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近年来,家政服务业乱象愈演愈烈。但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中国的家政服务市场可能会迎来进一步增长。
3月4日,全国两会正式拉开帷幕。为遏制乱象、保障从业人员、消费者和家政企业三方利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快易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家政服务员高华瑞拟提交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政服务管理法》的建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快易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家政服务员高华瑞
家政行业准入门槛低
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作为江苏家政行业走出的第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快易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家政服务员,高华瑞对于家政服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如何维护家政工作者、雇主、家政企业三方的合法权益最为关心。
“目前家政企业的门槛比较低,任何一个普通的人,摆张桌子,挂个牌子,就可以成为一个家政公司。”高华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按照相关政策,家政服务企业需要录入商务部的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但现实中,不少企业并没有遵守行业规范,按平台要求录入相关信息。
在家政业,高华瑞还提到家政服务人员素质和技能偏低,也缺乏监管。
“比如公司有没有对从业人员的背景做过调查?如果随便来一个人,你就直接把他安排到家里面去。由于他的不规范操作,给雇主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个责任是谁来承担?”她表示,绝大部分家政服务员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没有经过正规培训而直接上岗,他们缺乏服务标准、规范和技能,甚至有不良记录的从业者混入家政行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另一方面,消费者则对家政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
除此之外,家政从业人员的权益也需要保障。高华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现在不少的家政企业,无法保障家政从业人员的权益。比如有的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雇主不按时发放工资或克扣工资,员工也难以维权。”
展开全文
她指出,目前我国的家政服务企业已超过200万家,如此庞大的群体却没有明确的主管单位和监管部门。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妇联等部门均不同程度参与市场管理,但又分工不明。
“虽然,国家和地方已经发布了多条规范与条例,在规范行业发展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仍未明确家政行业的监管部门,当家政公司出现问题时,也缺少有力具体的惩罚措施去约束。”高华瑞这样说。
在今年两会,她拟提交《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政服务管理法提升家政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水平》的建议,其中指出要建立健全家政服务法律法规,加强家政服务业立法研究。充分发挥家政行业协会作用,制定完善行业规范。各地要制定或者修改完善家政服务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呼吁对家政服务管理立法
持证上岗,推动家政行业健康发展
在高华瑞看来,通过顶层立法能对家政行业的行为进行规范,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有利于家政行业的健康发展。
“好的制度需要法治去支撑,乱的现象需要法治来整治。家政服务业有法可依,规范经营,维护家政服务员、家政公司和雇主的合法权益,推动家政行业诚信健康发展。”
具体该怎么做,高华瑞给出三个方向。
一是尽快国家层面家政立法,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政管理法》的法律法规,明确主管单位和监管部门,更好从产业规划角度,加强行业监管权威,多部门形成合力,推动家政服务业诚信健康发展。
二是立法明确规范家政服务员必须持证上岗,有利于家政服务质量的提升。政府已经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商务部家政信用查管理平台,通过立法要求所有家政服务企业都必须进入商务部家政信用查管理平台,雇主可以通过平台查询每个家政公司和每位家政服务员的信息,家政服务人员的背景及从业经验、培训情况都会如实展现。如果家政公司不使用商务部家政信用查管理平台,诉讼中法院可以判决不履行义务的家政公司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对家政行业产生警示和引导作用。
三是构建多层次的保险体系,维护家政从业人员的权益。提高家政服务质量的同时,充分保障家政服务员的权益,最突出的是这个城乡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因为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因为没有城镇户籍,不能以自由职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因为没有强制要求,很多家庭连最低一年60元的意外保险都不愿承担。看似家政服务的“高工资”,是建立在社会保险折现的基础上。在国家层面的家政立法中,需要将家政保险的条款纳入其中,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构建多层次的保险体系。
红星新闻记者 陈怡帆 赵倩 实习生 熊思琦 北京报道
编辑 王禾 责任编辑 魏孔明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