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抽样检测发现某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要求,所检油条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当事人在制作油条过程中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局依法予以警告并处罚款。目前,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该小吃店已进行了全面整改,第一时间更换成无铝成分的食品添加剂,同时表示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供货商资质及所购食材、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依法依规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针对部分食品“三小”场所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方面通过加强宣传指导,制定了食品“三小”行业食品安全自查清单,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完善“日自查、月总结”相关台账。另一方面,该局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在“春雷行动2023”及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期间,针对火锅底料、油饼、油条、酱卤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风险较高的问题,开展“春雷行动2023”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坚决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两超一非”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此次专项行动共抽检油炸面制品、火锅调味料、餐饮具等品种140批次,该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抽检结果。
来源:阆中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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