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太可怜了!”
湖南衡阳某小县城内,88岁的刘老太灵堂前,村民们纷纷哀叹,奇怪的是,她的子女却一个也没出现。“百善孝为先”,家中长辈去世,不说披麻戴孝,至少也应该来看一眼呀,刘老太有五个子女,可以说是儿孙满堂,怎么会落得这个地步呢?
被子女拒之门外,喝农药自尽。
据刘老太同村的人说,刘老太是被自己的子女给逼死的。难道刘老太年轻时虐待子女?恰恰相反,刘老太对自己的五个子女都非常好,她丈夫去世得早,她自己将五个孩子拉巴长大,看着他们成家立业。
刘老太出身农村,一辈子没出过远门,就靠着种田和做零活维持生计。在村里没人说她不好的,她爱干净,手脚勤快,即便年纪大了也每天早起,去菜园子里浇水除草。子女成家后,为了不给他们添麻烦,一直一个人住在破旧的老房子里。
儿女们离得都不远,但没什么人来看她,帮她,好在她身子骨还行,能生活自理。直到刘老太房子要拆迁了,儿女们这才走动得多了,也时不时来孝敬一下老人家,让她感受了家的温暖,说起来让人心酸。
房子拆迁后,拆迁款被五个子女分了,老人也无家可归,就收拾了东西想去大儿子家住一阵子,结果寒冬腊月的,大儿子将她的棉被衣服全扔出来了,恶声恶气地说:“滚,去找你其他儿子,我这儿住不了。”随后将门一关,无论怎么敲都不开。
连他隔壁邻居都有些看不过去,帮着刘老太叫了好几次门,里面只说让他们别多管闲事。没办法,一个老人家,步履蹒跚,真在外面冻一宿,估计明天就成尸体了。于是附近的乡亲就将她送到了离得最近的二儿女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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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本是想住一晚,然后去找小儿子,谁知二女儿连一口热茶都没给她喝,就将她赶出了门。村民们帮她打电话通知了其他子女,竟每一个愿意来接的。如果说刘老太以前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子女冷淡还情有可原,但她没有呀。
后来村民们找来了社区帮忙协调,但刘老太的子女都不愿见她,生怕一见面就被她“赖上”。刘老太内心悲苦,她没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各个都是白眼狼。她年纪大了,积蓄都留给了子女,也只是希望晚年能有子女陪在身边而已。
刘老太被逼着没法儿,只能顶着刺骨的寒风在桥洞里睡,附近的居民看着都不忍心,时常给她送热水,送吃的,但是她的子女却没有来过,刘老太每天以泪洗面。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索要赡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刘老太五个子女拒绝赡养,将老人遗弃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社区多番调解不成后,建议刘老太采取法律的手段捍卫自己的权利,于是在社区的帮助下,刘老太将子女告上了法庭。
几个不愿露面的子女这才赶过来,但不是来接刘老太的。他们见到这个风霜满面的母亲后,丝毫没有愧疚之心,反而对她大肆辱骂。骂她“怎么不去死”“老不死的”“要死了还要来折腾别人,害他们丢脸。”
可以说是毫无为人子女的尊敬之心了,而可怜的刘老太看到自己十月怀胎,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们对她只有嫌弃,没有半点感恩,多日积压的苦楚,泛滥成灾。也许是对这个世界不再抱有希望,也许是对子女还抱有最后一丝期待。
她拿出了一瓶农药对子女们说:“你们这是要逼死我啊!”她打开盖子,做出要饮的动作,谁知道,没有一个子女阻止,还煽风点火地说:“你要死就赶紧死。”
刘老太对儿女的最后一点留恋也没有了,将农药倒入口中。而她的子女看到了连急救电话都没打,就这样放任自己母亲的死亡。还是有人附近的村民发现了刘老太倒地抽搐,赶紧拨打了120,可惜急救人员赶到时,刘老太人已经去世了。
而刘老太的子女遗弃母亲,还对她进行辱骂,逼得她喝了农药,不采取任何救助措施,放任她的死亡,已经涉嫌遗弃罪和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也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最后等待他们的是牢狱之灾。在这五个子女心中,年老体弱的母亲就是一个累赘,谁都不愿意接受,生怕生了病要自己出钱出力。他们不曾想过,在他们呀呀学语,没有生存能力的时候,是母亲咬着牙养育他们长大,如果年迈不能赚钱的老母是累赘,同理小时候的他们何尝不是呢?
但母亲却从未遗弃过他们。屋檐滴水,代代相传,难道他们没有想过自己也有老的一天,那时候他们的孩子又会怎么对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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