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福建法院“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作用,促进提升行政执法司法能力水平,2月10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福州市某小吃店诉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一案,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加诉讼,80余名福建省直机关领导干部应邀旁听庭审。庭审后,部分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参与联动点评。
据介绍
本案是一起涉及食品安全、聚焦民生关切的市场监管案例。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福州市某小吃店获得餐饮网络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后经群众举报,该小吃店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销售冷制菜品的行为。直至案发,该小吃店共销售凉拌黄瓜10份,销售额为89.1元。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核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该小吃店没收违法所得89.1元,并酌定减轻处以罚款10000元。该小吃店不服,提起诉讼。2022年9月28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小吃店的诉讼请求。小吃店不服,上诉至福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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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庭充分尊重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全面审查原则,归纳争议焦点,组织各方当事人充分进行了质证、辩论。与此同时,合议庭积极回应“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经营者的和解诉求,结合该小吃店系首次违法,危害结果轻微且已主动改正,经营者家庭生活困难等情形,组织案涉双方就量罚问题进行了情理交融的平等沟通。
短暂休庭后,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当庭调解,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处罚内容的罚款部分调整为3000元,即罚没共计3089.1元。小吃店经营者包某认识到了自身的过错,当庭表示了改正的决心,并对政府、法院表达感谢。
省人大代表
陈立新
省人大代表
高海容
省人大代表
黄儿琳
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副教授
杨晓丹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薛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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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束后,受邀旁听的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对庭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联动点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志作为旁听代表发表听庭感言。省法院、省司法厅领导就进一步做好以庭代训工作,增强法治宣传作了发言。参加旁听庭审的领导干部们表示,本次庭审程序规范,案件的当庭调解实现了行政争议的高效实质化解,值得称赞。人民法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处罚裁量权,对于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借鉴意义。
据悉
2021年5月,省法院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以庭代训”320余次,对于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有积极推动作用。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庄天从表示,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水平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标行政诉讼的裁判标准,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表示,全省法院将继续完善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着力打造“五位一体”以庭代训的常态化新机制司法品牌,使旁听庭审活动成为行政机关强化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载体和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开、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全省法院还将进一步发挥好行政审判制度功能,深度挖掘行政审判普法价值,加大对重点热点案件的法治解读,推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供稿:行政庭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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