴南昌市,并成功在该小区找到被执行人胡某某,并依法将其拘传至金溪县人民法院。

拘传后,被执行人仍不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始终坚持表示其无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并依照拘留程序将胡某某送入医院进行体检。此时,胡某某态度开始有所松动。执行法官抓住机会,耐心细致地向胡某某释法明理。

经过几个小时的磨合与调解,被执行人筹集借款20000元,主动交出一块劳力士手表作为担保。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晚上十点圆满和解,案件终结执行。

资溪篇

2019年4月12日,被执行人高某某无证驾驶一辆应报废摩托车时, 撞倒申请执行人邓某某并造成五级伤残。林某某系摩托车出售者。

2020年,金溪县法院依法判决高某某、林某某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计赔偿邓某某134.87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拍卖了高某某名下的房屋一套、林某某名下的房屋一套及车库一间,执行到位98.58万元。

同时,邓某某与林某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近日,执行法官得知高某某在资溪县的行踪后,将其拘传至资溪县人民法院。

在讯问过程中,执行法官得知该案已无调解的可能,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并依照拘留程序将其交由资溪县拘留所。

来源:大江网综合

编辑:刘涛

复审:张一骁

审签:薛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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