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考研热点速递 | 民法案例学知识点:见义勇为!其和无因管理有何区别_考研_热点_跳河

《震川考研每日一题/热点速递系列》

前言说明

华政考研考研趋势是:背诵是基础,背牢是关键!同时要关注热点,学会答题!以上四点,缺一不可!背诵,背牢,热点,答题!

针对这四项内容,震川考研特推出《每日一题/热点速递》系列文章,针对华政考研各科、各门热点问题、关键知识点问题、重要基础知识点问题等发布公众号文章,为大家的复习提供更多的、更好的、更新的思路,一起来看看今天的题目/热点吧!

本期试题

【本热点所涉科目】:华政法综民法、民商法专业课考研

【建议用时】:25分钟,建议拿出纸笔,好好答题

【案例分析:15分】

张三驾驶摩托车闯红灯将人行道上的李四撞倒,李四受伤,张三逃逸。王五驾车经过现场,发现肇事逃逸行为后立即驾车追赶。追赶过程中,王五打电话报警,被肇事者张三发现后停车殴打,王五被打伤。最终,警方将张三抓获。

问题:

(1)好心的王五被打伤,谁来赔偿?

(2)有人认为本案应当适用无因管理,你觉得呢?

【本题分析:策略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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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有点小难,话说华政法综当年考过一道和上题几乎类似的“跳河案”,不知同学们有没有印象呢?尝试做下题吧!注意,既是做题,也是学习知识点哦!

补充跳河案:【华政2020届法学综合:案例分析,第2题】饱受情伤的甲跳河轻生,路人乙见此施以援手。甲被救上岸后,呼吸微弱,乙遂打车送甲去医院。因抢救及时,甲得以保命,乙支付打车费60元,但在施救过程中不慎摔坏甲价值3000元的手机。(1)乙可否请求甲支付60元车资费用并说明理由。(2)甲可否请求乙赔偿手机3000元并说明理由。(3)若乙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情形有何不同。(参考答案详见震川考研《法学综合真题解析》系列)

努力做题

参考答案

我们将会在隔天发布至《震川考研微信“专业课群”+《震川考研微信“全年包会员群”》,欢迎考生动笔答题并对照参考答案批卷得分哦!

复习提醒

民法学习,必须结合较多的案例和实践运用,才能摆脱形而上的学习,才能形成良性学习循环,才能应对华政民法考研需求。加油!

编辑:阿文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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